法律规定,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如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写进书面劳动合同里,劳动者也可据此向劳动局、仲裁部门和法院维权自身合法权益,那么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法律是如何规定呢?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法律规定,自入职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自入职一个月后至用工满一年支付二倍工资。因为用人单位一般都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为此支付最长为11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入职时间未满一年的,按照入职一个月后至实际工作时间或者补签劳动合同之日支付具体工资。
二、关于支付二倍工资的几个问题
1、为何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呢?
法律规定计算二倍工资起算点为工作一个月后,最长为工作时间一年,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的,自实际用工满一年的应当视为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二倍工资应以什么标准计算呢?
应当支付的二倍工资应当以每月应得工资为标准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3、计算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
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苏高法审委[2011]14号对此有规定。
4、如果因为劳动者单方原因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并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的,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对此支付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对此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用人单位愿意并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不能举证的仍应承担二倍工资的责任。
三、下面以一则案例看下苏州地区法院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裁判
基本案情:
马某于2018年3月8日进入港龙公司从事产品打包工作,港龙公司为马某缴纳了社会保险,马某的工资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2019年7月1日马某离职。后马某向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港龙公司支付2019年7月份工资3080元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55133元。仲裁庭审时马某撤回了要求港龙公司支付2019年7月份工资3080元的请求。2019年9月5日劳动仲裁委作出吴江劳人仲案字[2019]第166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港龙公司支付马某二倍工资52840元。港龙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被告马某主张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告港龙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此应承担举证责任,其提交的《用工合同》系复印件,被告马某对该《用工合同》复印件真实性不予认可,且该复印件不具备比对鉴定条件,本院对该《用工合同》复印件不予采纳,据此,本院认定被告马某在2018年3月8日入职后,原告港龙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被告马某支付2018年4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52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