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的某个星期五,和儿子一起,去了克莱德曼的昆明演奏会。
完完全全的商业化演出:《献给爱丽丝》、《梦中的婚礼》、《秋日的私语》,《梁祝》,耳熟能详;从《加勒比海盗》到《007》,从《星球大战》到《泰坦尼克》,从《放牛班的春天》到《烈火战车》,还有翻版的《爱如潮水》,影视插曲流行乐大串烧,听得观众兴高采烈,如醉如痴。仍是那件贵族气息十足的宝蓝色西服,只是当年的钢琴王子,如今已经是鸡皮鹤发的耄耋老人,金发转为银丝,似被阳光漂过,背部略显佝偻,屏幕上弹琴的双手,更是皮肤松弛,筋脉凸显。刻着一个个表示年份数字的标尺,配着一帧帧的照片,从大屏幕上缓缓地滑过,随着老人的演奏,见证着流年已逝,韶华不再。2016、2014、1998、1990、1988…… 1988,1990,那是我的童年,邂逅爱丽丝的年代。
小学的时候,对音乐压根不感冒,所有和音乐课相关的联想都是负面的,毫无美感可言。因为是副科,音乐总被排在昏昏欲睡的午后第一节。音乐老师矮胖、阴郁,留着妇女队长式的短发,大概是不受重视的原因,从来不对孩子们笑。她踩着一架风箱般四处漏气的老旧风琴,用尖利得能够撕裂空气的嗓音带着大家唱:春天里来春风吹,花开头上蝴蝶飞,大街上,哨子吹,儿童团要开大会……每一段的末了总是很使力地大喝一声:唱!可想而知,唱不了几段孩子们就乱了,嬉笑说话声越来越响,最后简直要炸锅。每每此时琴声便戛然而止,只见老师抄起一根由于过度使用而一头开花的竹制教鞭,旋风般地冲到讲得最猛的娃娃跟前,肥大的胸部由于愤怒而剧烈地起伏,此时她一边拼命地敲打桌子一边大吼:说啥呢说啥呢再说站到外面去!如今回想起这个场景不禁莞尔,其实她是个好老师,从不体罚孩子,嗓子也是标准的女高音,只是她不明白,当一个人认定自己不受重视遭受不公正对待不被尊重时,他的一言一行肢体语言面部表情都在告诉别人不要重视我,不要公正地对待我也不要尊重我!当这种效应发生的场地在课堂,那便是悲剧中的悲剧了。如果单单是音乐课师生沟通的障碍令我与音乐无缘也就罢了,另一个原因是,此位老师相当看重班上的一个小女生,而此姝与我渊源颇深。此姝身量瘦小,骨骼精奇,长着一个伟人列宁式的大脑门,嗓子亮得跟音乐老师不分伯仲。每当骂完我们老师就让此姝领唱,唱完点评,边骂我们边夸她,激起民怨一片。其实我也不是小心眼,只是此姝除了音乐有天赋数学也是呱呱叫,要命的是我数学奇差并且有一个脾气暴躁恨铁不成钢的数学老师父亲,更要命的是此姝和我家住邻居而且会拿着高难度的数学题到我家来问!我从小善良心软,而此类人都是感性思维占优势,思考问题依情不依理,通常逻辑思维差而文艺素养好,可惜父亲不认可因材施教的理念,每次她来问题都会叫上我一起听他讲,结果不用说,她触类旁通对答如流而我则是朽木一根启而不发。于是音乐课上的悲剧重演,她被夸奖得意洋洋打道回府而我则被骂得狗血淋头暗自饮泣。苏联心理学家巴普洛夫做过一个经典实验,把狗关在笼子里,喂食的时候先敲铃,一段时间后,只敲铃不喂食狗就会淌口水。铃声和口水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事物之间就此建立了联系,即条件反射。同一个道理,音乐好的女生数学好,因为她数学好我被暴躁的爹骂了无数次,痛恨数学,痛恨我爹,痛恨此姝,连带着更加痛恨音乐课和音乐。(其实她非常聪明善良,后来我们和解了,我为伙同死党一同欺负她的事诚挚地道歉,祝她健康幸福)。
转机出现在小学四年级,也就是九十年代初,出现了一种叫“随身听”的东西,在年轻人里相当时髦。工作了的姐姐买了一台,还买了一堆流行音乐磁带,写完作业我就求她让我听一会。有一天,她回来递给我一盒磁带,封面印的不是张学友郭富城,而是一个金发的外国男子,双手交叠在一架钢琴上,笑容阳光般灿烂,身上的衣服是一种非常柔和深沉的蓝色,衬得金发熠熠生辉:理查德•克莱德曼。老姐难得地对我说,好听死了,赶紧听。这是一种殊荣,要知道,因为弄断她的口红,偷看她丢在垃圾堆里的信,把她钟爱的读者文摘弄得油迹斑斑皱巴巴我没少挨揍。每每想动她的随身听更是要磨好久。那一刻,我认定这是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大雅之乐,否则怎会打动凶狠残暴的老姐令她领悟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道理而邀我共赏?我诚惶诚恐地将笨重的耳机戴上,音乐响起的那一刻,那种触动,对于一个只听过漏气脚踏风琴这种乐器的孩子而言,该如何描述呢?元神出窍、参禅顿悟、小骨瑶池初遇白子画也不过如此吧?那种金属的撞击声,抑或清脆空灵,抑或深沉醇厚,汇成一连串流畅的回旋叠音,犹如天使的翅膀,轻轻地触碰着内心深处某个最柔软的地方,瞬时间,清风拂面,鸟语花香,整个世界仿佛被笼罩在一团银白色的盈盈波光之中,朦胧、舒适、无限美好。我瞠目结舌的样子令姐姐很是满意,她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土鳖,见识了吧,这曲子叫《献给爱丽丝》!克莱德曼弹的!”爱丽丝,怎么又是她,不是漫游过奇境的那个吗?运气怎么这么好!肯定是吃了三月兔的魔法点心出落得明艳不可方物,才会有人把这样一首曲子送给她!从那以后,我以扫地抹灰跑腿打短工为代价,从姐姐那里换得了许多次听克莱德曼的机会,知道了《星空》、《秋日的私语》、《梦中的婚礼》,《童年的回忆》,然而最爱的还是《献给爱丽丝》。爱屋及乌,那个封面上的钢琴王子,也被我纳入了崇拜暗恋偶像之列,排名在圣斗士紫龙和吴奇隆之前,仅次于周润发。
这种对爱丽丝的执着持续了很久,多年以后,我和儿子一起打开了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的绘本《奥菲利亚的影子剧院》,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这是一种可以用言语具体化的情结:生命要和美好的事物相联系,哪怕是以最卑微的方式。古老小镇上的奥菲利亚,除了拥有莎士比亚笔下悲情女主角的名字和对戏剧的满腔热爱,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是在这种情结的驱使下,她选择终身躲在舞台下的一只箱子里,用细小的声音为演绎诗人伟大语言的演员提示台词。没错,星空浩渺,万物轮回,物质不灭,人的生命只是宇宙间的一次呼吸而以,以活到七十古稀而计,我吸气的动作已经完成,只剩出气的份儿了。既然短暂,所剩不多,就理应马不停蹄,加紧实现美好的步伐。奥菲利亚的实现方式是卑微,而我的则是鸡飞狗跳:逼一个调皮贪玩没显露过什么音乐天赋的孩子练琴。任何拥有一个熊而不乖的孩子而又干过这种事的父母都知道这场战争的艰巨和漫长.猜拳、讲笑话、连哄带骗威逼利诱大棒加胡萝卜,为了逼他把某个练习曲多练一两遍,我经常是筋疲力尽黔驴技穷.不知有多少次,我歇斯底里怒不可遏就差以头撞墙,而他则满腹委屈号啕大哭声震屋瓦.一次次的冲突,一次次的和解,我总是不厌其烦自欺欺人地鼓励他和我:结果好的事情,过程都是艰辛的,过程舒服享受的,结果十有八九是坏的,我们坚持坚持再坚持,你这么热爱音乐的小孩,又这么有天赋,现在放弃以后肯定会后悔。慢慢地,他有了一定的进步,开始独立识谱,除了严肃的练习曲也可以弹一些轻快活泼的曲目,对练琴也不像最初那样抵触了。有一天,他浏览着老师新发下来的一本钢琴曲集,用细小的指头试着弹出无意间翻到的一页上最初的几行音符,虽是单手,断断续续,但回旋的叠音跳跃而出,活泼灵动,献给爱丽丝!那一刻,他的小脸因为兴奋而发红,期待的眼睛看着我,等待表扬。我如释重负,知道自己的执著有了回报,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顽石终于向星星转变,我认定那是卫星,因为总有一天我这只固执的老火箭会把他推上天。
《献给爱丽丝》,那只是贝多芬即兴写下的一支小品乐曲而以,淹没在他那恢宏激昂的交响曲、华丽热情的奏鸣曲中不过是碧波万顷中一朵跳跃的浪花,而亲爱的爱丽丝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在信息匮乏的童年了解到原来美好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呈现,并且为我的执拗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与美好的事物相联系!生命水一般地流逝,生老病死,四个最忠诚的伙伴,总是在某个无法预测而又必定相逢的路口耐心地等待着你;日子起起落落,求不得的,放不下的,满满地塞在胸口,令你无法顺畅地呼吸;依恋的总有一天要分离,憎恶的却又不得不面对,你是否已忘记了本来的自己在自私冷漠甚至是怨毒中愈行愈远?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用她的活泼灵动不时地提醒我,保持一颗孩童般纯真的初心,别忘记敦厚、好奇和善良,别忘记失意时保持从容和淡定,别忘记吃掉碗中最后一粒米饮尽杯中最后一滴水,别忘记实现每一个承诺,别忘记在蓝天白云下做一个深深的呼吸。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伴我走过了这么多的路,如今我年近不惑而困惑依旧,既不圆滑也不懂世故,除了看书教书就是以厨房为圆心,以厨房到菜市场为半径画圆,变了那么多,唯有胡思乱想的毛病一如往昔,闭上眼睛,脑海中常常会浮现出这样一幅场景:多年以后,凉风习习的夏日夜晚亦或是阳光温暖的冬日午后,一个成熟坚定的男人(高大英俊事业有成霸道总裁范儿那是必须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更好),想起了他的母亲,那个丢三落四分不清东南西北总会发神经的母亲,此时他会微笑,会坐到钢琴前,认认真真地、一个音符也不错地,为她弹一首《献给爱丽丝》。
亲,此时他会微笑,会坐到钢琴前,认认真真地、一个音符也不错地,为她弹一首《献给爱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