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该有一场“文字苦旅”,从识汝不识字,到阅尽沧桑,满腹经纶。我就有一场迷之苦旅,无关风月,只与跳动在思想里的文字有染。
对于写文,我异常的执着,高中,为了想写出优美的文章,我买了无数本《格言》和《哲思》,用了别人都在奋力学习的时间,把自己沉浸在他人的故事里,在数学课疲惫时,在英语老师讲天书时,在化学老师写着无聊的方程式时……把书放在双腿上,或者放课桌上,用课本打掩护,沉浸在课外书的海洋里,后来,我想我该有自己感人的故事,也执迷于写出“悲伤逆流成河”的句子,然后在现实和想象里放逐自己,开始阅读郭敬明和韩寒的作品,每次读到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总能因为他的文字而不是故事而感动,我想,那是艺术的魅力,于是,我疯狂的迷恋那些忧伤而又优美的文章。其实同学有送我《培根随笔记》、《马克吐温小说集》、《朝花夕拾》等富含哲理和人生感悟的书,可是却没有心思仔细研读,总以为他们所诉说的现实,与我何干!
后来上了大学,除了上课和翘课,剩下的,估计就是独处,独处时人的思想很是敏捷,你能想到别人到不了的境界,也能在别人都八卦的未来里游刃有余。想到唯美的爱情诗句,就忍不住买本泰戈尔的《飞鸟集》,看着他的爱情观,来建立自己的感情世界。想到仗剑天涯的潇洒,便买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发现他不是仗剑天涯,而是打着游历山川的借口,研究着文化底蕴下的大成境界。想到佛学和国学经典,就试图去读一读《易经》、《道德经》,偶尔也看一些有关佛学的书籍,可发现最后还是不能参透经典中的奥秘。大学是孤独的,也是精彩的。也就是在那弹指而过的四年,我开始学习写小说,开始写一些舍友看不懂的诗歌,好景不长,转眼间,我要去社会寻找人生的本质了!换句话,我要去赚钱了,我要去发光发热。
进了企业,就算是把大部分的青春交代了,你再也不可能有一整天的时间去看一本书,你再也不能通宵达旦胡思乱想,满脑子都是工作和挣钱。所幸的是,我遇到了一个正能量十足的老总,他要求我们每个月必须买一本书,无论什么书,就是买本《金瓶梅》都好,人必须看书,这正中了我的爱好。我尝试着买了一些管理类的书籍,记忆尤新的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虽然和我的工作没半毛钱关系,可能太渴求成功了,便照着羊皮卷上的要求,坚持了整整一个月,后来觉得太形式化,便放弃了,公司也陆陆续续的给我们买书免费发放,读得最透的可能就是《领导力》和《人性的弱点》,虽然一时半会无法参透,可读过了,或多或少都有感悟。
期间,我开始大量的写诗歌,没有特定的文体,没有固定的主题,灵感来了,提笔就写。在看过了许多鸡汤和公众号里的文章,随着自己心智的成长,开始明白了自己写作上的短板。
我太刻意的追求文字的艺术性了。比如,一个备受喜欢的文章在描写男女情侣一起花前月下时,他会描述到:他轻轻的为她整理了衣服,帮她扣上忘扣的纽扣,把围脖仔细的环绕在她脖子上,然后还是怕她冷,把外套脱了下来,温柔的给她穿上,然后拉着她的手,继续行走在安静的公园了。而我呢,总担心这样的描述,总显得口水话,于是把中间的细节都省了,直接写到:我轻轻拂去你身上清冷的月光,把掌心的温柔透过空气,一丝丝温柔的滑进你的心,挡住妖风,也挡住世俗的侵扰。
一直以来,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用几千个字描述的一件事,我用很简短,而且自认为很优美的话表达出来,但结果人们总是不屑一顾,其实不是我的文字不美,真的问题在于:追求唯美的同时,也错失了最纯真的感动。读者和笔者能否产生共鸣,这才是一片文章是否有价值的衡量标准。过分的追求文字的华丽和哲理性,而丢失了最纯真的部分。感动人的,往往是细微卓著的细节,而非富丽堂皇的死字。文字是死的,你可以用它组建出最华丽的句子,可它还是死的,高明的人,把死的文字用真实的感动,纯美的本性,赋予了它生命,于是,它们活了,一不小心,就是名垂青史!
所有记录生活点滴的,才是人们心目中最好美文。不用在意五言、七言的平仄和押韵,不用在意每个事物的描述是否优美,只要用真的感情写,只要用真的事来填充,就是读者和你共鸣的好文。
没有一蹴而就的笔者,也没有天赋异禀的作家,只是因为他们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文字苦旅”,才能写下感人肺腑的美文。愿所有爱写作的人,都经历一场“文字苦旅”,在那段旅行中,所有的笔者都是你的伙伴,所有的读者,都是你的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