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姐弟恋。可因为我性格大大咧咧,偶尔抽个疯卖个萌犯个二,而他给外人的印象是内敛沉稳、不苟言笑的,再加上他比我高十厘米、胖十公斤,所以看不出他比我小。
但其实独处时,我们是一对逗比夫妻。生活中时常会发生一些好玩的事,或让人忍俊不禁,或让人感动甜蜜。
一个周末,我们俩商量出去下馆子,在去哪儿吃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我说去吃披萨,他说要去吃火锅,一时争执不下。然后就发生了如下对话——
他:“我是一家之主,你得听我的。”
我:“我是女的,你得让着我。”
他:“那你还比我大呢,你得让着我。”
我:“那你管我叫姐姐。”
他不假思索地:“姐姐。”(其实他从不这么叫。)
我一脸窃笑,心说这个笨蛋果然上当啦:“哎,弟弟。弟弟就得听姐姐的话。”
他意识到上当,忙改口:“不行,那我还是你老公呢,一家之主,你得听我的。”
我:“那你到底要当弟弟还是老公?”
这货想了半天:“弟弟老公。”
所以,那天起他就有了这个“职称”——弟弟老公。最后还是以吃披萨而告终。
别看弟弟老公骚高闷壮的,但有时候卖起萌来还是蛮有趣的,因为反差太大,更有喜感。
一次我肚子疼,趴在床上特别难受,看了一半书的他就过来摸着我的头,用动画片中小熊般傻傻的声音问:“你——肿——么——勒……”
我皱着眉头说肚子疼,他想了想,就半握着拳头伸到我的嘴边说:“给你吃爪子吧。”
因为他的手特别肉乎,我老说特别像肉垫小猫爪,特别有趣。所以夜里失眠时,我就会偷偷抓起呼呼大睡的他的手咬一咬,特别好玩。可是睡得跟死猪似的他从来没有被我啃醒过,直到某个早晨他盯着手背自言自语说为什么会有好多牙印时,我才大笑着告诉他原因。他当时就无语了。
所以他看到我难受,就想起了我有这个“癖好”,为了让我开心点儿,他决定忍痛贡献自己的爪子……
然后我就笑喷了,还引起了小量血崩……算了,不解释。
还有一次我犯二的事特别值得一提。
我是毛绒玩具控。一次我俩躺床上聊天,看着满屋子的毛绒玩具,我就说:“如果以后我比你先死了,你记得在我墓里放一只毛绒玩具哦。”
然后我就环视四周,想挑一只我最喜欢的玩具。
他翻身面壁,半天不理我。
我没得到回应,就起身扒拉他问干嘛不理我,结果我发现,他脸下的枕巾湿了。
我吓了一跳,再一细看,这货竟无声地哭了,还泪如泉涌。
我忙掰过他的脸:“怎么还哭啦?”
我的弟弟老公,这个高一米八多、体重直逼二百斤的彪形大汉,躲避着我的目光,用男中音哽咽着说:“不想让你死……”
当时我就被融化了,很多种感觉席卷而来:意外、感动、甜蜜、被雷到、被暖到、被逗笑,接着又有点儿想哭。
我想,得夫如此,夫复何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