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之死》是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简要讲述了一名女子从少女时起到结婚之后所遭遇的一系列不幸,以及最后死于林中的悲惨结局,整部小说充满了象征意味及悲剧色彩。本文试从《林中之死》小说文本内容出发,浅析其悲剧构成。
小说揭示的第一重悲剧是社会重压下女性外在美所受到的压抑与摧残。
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以“老妇人”称呼主人公,但事实上,主人公在故事发生时的年龄还不到四十岁,她的“老”是仅就外在形象做出的评价。这种提前衰老是由巨大的生活压力和过度操劳产生的,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处于最底,而地位在她之上的丈夫和儿子却长年处于堕落的生活状态,她在不得已的境况下承担起整个家庭的生活责任,在精神与身体的双重压力下,她作为女性的外在美逐渐流失,最终导致未老先衰的结果。在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中,主人公玛蒂尔德为了挣出赔偿项链的钱,不得不投身于繁重的劳动中,在艰难的积攒过程中外貌变得衰老,这与《林中之死》“老妇人”衰老的直接原因相似,然而究其根本,马蒂尔德的衰老与她的爱慕虚荣不无关系,而“老妇人”却并没有明显的自身过错,相比较而言,这种无过而遭受苦难的境遇更具悲剧意味。
在“老妇人”在林中死去之后,人们看到她的尸体纤细、洁白,“像一个少女迷人的身体”,这段描写无疑具有很强的象征性。她在生前受到压抑而消失的女性外在美却在死后得以展示,生命于她而言似乎成了束缚美的枷锁,这时候死亡反倒成全了她,这更加深刻地揭示了在那种畸形的社会环境下,像“老妇人”这样的弱势女性群体生活与生命的绝望、无助,将悲剧色彩贯彻到对人生命本身讨论的层面。
小说揭示的第二重悲剧是男权思想下女性天然欲望与权利意识的捆缚。
《林中之死》的故事发生在男权社会的背景下,女主人公少女时期是一户经营农场的德国家庭的养女,身份低微,被迫与农场主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她对农场主产生了深度的恐惧,之后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对施害者的行为进行掩饰,因此当农场女主人与她后来的丈夫杰克问起她时,她并没有吐露自己遭受侵害的真情。与杰克结婚、生子后,她的身份地位依旧处于家庭的最底层,两名男性成员始终将她当作奴隶式的人物对待,在这种长期的压迫下,她的思想意识逐渐麻木,自以为理所应当地为家庭中的男性成员服务。在屠户向她表示同情时,她表现得非常吃惊,这说明在她的内心深处已经完全认可了男权社会的畸形思想,将自我放在了“奴隶”的地位,这种彻底的权利意识麻痹必然是悲剧性的。
历史上,男权社会下女性的思想麻痹是许多国家都曾具有的现象,许多文学作品都曾加以表现。如位列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中,薛宝钗始终将“女子无才便是德”视为金科玉律,刻意在众人面前压制自己的才华。这种意识麻木的毒害在《林中之死》的女主人公身上体现得更加有讽刺性,小说中女主人公死后买回的肉被狗所啃食,这与前文相联系,将老妇人一生为丈夫和儿子的生活操劳比喻为“喂狗”,在麻木的状态下她却丝毫没有对自己操劳的意义进行思考,而是意味地进行着任务式的劳动。在她即将去世前,她回想起自己的少女时代,与上一点中女性外在美在她死后得以释放相类似,她思想的光芒借着梦境在人生最后一刻得以散发。这种美在破灭时才能够显现的情节,本身就具有悲剧的美感。
小说最后,叙述者“我”讲述了自己成年后在农场中看到与女主人公相似的命运还正发生在一些女性的身上,深化了整个故事的社会意义,说明了这种现象并非是在主人公个人的,而是一种社会整体的悲剧。
《林中之死》运用象征等一系列手法,从内外两个角度对主人公“美”的被压抑进行了表现,体现了男权社会环境下弱势女性的悲惨命运,对畸形的社会环境进行了强烈的控诉,对生活在该社会背景下的女性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具有高超的艺术价值和深刻的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