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勒庞
阅读时间:2015年12月31日
阅读部分:第三卷(第一、二、三章)
阅读笔记:
第三卷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第一章 异质性群体
异质性群体包括无名氏的群体和有名称的群体。它们是由一些特点不同、职业不同、智力水平也不同的人组成的。
无名氏群体如街头群体,街头群体缺乏责任感,同时智力在集体中形同虚设,它完全处于无意识情绪的支配之下。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它们则发挥了这种责任感,这常常使得它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区别。
1、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的影响,它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限制着群体性格的变化。
2、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种族正是通过获取相对稳定的集体精神,使自身摆脱了这种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了野蛮状态。
正如前面章节所提到的,群体是野蛮冲动的,行事不经过理性思考,所以它们通常是野蛮的。而种族有着某种集体的信念或信仰,种族有相对应的文化支撑,所以,它们通常要比普通群体更加理性。
第二章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一、犯罪群体的特征
1、犯罪群体通常易受怂恿、轻信、善变,把好或坏的感情加以夸大,赋予某种道德。
2、“犯罪群体的善心与他们的残忍同样极端。”
通常情况下,群体犯罪的动机往往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参与这种犯罪的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不过是在做一件他们该做的事。杀人者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他听从别人的怂恿,认为得到集体同胞的认同,会让自己的行为变得更加的高尚,就会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
作者在这里举了巴士底监狱狱长遇害的实例,论证了群体犯罪分子的野蛮、猖狂和残忍。他们听从别人的怂恿,认为杀害监狱狱长是在为民除害,认为自己是在做无比功德无量的事情。群体的强大势力,让这些杀人犯更加坚定自己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
可见,现实社会中的群体犯罪分子,都是因为有群体的怂恿,他们才会比一个人单独行动变得更加冲动和大胆肆意妄为。
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陪审团的特点为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提供了很好地例子。当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断时,其智力水平并不重要。正如群体那样,陪审团会受到感情因素的强烈影响,同时它也受到名望的强烈影响。
一个好的律师主要下功夫的地方,就是要感染陪审团的情绪,要学会从陪审团的表情上领会到每一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