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的夜间经济可谓是繁荣富裕的象征,古有“灯火还同不夜城”,近有“灯红酒绿十里洋场”,如今夜间经济全面铺开,迎来大发展时代。
但回溯近几十年来夜间经济发展的历程,也可谓是一波三折。
第一折,体制制约。
关于夜经济,早在30多年前国家就已经有所倡议,1984年《经济日报》曾发表《让王府井大街亮起来》的评论和有关消息,提出克服“官商”作风,延长营业时间,服务广大群众的响亮呼吁。
由于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如推动夜间经济,转变经营模式,就要涉及上几百万财贸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阻力很大。
第二折,政策制约。
我生活在北方的省会城市,小时候的冬天几乎不出门,夏天晚上家里人喜欢去逛夜市,这也是我对夜间经济的最初认识。
那时的夜市都是依托繁华地段的自组织形式,遍布于城市的角角落落,大多是摆地摊、烤羊肉串、唱露天卡拉OK,很是热闹。
不过好景不长,由于对夜间经济缺乏政策性引导和科学性规划,导致一些不良行业与夜间经济画上了约等号,随着社会治理力度不断加大,这些所谓的夜间经济也走到了尽头。
同时,那些小夜市也被城管重点整治。
第三折,思想制约。
2010年左右,记得那时晚上出门到处还是漆黑一片,过了20时,市区很难找到开门营业的饭店,也就KTV还亮着灯。
跟周边省会城市相比,夜间经济可谓是“前有标兵,后无追兵”。
为了抓紧赶队补课,进一步搞活夜间经济,市里推出了夜间经济的“十二五”发展规划,还组织许多人到南方省份学习调研,大有拉开架势大干一场的气势。
但是无论是市民还是商家,抵触情绪都很大,市民认为,发展夜经济不仅会打破生活规律,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得不偿失。
商家的担心在于,延长营业时间,没有人来怎么办?增加的电费谁出?人员工资谁承担?破折推波。
最近,“夜间经济”再次受到推崇与厚爱。
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夜间经济”的对策与举措。
不过也应看到,培育夜间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完善配套设施,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还需要最大程度地消除夜间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只有打通了体制、政策、思想上的“折”,让人气聚起来,让城市夜晚亮起来,让消费场景多起来,才能有效促成夜间经济这一“波”发展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