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法律解释方法分为三类,分别是文义解释、论理解释、社会学解释。其中论理解释还包括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当然解释、目的解释、合宪性解释和比较法解释。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文义解释
又称为文理解释、文法解释、字面解释和平义解释等,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以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该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意义的解释方法。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出发点和基石,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中具有优先性地位。
但是文义解释,也具有其局限性,他将解释的重点和视角主要限制在字面含义上,不考虑法律条文以外的因素,特别是不考虑对法律条文具有决定意义的法律意图,因为容易忽视法律条文本身所具有的深层次含义。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论理解释
[if !supportLists]1.[endif]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又称为系统解释、语境解释,是指从被解释的法律条文在法律文本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出发,联系上下文即其他相关条文对该条文进行解释的方法。
特点为:解释者将被解释的条文放置于一定法律系统、语境之中进行的解释。
积极性:全面整体的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减少条文之间的相互不协调和矛盾。
消极性:容易拘泥于形式,而忽略法律的实质目的。
[if !supportLists]2.[endif]法意解释
法意解释又称为历史解释、立法解释、沿革解释,是指解释者通过对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的价值追求和欲实现的目的的探索,来推知立法意图,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法律文本含义的解释方法。
法意解释是想要找到法条背后的深层意思,立法制定者制定法律时的价值追求和欲实现的目的,去推知立法意图。所有在分析该法条时,要充分了解当时的社会情况,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法意解释的作用,准确的法意解释所给出的解释结果有较大的可靠性;它可以作为限制解释范围的工具,其他解释都必须在一定的价值观下,至少大方向不能偏离。
在运用该方法的同时要注意,对立法背景和立法文献的分析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全面性;法意解释的价值和社会发展程度有关,历史立法资料越久参考价值越低;法意解释结论的可靠性与立法制度有关。立法制度不完善,法意解释的解释工作难度就越大,可行度就越低。
[if !supportLists]3.[endif]扩张解释
扩张解释又称为扩大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含义过于过于狭窄,不足以表达立法者的原意,遂扩大其含义覆盖范围,用来表明立法者的真正含义。
扩张解释可以弥补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
使用过程中,容易遇到一些问题。一是难以辨别立法者的真正原意是什么;扩张解释的范围界限容易模糊不清;在实践中,容易与类推解释相混合。
[if !supportLists]4.[endif]限缩解释
限缩解释又称为限制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含义过于宽泛,为了正确的表明法条的含义,遂缩小其含义覆盖范围用来正确的阐明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意义的方法。
[if !supportLists]5.[endif]当然解释
当然解释是指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基于法律规范目的和常情合理的情况下做出的相关解释。
当然解释的缺点是依据的不准确性,容易被被解释者曲解法律意图。
[if !supportLists]6.[endif]目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法律解释者按照法律的目的,以确定法律文本的内容和意义。这里的目的不仅法律的一半目的,还包括其他具体的法律目的。
目的解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能够弥补法律文本中的明显错误,另一个能够消除法律文本中的歧义和异议。
目的解释的局限性,体现在使用的机会较少。是文义解释的一种辅助工具,只有当文义解释已经严重违背立法目的了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才能启用目的解释;另一方面,当时立法者的目的可能会跟现代社会对立法的目的已经有了很大的出入了。
[if !supportLists]7.[endif]合宪性解释
合宪性解释是指以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来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解释。
合宪性解释的来源依据在于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必须服从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
合宪性解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能够决定法律解释的内容以及控制其结果。
区分合宪性解释、目的解释、法意解释。
[if !supportLists]8.[endif]比较法解释
比较法解释是指援引、借鉴或参考外国立法判例学说以阐释本国法律规范的 意义和内容的一种解释方法。
主要方式有直接和间接。
局限性在于,片面性借鉴,容易断章取义;主要应用于民法领域,刑法领域很难应用;适用前提是在本国法律规范已经没有办法结果当前的问题。
注意事项:结合本国社会情况;不能舍本逐末;不要拘泥与法律条文,多关注法律案例和学说;应调整纳入本国法律立法解释体系。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社会学解释
社会学解释是指用社会学方法来解释法律规范,通过社会效果和社会目的衡量,在法律条文可能的文义内,阐释法律条文具体内容的一种法律解释。
社会解释学的特点:
补充文义解释和伦理解释的不足。
社会学解释的局限性:
[if !supportLists]1.[endif]基于解释的视角扩大,解释者的自由度扩大,容易造成滥用解释权的结果。
[if !supportLists]2.[endif]解释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社会目的具有多样性,没有办法完全准确的预测到结果。
[if !supportLists]3.[endif]成本花费大,在运用社会学解释时,需要大量收集社会资源才能做出相应的解释。
运用社会学解释方法时,应该谨慎。只有在文义解释和论理解释不能够解决问题时,才需要采用社会学解释。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问题
该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遇到一个模糊的法律文本时,运用解释方法的先后顺序?因为不同的解释的方法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局面出现,众说纷坛,会影响法律的稳定性。
但这个顺序永不能简单统一的排列出来。一是因为每个解释方法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和法律意义;
现阶段学界达成的共识:
[if !supportLists]1.[endif]文义优先原则。
[if !supportLists]2.[endif]当文义解释不能够解释问题时,采用论理解释。应当先用法意解释和体系解释来探求法律意旨,进而运用扩张或限制、当然解释以判明法律的意义内容;最后使用目的解释,最最后使用合宪性解释。
[if !supportLists]3.[endif]如经论理解释各种方法,仍不能确定解释结论,可进一步作比较解释或社会学解释。
[if !supportLists]4.[endif]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的结果不得超出法条文义可能的范围,如伦理解释、比较法解释、或社会学解释的结果与文义解释相抵触时,在不超过法条文本可能的范围时,应以论理解释、比较法解释、社会学解释的结果为准。
5.经解释最终仍存在相互抵触的结果时,且各种解释结果均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时,应当进行利益衡量或价值判断,从中选出具有社会妥当性的解释结果作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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