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周一 多云
为了尽快落实优先受偿变现处置方案,一大早到不动产登记局姬科长处咨询。刘主任此前虽已咨询过了,但担心万一还有疏漏,就同买方刘总一块去当面锣对面鼓的问询并敲定需要做那些工作,得支付多少费用,得多长时间。大的方面还是四个环节:一是解封,需要中院的公函登记局才放心。这个不需要费用,但内容要能排除和解脱人家的责任;二是解押,需要用金钱把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拿到手,还要人家的解押文书;三是需要马上测绘宗地图,同姬科长一块去预约登记一下,费用优惠后为两万元。四是需要已缴纳增值税的凭证。这些工作都需要时间,估计最快也要十天左右的时间,而且不能出意外。
下午到新区纳税大厅去见一个姓宋的女科长,一是拿管理人公函,通知人家若有联星公司拖欠税款,应尽快申报债权;二是咨询人家若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需交纳多少税费。宋科长十分有耐心一一作答。关于计税还找来一个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仔细进行了介绍。临了关于债权申报的事情告诉应去局征管科联系。返回所里后,与刘总交换了意见。对上午双方关于土地使用权变现的两个合同版本的分歧取得了一致意见。决定还是用管理人草拟的,徐律师修改后的版本还是不能用。刘总知道,想先交几百万把户过了再给那一点二个亿,显然是不可能的。抵押权人不可能在没有收到全部资金的情况下把他项权利证书交给你,也不能出解押的文书。税务局收不到税款也不可能出具纳税证明。这过户前所有的事情只有中院出具公函不收费,其他各项没有一个能离开钱。所以刘总的资金必须先到位,才能一步步进展下去。他是聪明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紧接着电话向贺庭长通报了这几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希望明天见面详谈。贺让打书面请示报告。譬如公函解封的问题,她说口头汇报不行,没法让院里出公函。只能按她说的办。成都那边也通了电话,龚总说已经汇报了,还没下文。这帮人不光精明,还有点自以为是。无奈人家有理且占先,自然难以沟通。刚开始时的亲热劲,已经荡然无存。估计让他们在数额上的让步比较艰难真如猴手里叼针。还有一个破产人费用的问题,肯定也不是很乐观。从道义上讲,他们是担保债权,所借他们银行的资金全用在了四川那边。铜川这边纯纯是受害者,一百一十五亩土地卖了之后,全让四川人拿走了。但人家手执四川高院的判决,你不乐意也没有什么办法阻挡。
下午还和万律师沟通了一下市二建债权申报的事情,让她过所里来当面看证据说话。初步看了仲裁委的案卷,第一印象是仲裁员真胆大,几千万没有证据也敢裁。不得罪人可以,让他们自己撤回债权申报便是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