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寡情的人,不相信爱,不相信永恒,却总是幻想自己是被爱伤得最深的人,又可笑,又矛盾”
记得多年前看过一本《少有人走的路》,大概是个美国人写的,对于“爱”做了以下阐述:“爱不是感觉,爱是实际行动,是真正的付出,不少人声称富有爱心,充其量只是渴望爱的感觉,他们所做的事情,没有爱的成分,甚至具有破坏性。
爱的感觉与精神贯注密不可分,后者把情感与关注“贯注”在外在的对象上,并将其当成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关注与真正的爱容易混淆,但不一样。
精神贯注生命力极短,不可能长久维持。
真正的爱须以全部身心投入和奉献,要付出全部的智慧和力量.
使爱的对象得到成长,就必须付出足够的努力,不然爱的愿望就会落空.
爱是行动,不是空想,爱是一直客观存在,不是头脑的主观意想.”
书中给出的爱的定义让我无限认同“爱是一种为了促进自我和他人心智成熟,而具有的一种自我完善的意愿”.
用“意愿”这两个字,是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多年前,当我也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对于此时并不那么了解,我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话都是一种主观意意向,及占有,得到 ,不顾一切.這樣就成了一种颇具破坏性的行为.我喜欢你,我爱你。所以不管不顾的无限靠近,直到得到或占有你全部的时间,经历.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方式或者不接受。我就自以为受了伤害,因此而“顾影自怜”起来.现在想来甚是可笑. 当时的我真的无法理解什么是相互成熟或相互完善。只是一味的为了“我要,我想要,我马上就要”而一味的索取我所谓的“爱”.
因此而导致的后果,当然没有什么是好的了。这是一种自私的偏执.被我冠以“爱”之名.
差不多的事情,多年后的今天看来,如果再犯了当年的错,那这十年不就像白 过了一样吗?
不如“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