氷不停步……

索尔·贝娄是一个充满生命力和欲望的美国作家。他活了89岁,一生高产。这个“高产”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他作品高产,84岁时还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二是他结了五次婚,子女众多,还是84岁那年,他最后一个小女儿出生了。

在自己的所有作品中,索尔·贝娄最偏爱的,就是这本《雨王亨德森》。除了因为主题是他擅长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我想,也因为这个故事和他一样,充满了生命力和欲望。

这本书出版于1959年,主人公亨德森被设定为索尔·贝娄的同龄人,可以看作是作家对这一代人的一个夸张的变形。在亨德森这一代人之前,美国人经历了新教运动、立国制宪、南北战争、资本主义的成长和扩张,以及西部大开发。用亨德森的话说就是,“所有一切重大任务和征服都在我之前完成了”。

美国梦已经被前人实现了。亨德森这代人,也渴望参与到历史的宏大叙事中彰显自己的价值,渴望精神上的崇高感。然而随着二战的结束,战后物质生活极大丰裕,消费主义的兴起,他们的生活只剩下平庸的日常,精神彻底陷入空虚。简单地说,他这一代美国人没有机会轰轰烈烈地活,就像亨德森说的,留给他这一代美国人的最大问题是“面对死亡”,他这一代美国人“注定要周游世界以寻找人生的真谛。”

可是,这样的旅行真的能治病吗?这些旅行者们真的能如愿以偿找到自己失落的精神家园吗?在20世纪50年代走向尾声的时候,索尔·贝娄就用他的小说《雨王亨德森》探讨了这个问题。

《雨王亨德森》讲的是一个喜剧化的理想主义者亨德森,去非洲冒险,进行精神追寻的故事。亨德森在现实中的冒险和他在精神世界的冒险同步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从现实中的冒险开始,讲述这个故事。

第一部分

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的开篇,从亨德森回忆自己是怎么到了非洲开始。开头四章,亨德森讲述了自己在美国遇到的生活和精神困境。在他眼里,自己是一个除了有钱以外,一切都很失败的中年男人。他继承了父亲的巨额遗产和一座豪宅,本已财务自由,但家庭生活是一团乱麻,他周旋在两任妻子、情人和叛逆的孩子们之间,焦头烂额,非常厌倦。亨德森非常健壮,他身高1米95,体重104公斤,力大无穷。他曾经是军人,参加过战斗,获得过军功章,二战结束后,他健壮的身体还在渴望战斗,他的精神还在渴望来自崇高的刺激,但战后的日常生活却只有令人昏昏欲睡的琐碎无聊。亨德森成了一个不合时宜的人,浑身的精力无处发泄,脑子里又老想“什么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他总是忍不住要折腾点儿什么与众不同的事做。

亨德森试图从父亲留下的海量藏书中找到关于人生的启示,他翻遍了藏书,结果只找到父亲夹在书里当书签的钱,几乎每本书里都有。你看,他只是翻了翻书,就比以前更有钱了。但这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开始拉小提琴,还想去读医学学位,改行当医生,可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干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后,亨德森又在豪宅里养起了猪,每天光着膀子,砌猪圈,煮猪饲料,他的家人、朋友和邻居都以为他疯了。而亨德森却我行我素,他对比自己年轻20岁的第二任妻子说:“别碰我的猪,它们已经是我的一部分了”。他还试图为这个自己也想不明白的举动找理由,说总是念念不忘《圣经》里的一句预言:“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这是希伯来的先知但以理对古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做出的预言,这位国王摧毁了耶路撒冷和这座圣城的神庙。

亨德森每天跟猪待在一起,用艰辛的体力劳动发泄着精力,摧残着自己的身体。但这也没什么用,有一天,他身体里突然冒出一个声音,大喊着:“我要,我要,我要”。起初,他被这个仿佛有独立人格的声音吓了一跳。“你要什么?”他问这个声音。“我要,我要,我要!”声音回答。如此反反复复,搞得亨德森几乎崩溃。这个声音只有渴望,却没有渴望的对象。

于是,为了搞明白自己心里的这个声音,为了摆脱烦恼的现实,亨德森决定前往非洲探险。这段冒险经历,就是这本书第5章到最后第22章的内容。刚抵达非洲,亨德森兴奋不已,不断地感叹:“多么盎然的生机啊,我感觉自己会在这里交好运。”在非洲,他可不想做一个四处拍拍照的游客,他想去最偏远的、最好从来没有外人去过的部落,还打算在非洲长住。在一个小镇,他雇了一个当地人做翻译,这个翻译叫罗米拉尤,懂部落语言,也会说一点磕磕绊绊的英语,看上去十分寒酸,却有着古代贵族的派头。威武雄壮的亨德森带着他瘦弱的翻译,就像堂吉诃德带着桑丘,一路辗转,进入这片大陆。

第二部分

亨德森先后进入了两个偏僻的非洲部落。

第一个部落叫阿纳维。阿纳维人以养牛为生,但他们并不吃牛,而是把牛当作亲人。亨德森和罗米拉尤来到这个部落的时候,发现这里正遭旱灾,许多牛都渴死了。这时,一个男人走过来向他行礼,还用英语跟他说话,亨德森很惊讶。原来,这个男人是部落的依特洛王子,他曾在东非的港口城市受过中等教育,也曾四处游历。亨德森发现,部落里居然有一个蓄水池。为什么明明有水,牛却渴死了呢?王子告诉他,这是因为蓄水池被诅咒了,水池里出现了一群青蛙,而这里的土著从没见过青蛙。按照他们的观念,绝对不能给牛喝这种里面有动物的水,也绝对不可以惊动饮用水里的动物。

按照部落欢迎陌生客人的习俗,依特洛王子向亨德森发出角力的挑战。在角力中,亨德森凭借自己在部队学会的格斗技巧,打倒了这位部落中最强壮的人。亨德森觉得不好意思,但依特洛却坦然接受了这次失败,并热情地款待了他,带他去见年迈的女王。女王告诉亨德森,他身体里那个“我要,我要”的声音,意思就是“我要活下去”。

听了这句话,亨德森福至心灵,感到终于得到了救赎。陶醉在亢奋的激情中,他一心想要报答女王、王子和部落居民的恩情,他决定为阿纳维人解决蓄水池的难题,给大家一个惊喜。

亨德森一早就单独行动起来,他自信满满地把自己带来的手枪弹药制成了一枚炸弹,扔进了蓄水池。结果,青蛙是炸飞了,但整个水池的水也炸飞了,水一接触地面,立刻就干了。这座历史比整个欧洲还要悠久的水池,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在部落居民的震惊中,亨德森带着罗米拉尤灰溜溜地离开了。

现代文明的智慧解决不了古老的草原文明的难题,站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亨德森,好心办了坏事。他的“我要活下去”,变成了“我让他们没法活下去”,这个时候,所谓的心灵救赎自然成了一个笑话。

离开阿纳维后,亨德森和罗米拉尤艰难跋涉了一个月,才到达了阿纳维王子的朋友达甫国王的部落:瓦里里。

在进入瓦里里之前,罗米拉尤警告亨德森,这个部落的人可不像阿纳维人那么善良。果然,他们主仆二人一进入瓦里里就被俘虏了。两个人被部落的“检察官”关在笼子里一通审问,半夜,他们发现,笼子里还有一具刚刚死去的尸体,亨德森折腾了半夜,把死尸搬了出去,而天亮时他发现,尸体又被不知什么人搬了回来。

这时,“检察官”通知亨德森,可以去觐见国王了;同时,部落要举办一整天的祈雨仪式。走在路上,亨德森才看到,瓦里里部落真的不太善良,绞刑架上倒挂着许多被烈日晒干的尸体,非常吓人。达甫国王告诉亨德森,虽身为即将继位的国王,他却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甚至有被反对势力杀害的危险。

在祈雨仪式中,亨德森魁梧的身躯再一次派上了用场,他自告奋勇地搬动了一座所有大力士都搬不动的女神像,结果就成了瓦里里的“雨王”,有了一项职责:代表瓦里里人向上天求雨。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亨德森先是被剥光衣服扔进竞技场,又被扔进池塘里,与野牛滚在一起,被一群祭司鞭打,还要被赶着一圈圈地绕城跑,一通折磨后,亨德森连叫苦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在这时,天上下起了特大暴雨。

“雨王”亨德森求雨成功,这拉进了他与即将继位的国王达甫的距离,两人成为了朋友。亨德森这才知道,达甫不但在非洲大城市上过中学,游历过四方,还曾在欧洲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差点拿下医学博士学位。因为父亲突然去世,他才不得不中断学业,回到部落,准备继承王位。按照瓦里里的规矩,达甫面临着生死考验:他必须到森林中猎取一头狮子,才能继位。这头狮子被认为是刚刚死去的老国王的灵魂。受过西方文明训练的达甫表面上服从这种原始的巫术思维,背地里却在抗争。他在宫殿里养了一头普通的狮子,研究它,驯化它,模仿它,以克服自己对狮子的恐惧。他相信,通过这种方式,就能有朝一日捕获代表老国王灵魂的那头狮子。同时,部落中代表传统文化的巫师等敌对势力,总是逼迫达甫离开这头“邪恶的坏狮子”,尽快去猎取“正确的狮子”。但达甫却迟迟不行动,整天跟亨德森进行各种医学和形而上学的探讨。

达甫国王似乎精通现代知识和原始智慧,他信奉心灵的绝对自由和心灵控制肉体的理论,这些混杂着多种文化的煞有介事的理论,让亨德森非常崇拜。他找寻人生意义的重任,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达甫身上。亨德森向达甫讲述自己的困境,达甫告诉他,他在阿纳维学到的“我要活下去”这个说法不错,但这只是真理的开端,真正的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是“如何面对死亡”。达甫命令亨德森整天模仿狮子,模仿它吼叫、跳跃、捕捉的动作,甚至把亨德森关进狮笼。经历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与死亡的恐惧终日相伴的亨德森好像大彻大悟,把达甫奉为精神导师。

这段冒险终于进入了高潮。在巫师等人的逼迫下,达甫和亨德森终于开始联手行动,去猎取老国王的灵魂,那头正确的狮子。然而,达甫却在捕猎的最后关头落入狮口,死了。亨德森悲痛欲绝,他明白这是巫师等人设下的圈套,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杀死他,于是和罗米拉尤开始逃亡。同时,他也伤感地明白,达甫国王从一开始就看上了他强壮的体魄和容易相信别人的性格,从一开始就想利用他推翻这个部落的宗教,而他当上雨王,也是被设计的结果。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把达甫当作他最好的朋友,感激他为自己的生命带来的一切。

故事的结尾,亨德森与罗米拉尤告别,他把自己的吉普车,和所有随身行李都送给了这位生死与共的朋友。亨德森带着一只象征达甫国王灵魂的小狮子回到了文明世界。在逃回文明世界的路上,在北极冰冻的大地上,他再次怀着激昂亢奋的心情,绕着飞机一圈圈奔跑,满心期待着与自己的老婆孩子团聚,并向他们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

亨德森在现实世界的冒险故事讲完了。总的来说,故事主要围绕亨德森这个具有异于常人的身体的形象展开。在美国,亨德森的身体是他最大的障碍,而在非洲,他的身体潜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野性也最大限度地释放。然而这种释放,要么具有摧毁性的效果,要么被人利用,陷入圈套,这些理想与现实错位的、充满喜感的情节,让《雨王亨德森》成为一个“身体喜剧”。

第三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亨德森在精神领域的冒险。亨德森这样一个外表上的粗人,心里却时时刻刻都在进行对人生真谛的思考,而每当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福至心灵时,都会立即遭遇现实层面的巨大打击,这让他看上去更加可笑。作为一个失败的思想者,亨德森的精神冒险充满了喜剧性,这种喜剧性是在与两个部落首领的精神碰撞中完成的。我们着重看一下达甫国王与亨德森之间的碰撞。亨德森是一个从西方文明世界来原始文化中求医问药、希望用原始文化解决现代文明问题的人,而达甫是去西方世界求医问药后、回到原始文化中,希望用现代文明解决原始文明的问题的人。可以说,他们都把其他的文明当成自己所属文明的良药。在精神生活层面,他们是互为镜像的两个人。达甫国王在部落中非常孤独,亨德森的出现让他非常欣喜。原始思维和文明世界的现代精神在这里有了对话,但这种探讨并没有得出什么有意义的答案。就在亨德森似乎找到生命真谛的时刻,达甫死了,剩下的路,亨德森只能自己走完。

对亨德森来说,达甫的死其实是一个礼物。它释放了亨德森,让亨德森失去了长住在非洲部落、继续信奉和依赖精神导师的机会。在逐步认识了力量、勇气、恐惧和死亡之后,亨德森心里那个“我要,我要”的声音停止了,他的精神历险也完成了。他没有放弃现代文明和家庭生活,皈依于原始文化或宗教,而是重新认识了自己,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世俗生活,并回归到生活之中。“认识你自己”,这就是哲学的终极任务,也是现代人精神困境的真正解决之道,至于是去非洲冒险,还是在都市中、在日常生活中历练,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索尔·贝娄对亨德森式冒险的深刻反讽。

那么,亨德森最终找到答案了吗?在他的自述中,他找到了。但索尔·贝娄没有把这个小说写成一个西方人去非洲寻找精神家园的俗套,它特别的一点就在于,亨德森不是直接将非洲的原始文化当作灵药一口吞下的,他也不是在冒险过程中完成自己的精神升华的。相反,他的冒险处处失败,他是在现实层面中所有行为都彻底失败后,精神上才真正有所领悟的。美国小说家菲利普·罗斯曾这样评论亨德森,他说:“非洲是药物,而亨德森是药品制造者”。也就是说,亨德森不是非洲精神的被动接受者,他主动炮制出了属于自己的药。至于这药能不能真的解决亨德森的困境,读者也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谁知道亨德森这次获得的人生真谛是不是最后一次呢?谁知道他下一步又会遭遇什么毁灭性的打击呢?

第四部分

说完了亨德森在现实和精神中的冒险,现在我们不妨跳出故事,从隐喻和象征层面上加深一下对亨德森的理解。

亨德森身材魁梧,在美国的豪宅中,他养猪,穿的也是猪皮皮鞋、猪皮皮衣,戴猪皮手套,背猪皮包,用猪皮钱夹。总而言之,他是“猪”的化身。像猪一样,他生活在物质的富足中,却总在呐喊着“我要,我要,我要”。

在非洲,亨德森经历了一个从“猪”变成“狮子”的过程。国王要求亨德森模仿狮子,是因为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死,想让亨德森这个来自西方世界的白人雨王继位,去与代表传统的巫师等人对抗,改变自己的部落。他让亨德森通过与狮子共处,模仿狮子的一举一动,学会克服恐惧,直面死亡。在模仿狮子的过程中,亨德森终于懂得了自己在美国时常说的《圣经》里的那句话:“你必被赶出离开世人,与野地的兽同居。”他意识到,也许是因为自己养猪,所以灵魂沾染上了猪的特征,而他真正应该和狮子在一起。就这样,慢慢地,亨德森的灵魂沾染上了狮子的特征。

猪是美国现代社会的象征,意味着物质上的贪婪,和精神上的虚无。这种文明只是一味“想要”,却不知要什么,是一种指向虚无的欲望。而狮子是原始文明的象征,意味着肉体上的野性,和精神上的力量。最后亨德森把国王的灵魂象征,一头小狮子带回美国,隐喻着这个美国人将原始文明带入西方文明。然而,这个结尾却并不乐观。我们不要忘了,亨德森带回的狮子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将是一个巨大的麻烦,对现代文明来说,这头狮子最后的归宿,也许只能是被囚禁在动物园中,供游客安全地观看。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像《雨王亨德森》这种讲述在荒蛮之地冒险的小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把冒险地当作纯粹的野蛮之地,是西方人征服和驯化的对象,第二个阶段是把冒险地当作乌托邦,那里的人们掌握被现代文明遗忘的真理,第三个阶段,就是破除了西方中心主义,也将原始文明祛魅的阶段。贝娄创作《雨王亨德森》的时期,正是冒险类小说的第三阶段。在他笔下,西方中心主义视角被打破了。西方世界不再是理性的、道德的、成熟的、正常的,而是恰恰相反。亨德森这个人物身上凝聚着美国式的乐观主义、鲁莽和冒险精神,与其说他是个中年人,不如说他是个孩子。对于亨德森这个“孩子”,非洲是个从零开始的试炼场。这本书中,非洲也不再是非理性的、堕落的、幼稚的、不正常的,也并非神秘的、智慧的、神圣的。与亨德森的预期相反,达甫国王并没有向他推销什么非洲的古老智慧,而是用流利的英语向亨德森讲解现代医学、开普勒、居里夫人和亨利·詹姆斯的《心理学》。在这本书中,贝娄把关于两种文明的刻板印象都颠覆掉、把它们的对立性都模糊掉了,他制造出文化的含混与杂糅,展现出了文化的混杂性。这在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是具有前瞻性的。


好,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主要内容:

1、《雨王亨德森》是美国小说家索尔·贝娄的作品,它是作家有感于时代精神的产物。它讲的是亨德森进行精神追寻的故事。

2、亨德森的冒险经历主要在两个部落中进行。在第一个部落,他明白了他的渴求是“我要活下去”。在第二个部落,他明白了“我要活下去”还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活下去”,是“我该如何面对死亡”。

3、亨德森的形象经历了从“猪”向“狮子”的转化,经历这种转化,他认识了自己,成为了一个“人”。“猪”和“狮子”分别象征着西方现代文明和野性的原始文明。但作家没有简单地把原始文明视为拯救西方文明的良药。在小说中,两种文明都渴望用对方医治自己,但最后都失败了。

4、《雨王亨德森》颠覆了冒险小说中荒蛮地的刻板印象,呈现了文化的混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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