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力量”是著名演员陈坤发起的项目,旨在号召人们通过最本能的行走,在行走中安静下来,与自己的内心对话,获取正面的内心能量,并将正能量传播给他人。“行走的力量”希望用最简单和本能的方式,传达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生活理念,从而净化心灵!就是这样简单,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不停的重复,可是多少人踏不出第一步,又有多少人半途而废。而朝圣本义是指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朝圣者是去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许多宗教认为这个特定地方有灵性和重要性。真心羡慕那些朝圣者,了却这世上一切纷扰杂事,只管心无旁骛去到自己觉着光亮的那方。总之这两样,都是用自己的脚去丈量这世界,用行走来窥探内心。
书中的哈罗德是一个很大众的人,甚至不过分的说他比普通人更不幸吧。童年时家庭不幸福,而后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将其抛弃;成年后好不容易遇到自己想要守护的人,却在岁月的惊变中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没能够与唯一的儿子相处融洽,更无奈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好不容易有个可以谈心的同事,却因为替自己背锅而被解雇。每件事情似乎都是生活中某个人的剪影,可这一切却都发生在这个可怜的人,这大概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如同往常一样的早上,哈罗德吃着简单的早餐,莫琳自顾自地清理卫生,这个家平静的没有任何生气。谁也没想到也就是下一刻,这封该改变彼此的信出现了,它再简单不过 ,可也是它,牵引出了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融化他们冰封二十多年的心。
接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就局促不安了,多年前的好友奎妮患病了,而且是无药可救的癌症。这封告别信,让这个心已冷漠多年的人开始有了浮动,他想起了二十年前的这个女人,这个能聊的来的女人。他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回一封信?大概是这样吧,可是为了这一封回信,这个65岁的老男人看了千山和万水,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苏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不知是由于他坚定的信仰,还是最后温情的结局,我内心竟万般复杂,既有痛楚,也有释然,还有欢愉。后来仔细一想,发现自己的触动并不因这两个,只是这个任由岁月刻画自己,已接近生命终点的老人家,在行走的途中,终是找到了自我。他,就像是我们自己。
我们都说自己要的不仅仅是活着,而是生活。可要生活,就不免有太多的不如意,于是渐渐地,太多太多人在岁月中磨平了脾气,大概这种活法不会太累,也不会被自己的锐气所伤。可每到这时候,不是我们老了,就是心老了,抑或两者。年轻时候的自己,年轻的心都早已不见,剩下的是茫然与对现状的淡然。
近些年来,流行远方与诗,流行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爱的不仅是旅行中所见所闻所感,那些个不一样的人,那片不一样的风景,那种在不同土地上的情感,更爱的是行走的过程中,又好像看到了最原始的我们。忆起往昔的点点滴滴,幸福也好,痛苦也罢,所有欢笑与泪水,快乐与委屈,都随远途去了罢。唯一留下的除了真真切切的自己,也就是那些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的人啊,又怎能对其不管不顾不问不说,也不念?
我们总是说着要善待亲人,要追逐梦想,要充实人生,似乎我们永远都是向着阳光那面生长。可现实是我们对身边的亲人越来越不屑,把梦想抛到九霄云外,至于人生嘛,得过且过就不错了。我记得昨儿个打开网易云音乐,封面上有句话:成长的过程中,你把谁丢掉了?我脑海里过去的人,过去的事落成一团糟,我发现原来以为我可以深记于心的,竟然也模糊了。这样一来好像我确实丢掉了好多人,可我却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丢掉的人是我自己,以前的那个我。那些人那些事是以前的我遇见的,它会藏在那时候的我的脑海里,可如今我却丢掉了我自己。不过至幸的是我们还有机会,还可以多去走走,去重新找回自己。
曾经我对人说过,我好喜欢走。因为走着走着,很多烦的事情荡然无存,只需要顾及当下,其实呀不然,走的途中会看见很多不同的人,很多不一样的事,你会发现有很多人跟你一样在走着,在经历着各自的喜怒哀乐。最后你会发现,我们都一样,殊途同归。
我们都不愿意这似是而非的人生,都渴望自我的探索,那么行走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总能看到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光芒。
行者无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