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旨在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笔者认为,聘任制公务员的选用有以下三大优势: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科学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是做好新常态下人才工作的关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敞开大门,不拘一格,柔性汇聚全球人才资源。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聘任制公务员的选用就是一次优化人员配置的大胆探索尝试,这无疑将对今后我国人才工作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引和促进作用。
二是激发队伍活力。有竞争才有进步,有竞争才有发展。聘任制公务员的加入犹如一股清流,在带给机关单位新鲜感的同时,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对机关单位现有编制内的公务员群体产生“鲶鱼效应”的积极影响,这对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进取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创新能力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协调推进工作。《规定》指出,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术业有专攻,由专业人才负责专业工作,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某项专业性强的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升工作质量,相关专业人才又可以施展拳脚,提升能力,拓展思维,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助力,协调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20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