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经常跟我说,你就该辞掉工作,去过过你一直想流浪的生活,然后写写字,最后掏笔钱跟我一起开个店,多惬意,多有价值。
认识老何起,他就直接把我定义为了有钱一族,总是唆使着一起创业。也不知道是哪个言行举止透露出我是个有钱的主儿,其实我只是一个为了生计而奔波的女青年。
老何是我们这个圈儿有点小名气的职业经理人,虽说是帮企业操盘运营的,可在我眼里就是个陪老板客户喝酒聊天的角色,因为认识老何时,他是个连复制电话号码都不会操作的电子设备盲人,为此,我没少嗤之以鼻。
老何不老,84的,比我大五岁。 老何长得也不着急,相反在我们这个圈儿,有点小资色,加之平时也爱捯饬穿衣打扮,所以不明内里的人总是投以惊羡的眼神,尤以小女生居多。每每这时,我总忍不住怀疑,真的是我视力不够的原因吗?
他只是总一副老气横秋的脸。
认识老何是因为一场篮球赛。圈里边的一个大佬协会组织的所谓友谊赛,即使知道黑幕重重,可总有些热血公司跃跃欲试,我所在的公司就是其中一个。老何是以老板朋友的身份过来做外教的,现在想想,实在没看懂那时候他教会了我们篮球队什么,扣篮、运球、防御或进攻战术?原谅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看客。我本就不是看客,我是公司委派的“生活委员”,伺候着一帮大老爷们练球、比赛,管着他们的衣食行。偏偏老何有点威望,总是鼻孔朝着天上出气,然而我身高不够,于是对这种自以为是的人没少冷眼。
那会儿,我们都属于身高不够,脾气来凑的主儿。根本不知道后来我们还成了同事,还成了合作伙伴。
说到合作伙伴,我们还真真一块儿创过业,真金白银。他的家底我不清楚,我可是把自己的全部家当堵上了,就想着能一战成名。看门面、装修、设计、策划,铛铛铛,不出半个月,店就这样开起来了。从看门面到正式开起来,我就只去过三次,他比我多一次。
宿命注定是轮回的,世间万事都是平等的。正如我们的店,它突然的开起来,其实也就暗示着它会突然的消失。在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学会做经营者时,它就狗血般的结束了,时隔一年,它似乎也只是我主导过的上百大大小小的店铺中的其中一个。
瞧,除了金钱的损失,第一次的创业没有泛起丁点漪涟。当然,金钱就够我肉痛的了。
老何倒是相当平静,一年过去,前阵子冷不丁的又开了家美容美体店,他说,总不能不站起来吧。这点,老何还是很小强,我默默给他点赞。
写到一半的时候,截图发给老何看,老何开始不乐意了,说你这用词太不恰当了,什么是唆使了,你这满满的都是鄙夷之情呀,然后我在电脑的这端贼贼的笑了,几年过去,终于找到相处之道,不痛快的时候把他气的直跳脚。
朋友,处成这样也算真性情了吧。 -“嗨,你好”
-“你X”
-“俗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