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出新书,就好像乐队出新专辑,只不过巡演变成了巡讲,大大小小城市绕一圈儿下来,有时单枪匹马,一个台子一把椅子一束灯光一个人讲一个小时,有时来个对谈嘉宾,二人东拉西扯好像许久不见的老友,就差两双筷子几碟下酒菜几瓶酒,大快朵颐,江湖义气。无论哪一种,听起来都颇有古时候剑客大侠南下北上走四方的意味。
读马世芳新书《耳朵借我》之前,我又重温了《地下乡愁蓝调》。他说The doors是当你真正孤独的时候才听得进去的音乐,也毫不吝啬得把《地下乡愁蓝调》开篇的位置给了the doors。这似乎是我们早晚都要开启的一扇知觉之门,无论宽窄,总会有光。就好像某些书,你心里再清楚不过,它早晚都是你的必读。某些音乐也是,早晚你都要遇见,乍见之欢和久处不厌并不排斥,迅速跌进它的漩涡里,从此过往皆云烟。
我初中的时候,镇上有一家音像店,就在医院往西的的方向,过一个路口,马路对面的拐角,叫惠子音像,是蓝色的牌子上面写着白色的字,背景的蓝色已经淡得像穿了好几年,经过几百上千次手洗之后掉色的牛仔裤。那时更多的是卡带,只有少部分CD,它们是分开放的。第一次被朋友带到这里时,首先被面前满满的一屋子卡带震住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卡带齐刷刷地躺在每一个小木格子里,整齐有序,但又像某个摄影师的某个系列作品一样,或许每一福单独拿出来会觉得内容平平,但所有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种壮观,带着强大的视觉震慑力迎面冲击而来。随后我才注意到,这家店真的很小。只有靠近马路的门口有光线照进来,整个屋子昏暗至极,像一间阴冷又壮观的地下室。
我经常在那里买卡带送给L,L是我的初恋,他知道我喜欢听歌,每周都从家里拿卡带给我听。我也把我喜欢的带给他,除了卡带和CD,还有篮球杂志和电影杂志。体育课他打球的时候也会让我帮他拿衣服,他衣服上有种特殊的味道,干净又清新。如果是在教室里,即便我低着头,也会在课间凭借这股干净清新的味道辨别出一定是他刚刚从我身边走过去了,然后抬起头,果不其然是他,有时候抬头的瞬间会发现他站在讲台上一边不停跳着练他的弹跳力,一边朝我这边看,眼神对上的时候他会冲我笑或者重重地点头。一来二去,我们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精神默契。
那是2006年,国内的独立音乐和我们一样,都正在茁壮成长的青春期。我们的爱情也是。虽然因班主任每次班会三令五申不许恋爱不许恋爱而无比小心翼翼,我们也根据班主任的监督力度的大大小小而分分合合分分合合。我还是会买好看的笔记本,在下了晚自习后回宿舍给他整理英语笔记和考试重点。宿舍又有规定必须十点前熄灯,我就在十点后用被子蒙着整个脑袋,打着手电筒大汗淋漓地给他抄笔记,往往一抄就是两个小时。时不时地让室友看看我被子捂得严不严实,有没有漏光,会不会被查寝的宿管阿姨或值班学生发现。那时候,我们胆战心惊又都无比坚定。那时候我不知道Live house的存在,不知道伍德斯托克泥浆里裹着被子的情侣,阿尔蒙塔特的遍地狼藉,还有猴王和四块二的麦丽素之恋。只是每天像歌里一样感叹着谁说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谁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身的诺言,谁说亲爱的道声再见,转过年轻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惠子音像已经在小镇顽强地生长了两三年了。虽然我看不出来小镇的音乐市场到底有没有发展的前景,但我觉得这里的人,很少有那种对罗曼罗兰所说“不朽的音乐,唯有你常在”的意义理解透彻的人。他们都忙着拆房子,修房子,买车,买彩票,一夜暴富。惠子和惠子音像,好像都和这里格格不入,但我对她总有一种羡慕和崇敬。我心想,那么多碟,她基本都记得清楚它们的位置,像一个负责的班主任,记得每一个学生的座位,是不是都听过。虽然印象中她没有主动给我推荐什么。只是觉得,她用自己的方式繁荣着小镇的文化艺术建设,为像我这样急需外界启蒙的小孩子提供了人生的又一种可能。十二三岁时的兴趣方向,和十七八岁的爱情一样,是可以牢记和影响一个人一辈子的。
在和惠子为数不多的接触中,我没有和她聊过她喜欢的音乐风格,喜欢的歌手和歌,虽然那时我唯一知道的音乐风格就是流行,并且沉溺其中津津有味地随波逐流着。只记得有一次,她给我找一张CD,拉开层层叠叠的柜子抽屉,我看见一排排一闪而过的光着身子的姑娘,她们或站着或躺着,摆出和平时不太一样的姿势看着我,虽然都是像挂历女郎一样的CD封面,我还是在看到了上面“人体艺术”的字样之后,很不好意思地假装转过脸没看见。
2007年,忽然有一段时间,店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周围阳光里明显看得到灰尘滚动的小服装店还在,总是挤满四十多岁满头泡面一样小卷儿中年妇女的发廊也照常营业,就连街对面那个常年更昏暗的打印店也都像往常一样迎接着少有的来客。只有惠子音像,小镇上唯一年轻的一家店,竖起了一座冷冰冰的隔离大门,并且一竖就是一年。一年之后,大家有了MP3,可以自由地在网上下载所需要的音乐,但我还是对惠子音像和消失的惠子念念不忘。
听朋友说,他们一家开车外出,在路上出了车祸,惠子的父母、丈夫,不到一岁的小孩,无一幸免,只有惠子一个人活了下来。那时候她刚三十出头,并且结婚才一年时间。我不知道朋友从哪儿听来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几分真几分假,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失去了一个老朋友和一个避难所。
我的民谣启蒙,是周云蓬、钟立风和勒松。高中的时候在表哥家发现一张勒松的碟,《不要等我回来》。拿起来仔细观摩了一番,先是被歌词击中,觉得忽然从耳朵里开出又一扇门。那些诚挚得好像要把一百颗心一万颗肺都掏出来挖出来的歌词,和不一样的编配,简直让我像宇宙大变迁一样迅速走进新纪元,从前的喜好哪怕不至于迅速归零,也像物种大灭绝一样,十有八九全部惨死。
高二的时候,学校按照成绩给我们重新分班,我带着无法每天都和L见面的担心,惴惴不安了好一阵子。出人意料的却是,分班的当天,L抱一摞高度和下巴平齐平的书平静地走进教室,站在第一排的位置前面向着整间教室四处张望,好像是在寻找自己的位子。同样站在离他只有一张桌子和一摞书距离的第一排的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眼睛瞬间变得雪亮雪亮,我就那么看着他,嘴唇像三月微风里一叶吱呀作响的小窗,来来回回地打开关上,想说点什么,比如“好巧啊又在一个班了”,比如“要不要我帮你搬”,再比如一个简单的“嗨”。但末了还是以无言告终。穆宸环视一周,视线落在我了身上,我们对视两秒后,他平静地像是对我又像自言自语一样说了句“哦,走错班了”,便退了出去。
那时候夕阳总是在下午五点钟下课的时候沉默得暗下来,把人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瘦成一株麦苗,却有着坚挺的身姿。阳光像金色地毯一样铺满整条走廊,又像是横躺在地上一泻千里的瀑布。L出门沿着走廊往楼梯方向走的背影,我不用闭上眼也能记得很清楚。似乎是刻在了瞳孔里的画面。他是黑色的,我看不清楚的,却闪着金色的光,似乎亮得可以让所有盲人都睁开眼。
我们早就不再分享彼此的音乐,从而成为走在学校里,见面只是笑着打声招呼的人。我们拿着不同的高考分数去不同的城市,念不同的大学。他告诉我,前阵子收拾房间,找出来了我初中写给他的信,感觉那段时间过得真美。的确是,那时候有多美,笑起来像一湖清水。
现在距离我的中学时代,已经又隔了四个黄绿色调的春天,不爱穿裙子的夏天,短暂如逗号的秋天,以及迎面吹来凉爽的风的冬天里。如我刚刚过去的大学,和随着卡带一起消失的“那消失了的少年时代的痴情”。现在我听RQTN、As the stars fall的后摇,和the doors、Jimi Hendrix的六十年代迷幻,bang gang和Portishead的Trip-hop。偶尔怀念一下绣花绣的累了吗的周云蓬,和后来因为大冰的文字而更广为人知的勒松。我买了钟立风的书但也只是草草翻了几页就放进了角落,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张铁志的乐评,郝舫和董楠翻译的乐手传记。
马世芳在文章里说起自己年少时代的淘碟经历,我忽然想起大二的时候,用一个不出门的下午在家里读姜昕《长发飞扬的日子》,何勇的话让我感慨良多:“自从卡带时代结束了,CD时代开始了,我的幸福就少了,甚至没了。也许我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真的已经很少听音乐了,因为我不喜欢CD,我在那里面听不到卡带的亲切。”当初L给我听的卡带也在无数次大扫除之后不知去向。我怀念它们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