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尘埃落定这篇书评我想了好久,因为这本书看了好久才看完,用下班零零散散的一些时间看完,时间一长有点想不起来前面的内容,只能记得内容的大概。
小说围绕着抗战时期,藏区土司来写的,土司这一官职是明朝时期,统治者为了管理少数名族居住的地方,授予的一种官职,可以世袭,由于少数名族居住的比较偏远,随着朝代的更迭,大概山高皇帝远,也就一直延续了下来,我们还是言归正传回到小说的正题上来。小说主人公也就是麦琪土司的傻儿子,作者巧妙的将人物以傻子的方式写出来,但他是全小说中最聪明的,最能察言观色,看清局势,他知道属于土司的时代就要过去了。同时他也是会用人,他知道身边的那些人想些什么,那些方式能相安无事,一个能忍辱负重,她的妻子两次背叛他,他最终选择了原谅,或许从小说方面来理解,这也回应了他傻子的事实。
主人公知道仇人的儿子回来报仇,仇人也说了他要杀掉的是麦琪土司,我想主人公从另一方面除掉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没有人会在意这件事是否他故意放任仇人不管。还有饥荒的时候,他通过小恩小惠的施舍也好吧,建立一个流动的市场,改变原来土司之间的交流方式,这在聪明人眼里看起来是愚蠢的,实际上最明智的决定,他也慢慢的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我想这部小说从很大程度上教会我们要反向思考,带着疑问去问自己,生活中哪种方式才是最合理的,看似聪明的做法到底聪明吗?用武力争夺来的土地,会获得永久的征服吗,不如光交好友,获得更加持久的繁荣,这在另一方面反应出生活中我们还是多栽花少栽刺,傻人有傻福,这句话不假,当一切都成爱落定之后,其实生活也就是那样,时间会考研一切,笑道最后的人才是最聪明的,就像傻子用女人就基本上消灭了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