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很有趣!
白天它热得张大嘴巴、急促的喘气、小身子都跟着颤动,我都担心它的小心脏小肺能否受得了。
结果晚上它要跳到我的半飘窗上,那儿晒着一床被子,钻进去,裹得严严实实的,睡觉。
它在我包上睡觉、在地板上四肢伸直的睡觉、在沙发上、床上、飘窗上,反正哪儿都去。我永远不知道它睡在哪里,看不到它我就会大声喊:可乐!不一会儿就听到它恰恰的小声音来了。(前爪指甲有点长,所以我喜欢在水泥路遛它,可以磨磨)。
它来我身边快两年了,附带我会想到它的小姐姐叮当。叮当是多么优雅的一只小鹿狗啊!可惜,你说的对,什么都不能永远拥有。可是,我还是那么奢望,你永远陪在我的身边,不离不弃。所以,所有可能的机会我都让你陪着我,这样我才不后悔。可是当你离去时我又会后悔,情深不寿,是不是太好的感情都不会长久。上帝也嫉妒了??
我是第一个星座白羊座,注定要追随阳光。如果让我去北极面对漫漫极夜,我一定会自杀。叮当,你知道吗?你走的那个夜晚,家里死一般的寂静。我睡不着,我感觉自己要窒息了。于是凌晨一点多的夏夜,我迫不及待的走出屋子,在月光下、游走。有点怕,有个夜归的人匆匆走过身边,我甚至想走上前去,祈求他,陪我走走。然而我最终没有。
我走到埋葬你的大树旁,让我自己接受你的离去。其实当我看到你的小身体变硬、开始有尸斑时,我就猛然省悟你真的已经死了。我本想把你做成标本,永远陪着我的。叮当,我现在后悔了,我想看到你的样子。我一年以后才可以写下这段文字。我还是不敢听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是的,那时你那么猝不及防的、偶然的进入我的生命中,没有一丝防备。你一斤多的小身体在十月的晚风中颤抖,大眼睛里满是疑惧。我走过去,又回来,随口还了个很低的价格,你的主人,居然同意了!!当你的小身体拥入我怀中时,我那么喜悦,我那么不敢相信!!我给你买最好的沐浴露、美丽的小房子,以至于你的原主人刚好路过买东西的店铺,看见,还好心告诉我:不用那么好的屋子!他哪里知道,你以后会那么亲密的陪在我身边呢??
叮当,我觉得我再不写点什么,我也许会忘掉你的。人类是多么容易忘记啊。那些开心都伤心的往事,那些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人,我们终将忘记。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继续走下去。只有忘记什么,我们才可以走的更远。你是我经历的最近、最痛苦的生离死别。虽然他们说你不过是只狗狗。可是在我生命里你绝不是一只狗狗那么简单。
没有人能陪我那么久。从绝对时间算。没有。
所以,我不可停止的写下此文,为你、为我。一气呵成。
我终将放下你。面对未知的生活。可乐陪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