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一直在讲,人类是群居性的高级生物。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
真的想回去体验一把,人类祖先的生活。每天三五成群,出去狩猎,设计陷阱捉几只野鸡和活蹦乱跳的兔子,或是迷路的野猪。
太阳升起的时候出去,日落西山就回家。晚上就跟族人一起,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吃香的,喝辣的,吆喝吆喝。有吃的时候就拼命吃,有喝的时候就拼命喝,反正野味多得是,肯去狩猎,就一定能填饱肚子。
这时光并不比现代过得差,最起码人们没有那么孤独,人心没有那么隔阂,大家情同手足,更也不会争风吃醋。
吃饱喝足了,就可以随便找个美女谈恋爱,那时候的爱情应该很简单,美女不会让你买辆车子,建栋房子,还要有大把票子,最多就是看看你手上有没有兔子。如果你长得够英俊潇洒,估计相互看对眼就可以了,部落不会干预你们相爱的。酋长会带领族人见证你们的爱情,分给你们食物和一些日用的石器。
古时候的爱情,应该是最纯真赤诚的了。双方都能满足作为人性方面的最基本需求。夏娃与亚当就完美的例子。
但是就算再好,也都过去了,失去的美好东西,人总不能念念不忘。毕竟时间总是向前跨的,你不赶上,就要被淘汰,落后。
偷吃了苹果,就犯了罪。他们两的罪,为什么要我们背负几千甚至上万年。原罪不是惩罚犯罪的人吗?难道我们的出生有错。
住在深山的男人不去打猎,家里就没有食物果腹,没有皮毛保暖,没有油脂点亮灯火。
住在平原的男人不去耕耘,家里就没有米饭饱腹,没有棉花温暖,没有松油燃烧篝火。
住在海边的男人不去捕鱼,船里就没有鱼虾填肚,风雨漂泊,饥肠辘辘。
这个时代还需要恋爱吗?社会进步到,一个人完完全全可以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再也不需要成群结队,也不需要相濡以沫。对别人的依赖越来越弱。
我们都没有错,错的是这个时代已不在是恋爱的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