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骄傲的台阶离开你

2009年的初秋依然不减炎热,在去同学聚会的路上,我的鼻尖冒出了细细的汗水。刚走进饭店的大门,就听见有人大声地谈论着你的名字。然后在看到我之后完全噤声。我把包甩到椅子上,一屁股坐下来:“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大家便嬉笑着开始倒酒助兴,岔开话题。

其实我早已听闻你的消息,这些年你为了讨金大小姐欢心,欠下了大笔的信用卡要还,做了很多的兼职,像个机器人一样马不停蹄地赶往各个兼职地点。而最近,金大小姐远渡重洋深造。我可以想象你艰难的模样。

而令我惊讶的是,你今天出现了在酒宴上,径直坐在我身边,被满上了白酒。你谈笑风生的模样,恍惚间让我觉得你依然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俊朗少年。可醉倒后的你却流了一脸的泪,你深深地握着我的手不肯放开:“张晨雨,这一切都怪你。”

我尴尬地笑,试图甩开你紧握的手。可你握得实在太紧了,我只能向周围的旧友求救,却没人理我。他们附和说:“张晨雨,要不是你当初抛弃周凯,他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说完纷纷摇头,“真搞不懂周凯当初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的喜欢你,一点都不珍惜。”

是,我是不懂珍惜,作为一只丑小鸭的我,怎么会有抛弃王子的权利呢?我自作孽,可是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是不是该庆幸,我当初放弃了你呢?


有人说,女孩子20岁左右是最美好的年纪。因为男孩子20岁左右的时候最暗淡,这个时候什么都没有,所以如果一个男孩在这时遇到了与他年纪相当的女孩,那一定要加倍珍惜她,因为这个女孩是用自己最美丽的年华陪他走过了最暗淡的日子。

我遇见周凯那年,却是我最黯淡的时光。

我年我18岁,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丢在人堆里绝对扒拉不出来。如果我娇弱一点,走走可爱路线还好,但偏偏身手矫健,用制片的身材扮演着金刚的角色,就连下楼梯都连走带飞。

那时候的周凯却是耀眼的一颗星,在普通男孩还只会老老实实穿校服剪板寸的年代,他已经学会了英伦范儿,围巾墨镜翻着样儿地搭配。当他在元旦晚会上自弹自唱一首柔情似水的《温柔》后,便有了大批的粉丝,还被封号“情歌王子”。

当然,粉丝里不包括我,我从小五音不全,对一切音乐有关的东西都不感兴趣,听他唱歌无异于听蛤蟆叫。

我们相遇那天场面有点壮观,那天在我飞奔下楼时一脚踩空,我尖叫着继而在半空中镇定地交换脚步,只用了两大步,跨过了七八级台阶,类似武打片里的精彩场面。当然这个时候周凯并没有看到,他只看到了结果,那就是我“噗通”一声跪在了他脚下。

周凯瞪着跪在他面前的我,最后非常臭美地猜测:一定是他的粉丝在表达对他的敬仰,于是他扬起一个关怀的微笑:“你要签名?”说完,拉起我的右手,签上他的大名。我看着他把歪歪扭扭的名字写在我手心里,生气得吼起来:“哎呀,恶心死了!你这个大龅牙!”说完像被非礼了似的一瘸一拐地狂奔离开。

我发誓,我根本无暇顾及他的牙齿,那句“大龅牙”直是我脱口而出的话。但我却没想到,无心的绰号对周凯这样被追捧的花季男孩意味着什么。据说从那以后,再也没人看到他的笑容,听到他的歌声,甚至连说话都变得很少。


迎新晚会当天,学校的礼堂人声鼎沸,沉寂多时的周凯竟然也报名参加了,据说他会带着全新的烤瓷牙和一首原创歌曲正式回归他的艺术之路。

我却顶着猴屁股一样的舞台妆被凑数拉进了班级合唱,等待进场的间隙,我使劲埋着头让自己淹没在人海里,周凯就在这个时候生姿摇曳地走了过来。像个暴发户一样把数日的沉默和笑容一次用光。嘴咧得老大,新做的烤瓷牙闪闪发亮。

可是,上面却趴着一块大煞风景的菠菜。

那晚的独唱周凯格外投入,当他动听的歌声响起时,台下尖叫练练。我承认在他披着五彩灯光缓缓走到舞台中央时,我也有一瞬间屏住呼吸。可当追光从他头顶倾泻而下,照亮他门牙上的菠菜时,前排观众都倒吸一口冷气。

结束表演后周凯心情大好地回到后台,我叫住他,迟疑着开口:“你的牙齿……”

“我故意的!”周凯笑着打断我,大步走出礼堂。与其让他自己发现不如由我来羞辱他。带着这样的决心,我追了出去,并且整整追了一条街,我气喘吁吁地挡在他前面,递过去了一面镜子。

周凯疑惑地接过镜子,笑着拨了一下头发:“我知道很帅啊。”

“那请你张开嘴。”我提醒他。

周凯就乖乖张开嘴,当那片绿油油的菠菜生机盎然地出现在他视线中时,他的表情定格了。三秒后,他羞愧难当地把镜子塞给我,并对我咆哮:“少管闲事!”

我捏着小镜子站在街头看他走远,然后摇摇头折回去。沿途的餐厅放着愉快的歌曲。我停住了脚步,看着橱窗里模糊的自己,还穿着那套乡土味十足的演出服,脸上是卸了一半的妆,单眼皮上闪耀着亮粉色眼影,在霓虹灯下显得十分滑稽。忽而觉得自己这样跑出来,不过是为了打击周凯那点小自尊,感觉不值当。

“村姑,我么一起迎新年吧。”悄悄地周凯已出现在我身后,也许他想明白不该对我乱发脾气,此刻他抓着我的手臂跑向广场:“马上就要放烟花了1我们快赶过去!”

到达广场的瞬间,铺天盖地的烟火瞬间在夜空绽放。我们在这一刹那忘记了不快,被惊艳的烟花阻止了讲话,只是站在广场的边缘仰起头看着天空变换着颜色,闪耀着光芒在我们定格笑容的脸上流连。

那是2004年快要到来的小年,我在那一秒看到了美丽的烟花绽放在天空里。那时候,并不知晓这美丽已是极致,是爱情到来前的辗转反侧,是哀伤不断熄灭后升起来绽放出的大片美好。在那之后,再也没见到比这更美的景色了。


没完7点到7点半是班级看新闻联播的固定时段。从前这半小时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堂,可以看小说聊天或者偷偷溜出去买零食。但现在,看看墙上的高考倒计时,忽然烦躁不安,跑去了操场。

夜晚的操场却像是沉淀后静谧的湖水,天上的星星散发着清亮的淡淡光芒,我绕着操场边缘缓缓地走着,然后遇见了同样逃匿而出的周凯。他坐在高高的单杠上,轻轻地哼着歌,我不懂音乐,当我在黑暗中经过他身边时,这浅浅的吟唱却让我停下了脚步。抬眼看去,时间就这样定格了。

没有舞台绚烂的灯光,没有欢呼和音响。可他静静地坐在那里,高高的单杠上,星光把他的轮廓一点一点打亮,我看得出神。不知道看了多久,周凯发现我,他微微弯腰,伸出一只手:“要上来吗?”我点了点头,然后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心潮湿而温暖。我庆幸这样的夜,藏匿了我通红的脸庞。

“你刚刚唱的是什么歌?”

“随便哼的。”

“很好听。”

周凯的眼睛亮了起来:“要学吗?”我在他的注视下,不自量力地点头了。周凯起初是充满了热情想要教会我,但是很快就被我找不着调的声音都得哈哈大笑。

周凯,其实我一直为自己的五音不全而郁郁寡欢,而那天我却没觉得自己丢脸,甚至第一次庆幸自己有这样的破嗓子,因为它让你皱着的眉头散去了。

你笑起来,比烟花还要灿烂。

后来,严肃的新闻联播时间变成了我们的秘密时光。我们在操场上唱歌聊天或是静静地并坐在一起。有时天气太冷,我们就溜出去吃热腾腾的麻辣烫。我一直都记得那个寒风凛冽的冬天,冰凉的风吹在我们的脸上如同刀割。我们一路说笑着,呵出大片的雾气,然后顶着被辣的烈焰红唇各自回去上晚自习。

期末考结束那天,大家留下来等待晚上的班会。到了7点班长照例打开了电视,没想到周凯会来找我。

“你今天怎么没来?我写了一首新歌想给你听呢。”

“要开班会。”我恹恹地应着。

周凯看了我一会,说道:“张晨雨,是不是期末没考好?”

我强扯起笑脸:“怎么会因为这个不开心呢?我的成绩一向不好。”

“怎么骗得过我的火眼金睛。”周凯拍着我的肩膀说,“没关系,以后我帮你补习。”临走前还把一张卡带塞进我手里,臭美地提醒我:“回去记得听,我录的新歌,巨好听。”

周凯没说错,我确实是因为考砸了不开心,从前17年我未曾出现过的情绪。在遇到周凯之后,我开始在意自己的成绩,他总是这样优秀。我为自己的糟糕隐隐不安,甚至不安地想要离开他的世界。

可他毫不介意地拍着我的肩膀,还塞了最新的卡带给我。我在班会结束后飞快地跑回家,一口气冲进房间,翻出随身听。周凯的声音低低的,像是温柔的海浪,轻声唱着:这样遇见你,已是最美的风景。

我沉溺在温柔乡里,闭上双眼,重重地跌落在床上。蓝色羽绒服像海洋般包裹着我。我就这样塞上耳机,深深睡去。

周凯,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明白,有的爱情不能深究,但是当你待我以温柔时,我总是忍不住,忍不住想沉溺下去。


我学生时代的第一次逃课,是和一个称我为小胖子的“菠菜王子”。 他带我到离学校两条街远的地方去吃黄焖鸡米饭。在我面前,周凯总是毫无形象,对此理直气壮道:“连门牙贴菠菜这样的造型都被你一览究竟,我没什么好装的了。”因此那晚他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吃了整份黄焖鸡米饭。最后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漫不经心地问我有没有听他的新歌。

我“哦”了一声,筷子搅来搅去。

“你知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

“星期四。”我想了想。周凯不再说话,直到走回学校门口,他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朵皱巴巴的玫瑰。看样子在手里已经不知道蹂躏了多久,才有勇气拿出来。他说:“今天是情人节。”那一刻他的脸红扑扑的,不知道是被辣的还是怎样,当时他的门牙上还贴着一小片辣椒。

周凯,要我怎么说你呢。一开始,你喜欢的就是在我面前放松的你自己。那么也请原谅笑女孩的不自量力,我喜欢的却是真正的王子,一个就算虚伪也舍得花力气在我面前用心假扮王子的人。

所以,那天我没有接过玫瑰。四周有很多口哨声和羡慕的目光,我还是漠然地一个人走开了。

那天之后,关于我和周凯的绯闻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而两个当事人再也没有碰面。我知道周凯把笔记偷偷放在我的抽屉里,每一个解题步骤都写得很清楚,甚至没完7点准时等在操场,但我一次都没再去过了。

显然,我低估了周凯的毅力。毕业会考的历史补考,他就坐在我的右侧。当我对着考卷焦头烂额的时候,他丢了许多小纸条来解救我。

从考场出来,他叫住我:“哎,张晨雨,好巧,这就是缘分吧。”

“你故意的吧。”我白了他一眼。

“怎么会,我真的补考。”

我不置可否,在我们无所不谈的时候,他常常向我谈起历史故事,总能把枯燥的内容说得妙趣横生,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他会历史补考。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擅长的从来都是旁门左道,考试都是正史,我擅长的都是野史。”周凯挡在了我面前,“而美女这么多,我却偏偏喜欢你。”

我不看他,只是盯着他左上方的天空发呆。有阳光在云朵后面徘徊,映出大片的阴影。

“如果你那么喜欢王子,我也可以假装啊,这是我最擅长的!”周凯有点着急,脱口而出,“我保证吃饭的时候不会打嗝也不会把菠菜黏在门牙上了!”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而这一刻,阳光已经从云层后面漫出来,洒了我们满头满脸的金光。夏天,已经悄悄到来了。


很多人都说,我毁了周凯的艺术之路。

自从和我在一起后,周凯不唱歌了。每次学校有活动,他就跟着我一起去演二人转,戴假发,脸上涂两团口红,不顾形象地卖力演出。我的乐趣不在二人转,而在于折腾周凯,看他这幅样子,我就特开心。

为了防止他每天花枝招展地勾引学妹,我还搜刮了他所有的零用钱,让他和我一样穿校服上下课。周凯不仅心甘情愿,还拉着我的手一甩一甩傻傻地说:“看!我们穿的情侣装!”

填高考志愿的时候,周凯只是拉过我的志愿表,通通照抄了一遍。豪迈地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无限惋惜,多次试图说服周凯。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上知名高校,没必要为了我选择那些普通的小本科。

周凯只是笑,从来不辩驳。悄悄来到我身边,坚定地牵起我的手离开,我们在耀眼的阳光里穿过长长的走廊,穿过白花花的篮球场,然后走出校门。我问他:“你会后悔吗?”周凯停下脚步,笑着帮我擦去鼻尖的汗水:“张晨雨,我只想跟你待在一起。其余的都不重要。”

六月天光下,我晒得几欲中暑,却忽然有一种“有此男友,夫复何求”的豪迈情绪。

那种情绪让我发誓,一定要重新做人,好好对待周凯。

当然,这样的誓言很快就被我抛到脑后了,再去学校报到的火车上,我们只买到了硬座票。从没出过远门的我,开始对周凯颐指气使,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吃苹果,到了晚上我甚至一个人睡在双人座上。他就在我身边站了一夜,到站时双腿发麻,却还要扛我那笨重的行李箱。一边扛一边问里面到底是些什么,怎么这么重。

我不肯正面回答,因为怕答案让他崩溃。里面装了很多臭豆腐和辣椒油,还有抽了真空的泡菜。我实在怕在外乡的饭菜不和口味。但明显我多虑了,因为学校外面的小吃一条街,我整整吃了一个来回。那一箱子土特产,我就丢给周凯解决掉。

他吃了一个月泡菜,人都瘦了一圈。

这是一所理工院校,尽管男生很多,但是仍然掩盖不了周凯的光芒,在新生欢迎会上,周凯一曲独唱让他在新的学校走红了。很多社团都抢着要他加入,他们甚至找到我,要我说服周凯。在A大,没有人不知道我是周凯的亲密爱人。

最后我帮周凯敲定了马克思主义社团。因为据调查显示,这里的女生是最难看的。周凯开始学会利用自己的爱好去赚钱,课余时间他就去兼职。参加一些商演。开始的时候我每场必到给他捧场,后来看腻了,我就只需记得他发工资的时间。我不但搜刮他的工资,还克扣他的生活费,存在一张卡里,刷鞋子刷衣服,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末了就带他去商场底层刷刮胡刀,还是手动的。

作为工科院校的女生,我就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在工科一堆青蛙的宠爱下,我完全不再是从前那个默默无闻的张晨雨了。我学会了飞扬跋扈,学了点化妆就当自己是大美女,常常惹是生非。我闯过不少祸,就连打热水也会同人发生争执,那一次是我最狼狈的一次,女生出乎意料的凶悍,她一脚踢翻了我的热水瓶。我被烫伤了,大哭着坐在地上。周凯闻讯赶来,背着我就往校医院跑,照顾了我整整一周,端茶送饭。

可我并不买账,因为他没有买到我最爱喝的酸奶,我就对他破口大骂。他宽容地笑笑,不和我计较。我一点也不喜欢他这个样子,于是我大喊:“我不爱你了!你快点离开我吧!”

我总是这样,可是周凯一直都没有离开我。她是多么坚韧地看着我。我曾经犹豫不决不肯接受他,我害怕他爱的只是在我面前放松的自己,那么总有一天,他也会爱上别人眼里不同的自己。

可我并不知道,我也会改变。我变成了一个爱慕虚荣,恃宠而骄的女孩。当我看着温柔的周凯看着这样的我时,我会非常痛恨自己,我多怀念那个同样嚣张的周凯和谦卑的自己。


在我的欺压下,周凯学会了说谎。他瞒着我偷偷加入了话剧社,那是云集全校帅哥美女的地方。他还在周末社团聚会的时候骗我说要参加演出,他知道我不会去看。

可那天我偏偏看到了,我从银行办好零存整取后,就顺便去他说的地点看看,压根没有任何活动。在一番追踪调查后,我找到了他们聚会的KTV,踢开包间门。周凯正在唱歌,昔日的情歌王子正抱着话筒可怜巴巴地唱着郑中基的老歌《无赖》,并把歌词里的“你”、“我”对调,唱成:“何必喜欢你这种无赖,是话我蠢还是很伟大……”

而他的身边,笑得一脸柔情似水的,则是校花金玲。

周凯被我罚得很惨,陪着我做了三次他最怕的海盗船,最后体力不支的蹲在路边呕吐,脸色煞白。我递纸巾给他,周凯站起来拍拍我的头:“气消了没有?”

我笑着说:“谁气了,我就是突然想坐海盗船。”

“其实是最近有一个男女对唱比赛,我把以前写的歌重新编了一下。找朋友出来练练,练好了我再教你。”

一想到五音不全的我要在众人面前丢人现眼,我大力反对。可是周凯一句话让我安静了:“最重要的是想和你唱这首歌。”那一瞬间我好像站回了高中时代的校门,周凯笑着帮我擦去鼻尖的汗水,他说,我只想跟你待在一起,其余的都不重要。

我点头了。

可接下来一个月的练习让周凯很抓狂。我总是吊儿郎当地唱歌,没有一个音在调上。眼看离比赛的时间越来越近,周凯越来越着急,他不断地拿我和金玲比较:“金玲唱歌也不好,但是她会用心!张晨雨,拜托你认真点好不好!”

金玲金玲金玲,谁都知道校花金玲有钱又漂亮,对周凯一往情深。他偏偏拿我们做比较,还把写给我的歌和金玲一起练习,并且录成小样拿给我学习。就算是宰相肚子,这艘船也得翻。于是比赛那一天我跑掉了,关了电话,谁也找不到。

我跑到市图书馆去看书,看了整整一天,最后出来时,发现一直坐在我对面的是小时候的玩伴。那个时候捣蛋总被大人打的小男孩,如今已是青年才俊。我们一起吃饭,聊了很多童年趣事,梦想,还有未来。

那一天周凯找了我整整一天,傍晚的时候,当他颓败地走回学校。遇见了一直等待着他的金玲,然后他们一起上台合唱了我们的歌,获得了特等奖。

一天的时光就改变了我们所有的生活轨迹。

比赛接受后,我跑去后台找他:“恭喜你。”

“你跑哪儿去了?急死我了!”

我打开他抓住我的手:“我今天去市图书馆看了一天的书,遇见一个人。忽然想明白了一些事。”我说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过奖杯,摔得粉碎,“也许,你并不是我所想要寻找的人,你一心迷醉在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上。你觉得很满足吗?你有没有想过未来!”

周凯完全呆住了,骄傲的,温柔的他,从来未曾受过这样的羞辱。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不要你了周凯,我不要你了。”我一边说一边往门外退,转身离开那刻,我听见周凯用微弱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张晨雨,无论如何,那首歌是我给你的。”

周凯,你一定以为当时的我是铁石心肠吧。可你并不知道,我一转身就流了满地的眼泪。


你喝醉了,却不肯让我们送你回家。死撑着要去唱K,你还是点那首《无赖》,才唱两句,嗓子已经沙哑得发不出声音。我拿过你手里的话筒,接着唱,并学着你把“你”“我”的顺序对调,为何还喜欢你,你这种无赖。

五音不全的我唱这首歌竟然也唱得很动情,我偷偷看你,你仰躺在沙发上,眼角星亮。你心里一直都知道,知道我曾经承受的一切。所以之后的岁月里,不管你如何落魄,如何难过,如何想念我,都再也没有试图寻回我。

这是你最后爱我的方式。

我想起爱你的那么多年时间里,你永远是灿烂的明星。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害怕。害怕你被人偷走,你试图给我信心,对我无微不至的好。但这并不能阻止你同样也对别人好。你从来是属于我的,却从来都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在去大学报到的火车上,你对对面的女生关怀备至。陪她打牌同她聊天,全然忘记了身边的我,我生闷气,指使你做这做那,并且惩罚你不准睡觉。可当我醒来时,你正坐在女生的身边,两个人分塞着一对耳机。

你参加很多的商演,每次都伴随着你的女粉丝追随而至。她们故意挤我、踩我,而你却在台上同她们飞吻说着:“我爱你们!”当自己是周杰伦。学校里很多的女生都讨厌我,想着法儿挤兑我,我不得不变强悍,和她们斗争。

是的,她们觉得我配不上你。而最让我难过的是你也这样认为,请不要否认,你心底的我一直是只丑小鸭。应该为你的垂爱而感激涕零,可我这样飞扬跋扈。周凯,你敢承认吗?如果不是我假装这样不在意你,你还会一直留在我身边吗?

你还学会了骗我,明知道金玲爱慕你,你却故意加入了话剧社。你们排练了很多的戏,目光缠绵,有时候我看着这样的你们,也会觉得多么登对。

可在那所工科院校里,依然有很多的男生觉得我是好女孩。他们常常帮我补习,因为物理工程这样的专业是在让我头大。你一定不知道,这样的学校和专业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

高考你发挥失常,一结束就出去旅游散心了,而我抱着几大本历年各高校录取线研究了两天两夜,按照你平常分数的70%算,按照你对每个城市每个专业的喜好,决定了自己的志愿。我知道你一定会照抄我的志愿,也许是爱我,也许是破罐子破摔的无奈。

你总是花很多的钱在虚无的穿衣打扮上,乐器破损了也总是没钱换。我把你的钱统统搜刮来,我还背着你做了很多的家教。一小部门用来打扮自己,我才不想被你嫌弃,而另外一部分,和你的存起来。办了零存整取,积少成多,想在毕业的时候买一架钢琴给你。分手的时候,我把这笔钱打给你,听说你用它来给金玲买了一颗钻石戒指。

我想我们最美好的日子已经在你牵着我的手走出高中校门时便告别了。之后的我爱得很辛苦,甚至竭嘶底里地激怒你,想要你离开,因为我,一点离开你的力气都没有,我宁愿被你抛下。

唱完这首歌,我起身道别。你依然一动不动地躺在沙发上。包间里响着快乐的旋律,在门关上那刻,我最后一眼看向你,你在这时候也正望着我,目光这样温柔。像是那年教我唱歌的男孩,从来不曾离开。

走出KTV,夜分外冷清。我耳边清晰地响起你那年的歌声。你唱这样遇见你,已是最美的风景。很多年以前,你牵着别的女孩的手,唱出了下一句却是:如烟火般,碎了一地。然后你们在歌曲结束时亲吻了对方,我太了解你,那样的吻,不会是做戏。

台下的我流了一脸的泪。

请你不要说你不解这句歌词,请你不要说破碎的可以重来,请你相信自己的心,已经想离开我那天写出了最正确的句子道别。

只是卑微的我,给了自己一个骄傲的台阶,沿着它离场,也许不那么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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