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专栏链接:简书版权中心年度大课:更“无用”的写作课。
第十一讲:授课老师王小麦,主题:“塑造难忘的角色:把角色当成恋人、对手和孩子。”
创意作业:改写鲁迅的小说《祝福》,尝试从祥林嫂这一人物的角度去讲述这个故事。
年又到尾了,四爷的宅院居然请了大镇上的先生,特意折了深山上的松枝,连院墙都仔仔细细地扫了一遍。何必呢!六百个大钱够庄户人家几个月的用度,一番折腾就没了。那先生明明一副洋腔洋调,却擎着罗盘古书,没错的,就是个骗人钱财的登徒子。只可惜除了我,没人看得清楚。其实,我不是早就被赶出了那宅子吗?难道还有什么晦气的、不吉利的东西盘恒在那大宅里吗?真是可笑!
从昨天开始,我就几乎走不动路了。雪越下越大,一片片的飘下来,把镇子上通往河滩的土路掩盖得没了一丝痕迹。这个时候带着娃儿出门,可得抓紧了小手,那下河滩湾的路面又滑又陡,要是失了足,跌将下去,被积雪覆盖着的大石头就可以撞破脑壳。
但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再愚钝粗心的婆娘也知道死命地看护好自己的娃儿,不像我,是个蠢笨到了极点的傻子,竟然在春日里失了我的阿毛!我是一千一万个后悔啊!春天了啊,怎么还会有狼!而我啊,怎么会蠢到让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子!是我一手断送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啊!我是真的太蠢了……
人啊,就如同这冬日的雪,飘在天上时那么晶莹,那么洁白,可入了地就成了泥,越挣扎越下贱,被鞋底踩着踩着便没了踪影。
而命呢,就好像那枯草,一辈子再风光,也不过就绿那么一季。明晃晃的真好看,惹得人心生欢喜。可说话间就枯萎了,卑贱地蜷缩着,再不甘、再用力,也还是落个被人耻笑。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有这样一条命!
1,
一阵鱼肉的香味突然飘了过来,我没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鱼肉的味道抵不过阴冷的空气,我大口大口地咳嗽了起来。好不容易咳出一口腥臭的脓痰,耳畔间即刻传来霞艳嫂的骂声。
我苦笑一声,那骂一准儿是对着我的,因为这会儿的我就倚靠在她家的院墙外面。我挣扎着爬了起来,我必须得离开,否则霞艳嫂一准儿会往外泼厨房里洗鱼的脏水。淋在身上,这么冷的冬日,那腌臜脏水一定会要了我的命。我还不能死,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做。
好不容易拖着我那条跛了的左腿,我绕到了镇子北边通往外乡大路的出口处,颇费了一翻气力才挪进了歇脚的草棚子。快到晌午了,人们还没有离开镇子中央的集市,这里连个人影都没有。地面很滑,好几次我都险些跌倒,扔了我的篮子。好在我习惯了这样的风雪,习惯了冰冻土坡的湿滑,一次次强行稳住了身子,即便这让我的左腿好像要断掉一样的疼个不停。
那时候啊,我们的屋子就在坡道的尽头,为着怕怀了身孕的我不小心滑倒,阿毛爹愣是一斧子一斧子地劈了一整颗杉树。土坡子地面削成了一蹬一蹬的台阶,铺上木板,再钉上杉皮,既结实又抗烂。一溜烟儿看下去,好像从前学堂里挂着的画一样稀罕。
我伸手摸了一下额头上的那块疤,我时常会摸一下,虽然那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贺家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我曾经以为那里会是我屈辱的墓地,却不成想那里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天堂。
右侧发际线的根部,稍稍偏中缝,有一条扭曲的疤,足足有六寸长,隐在我花白干枯的头发下面,并不容易看到。我闭着眼睛,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那时候,阿毛爹也时常会轻轻地摩挲,还总会说:“你真是个烈性子的傻婆娘……”
一行浊泪顺着腮边滑落,在寒冬腊月里烫着我的脸颊,我耸了耸鼻子,咽下了喉咙里的苦咸泪水,一边把眼泪抹掉。哭如果有用,我就不会落到这个地步。世间的人们啊,无端的凭什么要在乎别人的苦难,我的命运本来就该自己承受。因为我,是个蠢笨到了极点的傻子,竟然在春日里失了我的阿毛!我是一千一万个后悔啊!春天了啊,怎么还会有狼!而我啊,怎么会蠢到让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子。是我一手断送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啊!我是真的太蠢了……
我脚旁的破竹篮突然动了一下,我把眼抬了起来,一个巴掌大的烧饼还在竹篮里的碗中打着转。大路上,一个佝偻的背影刚刚离开,他推着独轮车,在雪地里艰难地前行着。那是西边低洼地的老卜,一个外乡人,多年前倒插门成了鲁镇的上门女婿,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他经常会扔个烧饼或是馍给我,可从来不和我说话,我也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虽然我很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实际上,我几乎从来没有和鲁镇里的男人们说过话,即便先前总是有那么几个,像苍蝇一样在我周围打着转,说着下流的脏话。我啐过他们、骂过他们,我甚至不在乎和他们打一架。我从来都是个本分的女人,虽然我有过两任丈夫。
我抓过烧饼,用力地啃食起来,饼子很硬,杂面里掺了高粱,但很香,也很新鲜,我不由得又在心里感激着老卜,这应该是他的一部分口粮。不像镇子里那些个有头有面的人家施舍给我的馊饭,都是准备喂猪的泔水。不过,我没资格抱怨,因为我不过是个让人讨厌的乞丐。
一个烧饼很快就吃完了,我都不记得上一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了。小四爷家的媳妇前天扔给我一块骨头,那上面连一丁点肉都没有,我捡起来看了看,扔回到她面前的地上。我的不屑换来了她的一顿咒骂,还有狠狠的踹在我左腿上的一脚。我一声都没吭,直到她把大门“砰”一声合拢。
一想到这些,左腿膝盖就疼得好像要碎掉了。事实上,我真的怀疑那膝盖会不会已经碎了?不过,我知道自己的骨头硬。当年,四个山里的汉子没按住我,让我把脑袋撞在那香案上,血就那么“呼”一下涌出来,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以为自己肯定死了,我是那么高兴啊!只可惜,我只是给自己留下了一道难看的疤,我还活着。
路上开始出现零零星星的人了,集市差不多快要结束,四乡五邻采买年货的人家陆陆续续也要回去了。天冷风大,没有谁愿意在外面耽搁,除了像我这样无家可归的乞丐。
一连串沉重的脚步声从草棚外面经过,三五成群的一堆壮实汉子肩挑背扛着走得飞快。他们说说笑笑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一水的狼皮袄扎着牛筋腰带,挂着锃亮的大砍刀,脚上套着的靴子泛着黑亮的光,踩得雪花“咔嚓咔嚓”的响个不停,他们是深山坳里的猎户。我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们渐渐远去的欢声笑语,曾几何时,我也每日里期盼着同样的声音在院墙外面响起。每一次,我都觉得心里踏实,因为那是阿毛爹的声音,那是我的男人。
那一年,我额头撞了个血窟窿,却并没有吓退山里的爷们,我是他花了八十千大钱买的媳妇,那可是他一年的血汗钱啊,说不定还有拼命钱在里面。脑袋上抹了香灰、缠了布条,血好不容易止住了,我也终于没了力气。头一跳一跳地疼,眼睛都不敢睁开,屋顶的横梁一个劲地转。我倒伏在炕上,手脚仍被捆着,已经勒出了血印子。外间堂屋的男人们仍在大声吵吵着,抽着辛辣的烟叶子,喝着呛人的烧刀子,嘴里骂着下流话。
终于,门“咚”地一声被推开,又“咣”一声合拢,我不由得哆嗦了起来,知道终是逃脱不了被男人凌辱的贱命。我刚才瞥见过买我的男人的样貌,是个黑脸膛的壮实汉子,生得不丑。他个子很高,一脸的络腮胡子,看不真切年龄。我没来由得竟想起了我那短命的小丈夫,他死的时候,胡子还没有长出一根。
我在心里恨恨地骂自己是个“不要脸的贱货”,被那黑心肠的婆婆卖了,本应该死个痛快,却居然会比较起两个男人来了。我已经哭不出声了,嗓子早就哑了,一整天一口水都没能入嘴,喉咙里火辣辣地疼着。
男人终于欺上身来,我不由得后悔,如果之前没有那么拼命,说不定现在还能残留些许力气。只可惜,被困顿、饥饿和伤痛折磨着的我,最多也就只剩下半条命了。黑暗里,他没有一句废话,几下子就侵占了我的身子。我也没有一句话,事已至此,再多的话也是枉然。我紧闭着眼睛,任由着他折腾,我不在乎了,我已经想好,他不可能拴着我一辈子,只要得了机会,我会毫不留情地对自己下手。
再后来,我是怎么晕过去的已经不再记得,只记得再醒来已经天亮。男人背对着我坐在炕沿上抽烟,身上披着狼皮大襟。我刚一挣扎,他就回了头,一双眼睛瞪着我,竟然闪着亮光。他没说话,只是用烟袋杆指了指放在炕沿上的一碗清水。我立刻爬起来,端在手里,一饮而尽。这才发现捆着我的绳子都已经褪去,我的身上胡乱地裹着一件男人的粗布褂子。
这一看,所有的羞辱再次把我淹没,我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个碗。就这一瞬间,我脑子里已经冒出了千百个念头,我心里已经杀死他千百次,我根本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抖得有多厉害!
男人在炕沿上磕打了一下手里的烟斗,终于开了口:“我知道你心里恨我,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你那个婆婆是个黑心肠的女人,就算我不买你,她早晚还是会卖了你换钱。山里没镇子上热闹,可吃喝还是有的。本来昨晚上你一心寻死,我心里已经凉了。可我还是要了你的人,不是因为我贪图,也不是因为我混蛋,是我想给你留一条活路。你是个本分的女人,我也不在乎你以前有过丈夫,跟了我,我就好好待你,好好和你过日子。你要是还想死,我也不再拦着,命是你自己的,你不要,谁也拦不住。”
一番话说完,他起身走了,竟然是进了山,而且一走就是三天。我像个死人一样躺了一天一夜,眼泪顺着脸颊把炕上的褥子都打湿了。最后,我起身下地,在我的脚踩到地上的那一刻,我决定了,这就是我的家,男人就是我的丈夫。
那一刻,我想明白了,为什么我要轻贱自己!第一个小丈夫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个半吊子的赢弱身子,着个风都要咳个半天。我被叔伯长辈嫁过去,本就是委屈的。那婆婆才大我五岁,却待我好像猪狗,打骂作践是家常便饭,那小丈夫也嫌弃我,从未看我顺眼。
2,
恍惚间,我竟然睡着了,或许是因为吃得太少吧。醒过来的我,立刻不停地开始哆嗦,残缺的牙齿都忍不住磕打着。可是,我却在笑着,心里充满了温暖,因为在梦里,我又一次回了贺家坳的家,又一次被我男人爱惜着,还有我那个虎头虎脑的小子阿毛。
“呸,”一个女人尖刻的声音突然响起,一口吐沫啐到了我的脚边。我不用抬头就认出了那个声音,正是镇子西边里街挨着土地庙的王婆婆家。我知道她最是嫌恶我,因为我劈了那土地庙的门槛。在她看来,我定是个大奸大恶之人。
我不在乎,那些个虚伪做作的事情让我恶心。一条十二元鹰洋换来的门槛根本就是一个玩笑,是我自己轻贱了自己,是我把别人的轻贱施与了自己。我”嘿嘿“地笑出了声,已经拐上了坡道的王婆婆好像听到了野鬼的叫声般,趔趄了半步,蓦然回头竟是一脸的惊恐。我笑得更加大声了,看吧,人就是这样,虚头巴脑的经不住一点儿异常。我的卑贱又怎么样?我落魄到如今,细想想不是因为周遭的人太残忍,而是因为我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是个蠢笨到了极点的傻子,竟然在春日里失了我的阿毛!我是一千一万个后悔啊!春天了啊,怎么还会有狼!而我啊,怎么会蠢到让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子。是我一手断送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啊!我是真的太蠢了……
不知什么时候,雪居然停了,太阳也挂在了枯树枝子上,一缕阳光透过草棚子的罅隙照到我的身上,居然暖洋洋的。我已经不再颤抖了,身体也舒坦了。我看得一清二楚,这个世道啊,无论怎么运转,人还是会想尽办法活下去,就好像天上的太阳,黑夜尽了,总会升起来。
如果,我是说如果,阿毛爹没有被伤寒夺了性命,我的日子就不会那么艰难,阿毛也一定还活着,更说不定他会有几个弟弟妹妹啊!我本来不怎么信命,被第一任夫家折磨的往昔已经很少在回忆里出现,我一度以为我和阿毛爹会相守到老。可是,我真的没想到我的生活那么轻易就被摧毁,好像麦田里的镰刀,”唰“一下挥舞过,我便一无所有了。
阿毛没了的第二个月,我就被扫地出门了,原因很简单,我是个不详的女人,连着两次克死了丈夫,还有儿子。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时候的我不直接把自己吊死,为什么不干脆跳了崖,那样不就和阿毛爹、和我的阿毛团聚了吗?为什么还要回到鲁镇上,回到四爷家里讨生计?为什么忍受着周围的一切嘲笑?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因为我自己不肯放过自己,不肯让这条贱命轻易被损毁。我要活在折磨中,不能就此罢休。
被太阳晒了这好一会儿,我的左腿竟然也没有那么疼了,我爬起身来,朝着镇子中央的唯一一条青石板路走去。如果我推算得不错,我应该可以在这个少见的冬日暖阳的午后完成最后一件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