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未有(原创)
学校教导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专职),拿着九年级第三次月考学生成绩排名花名册,让班主任确认签字。试想全校18个班,也就是说要找到18个班主任,自然要费一番周折。
若有异议,也就是学生另有情况需要更正:如有的学生成绩不实,有的学生转学,退学,这就需要所有科任教师同意更换,并且签署同意,进行备案。这样即使有班主任明知其中学生成绩不实,学生也承认考场作弊,但鉴于总分高,必定某些科目高,加上科任教师担任班级比较多,所教学生多,对学生不太熟悉,也就不好说。有人支持,必有人反对。班主任只好息事宁人,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维持原状。同时,更改还需要重新重新打印名单,重新签字确认。
其中一个学生姓名打错,如殷打印成段,当初只看名次是否有误,忽略了姓名,再加段殷两字字形相近,递名单时又是手写,难免会出现错误。这下麻烦大了,还需重新打印名单,再次班主任签字确认,等到所有班主任签字确认无误,主任签字,最后校长签字。这样层层签字,就是表明考试的严肃性,可以理解,这毕竟成绩牵挂的内容太多。
这样折腾来,折腾去,就苦了这位教导处的工作人员。真的应了领导动动嘴,同志跑断腿,给这位平时逍遥悠哉的同事,总算找到一个很具体的事情,得到很好锻炼腿脚机会,认识所有班主任。
可是,这样的事情,教导处工作人员却说:这是建校以来从没有的。我想:不理解不代表不正确,这也是时代发展进步的具体体现。这也是体现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相信领导英明,正确决策,自有自己的道理,理解与否,一定照章执行。至于理解可以在执行中满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