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的风里还带着些寒意,不过万物在这时节也已经悄悄地热闹起来了。从前的人家喜欢腌些蔬菜留到冬天吃,而我也想为自己存点春意。一想到此,我便在园子里四处游逛,企图拍点儿花儿朵儿,好为这初春留些念想。
暖暖的阳光洒在脸上,小风呼呼地略过发间,像极了调皮的孩子在拨弄我的头发。我大口大口地贪婪地呼吸着,一股畅快的感觉让人高兴得想要尖叫!
我们这里花儿很多。低处的有无数蓝紫色的小花,点缀在绿而厚重的草地上,像会发光的星星;高处的有或粉或白的玉兰,花瓣稍宽且略显厚实,约一指长,一副敦实高贵的样子;不高不矮的花也不少,白梅、红梅、腊梅争相绽放,只是枝干略显笨重粗糙。相较之下,迎春花就格外显眼了。
迎春总是一簇一簇地生长着,纤细的枝条光滑无毛,它们或是直立,或是向四周垂散开去,发散的枝条还上缀着明黄色的花朵和不大不小的叶子。迎春花瓣并不大,以六片居多。它的枝条足足可以长得垂到地上,倘若养分充足,还能在地上匍匐一阵子。不过这就需要园丁细细打理一番,若是任凭它肆意生长,也会是乱蓬蓬的,继而失了美感。
春季里并不缺少花朵,能让人印象深刻的更是少之又少。放眼望去,其他的花儿不是红,便是粉,偶尔有些白色就很难得了。迎春却不一样,它开着明黄色的花朵,在一片粉红中很是引人注目。
唐代的元稹曾用“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来描摹自己的赏花动机。宋代的周敦颐用“莲,花之君子者也”来表达对莲的喜爱。如果非要谈谈为什么我偏爱迎春的话,我想就是那一抹明黄的缘故吧。有人喜欢梅花的高洁,其实这大多和传统的诗词意象暗示有关。而我喜欢迎春,完全是被它生机勃勃的样子打动。那一抹明黄,是何等的艳,何等的耀眼,何等的肆意昂扬!
春天本就是万物复苏的时节,轰轰烈烈地展示自己的美有何不可?我爱这明艳的夸张,它是活力的象征,是美的外化,是生命的张扬。李清照曾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做花不也应该如此吗?如果我是一朵花,我就要尽情开放,炫耀我的色彩,展示我的芬芳,让世人记住我的模样。
“高楼晓见一花开,便觉春光四面来。暖日晴云知次第,东风不用更相催。”这首诗说的便是迎春。
我想,迎春就是“迎接春天”的意思吧!这名字听起来就有一种仪式感,它一定就是春天的使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