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歌叫《好久不见》,每每听到它,都会让我想起那个记忆中一直想念的城市。原来,哪怕只是能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都是一种美好。
有人说:一座城市会让你念念不忘,大抵是因为,那里有你想念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于我来说,似乎这两者都有。
01
2007年,十九岁的我,初次离开家乡,带着为人师的梦想,大包小裹地来到这个不曾谋面的城市。刚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这个城市有些脏、有些乱、有些陌生,所以不止一次地找到各种借口逃课回家,甚至连用的一包纸巾都不愿意在这里买。
日子久了,对这里的一切渐渐熟悉起来,校园里的教学楼、街边的烧烤摊、五元跑全城的面包车…不知从何时起,竟是开始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再厌恶,不再抵抗,一待便是四年。
若干年后,我时常会在记忆中想起那个冰冷的破寝室、想起那盏昏暗的灯、想起那个单薄的木门上,写下的619、想起那些陪我散步、吃饭、聊天到天亮的她们、想起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她们早已各散天涯了。
一座城总是要守护着一些回忆,才不会显得格外单薄无力。想念一座城,因为那里有一群人,有着属于我们的无法流转的青春。
02
兔子,是大三时才转来教我们专业课的老师,我已经记不起当时为什么这样称呼她,只记得那时见她长得可爱,于是顺口就喊了起来。
兔子学的是文学专业,自是读过很多书,出国深造了半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刚到中年,就已经考取博士,坐上了系里的头把交椅。
那时,我把她视为心中的偶像,曾一度扎在图书馆里,想要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追赶她的步伐。而她只把我当成是一个经常会在课堂上插科打诨的小屁孩,不会与我多说什么,只是偶尔给我灌上一碗心灵的鸡汤。
后来熟悉起来,才知道兔子其实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样风光,而她也早已厌烦了这样的日子,无时不刻地想要摆脱。那时的我并不能理解她所说的想要去追寻的生活,甚至觉得在我眼中一切都足够完美的她,是不懂得知足。
原来,生命中的有些遇见,终是隔着山高水长的距离。无论我怎样追赶,也终究无法逾越被岁月所沉淀下来的阅历。
03
随着年龄的渐长,身边的很多人都在逐渐消逝。腊肠、胡桑、臭孩儿…这些我随口都能喊出名字的人,却再也无法一同相聚了。
毕业多年,一直和兔子保持着联系,知道她去年读博结束,再一次回到工作岗位,依旧要硬着头皮去面对她所厌恶至极的生活。如今的我,或多或少地理解了她,越是懂她、越是心疼、越是知道她一路走来追寻的到底是什么。平日里,我只能对她说些宽慰,加油打气的话。
就在昨天,和兔子聊天,才得知她早有换份工作的打算,并且一直厚积薄发地为此努力。我弱弱地问她是否会换个城市,当看到屏幕上跳出的“当然会啊”时,我的心竟是空了一下。
我知道,我应该为她高兴,因为她所有的努力终于可以让她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隔着屏幕,我其实想对她说,很怕她离开。却只是微笑着敲出了一句:人生的路上,任重而道远,你要继续努力,不辜负自己想要去过的生活。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座城市,因为有了想念的人,这个城市才有了温度。所以,我们都很害怕、怕孤独、怕一个人、怕面对无尽的黑夜、怕再次回到熟悉的城市却再也见不到那些熟悉的人……
04
记忆之中,就算是与中考和高考作战的那些年也没能让我静下心来,断贪玩之念。仿佛唯有大学这四年承载了人生中最努力的时光,在图书馆里读了很多书,尝试着静下心来,学着一个人独处、学着一个人长大。
而今,因为地区和工作的关系,每年都可以借着外出学习的机会,回到这个城市。每次回来,也必定要去校园里走一走,点它一桌子美食,品着记忆里一直怀念的味道,想着当年也曾努力奋斗过的青春。
有这样一座城,若干年之后,这里终于成为了回忆中的家,成了一个梦里面有温暖 、有笑声的地方。在这座来来往往的城市里,我一直想念的,是你们;舍不得的,是青春。
喂!那些我很爱的人:勇敢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吧,未来的日子里,无论你们身处哪里,走到哪所城市,是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一群人,我都希望你们能熬出头、熬到能够照顾好自己、照顾好爸妈、熬到梦想实现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