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马上升大二了,高中那会酷爱刘同,三毛,大冰。总是幻想自己也能那样的潇洒,那样的活出精彩。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三毛的流浪全集,陪伴的是一个一个日日夜夜之后矫情的一个情绪。
记得那时候刘同的文字里曾谈及坚持写作的话语,后来自己也称着偶像的热血拿着喜欢的人送的日记本,勤勤恳恳的每天晚上数理化完成一半去让自己矫情一会儿,哈哈。
写了一年也是让自己骄傲的事,不过都是在深夜,有人说,深夜里的人更加感性,可能是人大脑晚上分泌的激素比较多吧,放着不同感情的歌曲,很容易入戏。回归正题,哈哈,基本感觉白天都是理性的很少有事情能波澜自己情绪,只有深夜,在写着让自己玩的也不会发表也不会给其他人看的玩意的时候,回味,不停的回味,有时候给自己一个嘿嘿的一笑,哈哈。
20岁的深夜,待朋友们都已经入睡了,唠完嗑了,就到了给自己洗脑的时间了。有话说,读别人的书,就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隔空对话。当你记录自己的所想所感的时候,两个灵魂不,都是你吗。自己是舞台上的小丑,同时也是舞台下的观众。自娱自乐,自导自演。
我的语文水平从小就是倒数,典型理科男,写的就是自己临时想的玩意,想到啥写啥,因为,对于自己这就是娱乐吗,喜好,哈哈,差也好,不好看,也好,乐在其中,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