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中国共产党百年建党伟业,严明纪律,坚守准则,并将党的纪律和要求融入到生活工之中,成为信仰之基石,才会锻造出精神永存的伟大之党,才能带领全中国人民从苦难的泥潭中走向繁荣富强的今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腐败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多样化,腐败所涉及的人员和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迫切需要对试行的《条例》进行完善、调整、修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
重要原因就是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对纪律的敬畏、尊崇和信仰。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是须臾不可离开的行动准绳,能够有效促进自身强化自律、提高觉悟、锤炼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心中有纪,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才能干成事、不出事,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同时,各级党组织也要深入讲解遵守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激发动力,主动学习党的纪律,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
以《条例》为纲,规范统计人员行为准则。心存敬畏,依法而行。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在建设法治强国的今天,统计调查人员应以法为度,心存敬畏。
三、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底线。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不为名利所动,不为私欲所驱。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并改正可能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和廉洁性,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还要在日常小事中坚守原则。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榜样,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注重学习提升,增强党性修养。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是我们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学习来强化党性修养,使自己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仅要学习党的理论,还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五、积极践行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责任。面对困难和挑战,不推诿、不退缩,敢于迎难而上,以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去攻克难关。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努力奋斗。要积极投身到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去,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风采,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总之,对《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绝不是一时之事,而是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持续深入的重要任务。它犹如一面镜子,时刻映照出我们自身的不足与差距,督促我们不断改进和提升;它又似一股强大的动力,推动着我们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征程中奋勇向前。我们要始终牢记条例的要求和嘱托,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让我们以条例为准则,以忠诚为信念,以担当为使命,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共产党员的坚定意志和卓越风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让党的旗帜在新时代的天空中永远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