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我爸妈出的房子,男方出装修的钱,男方一开始不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他名字。图纸下来算了一下,装修差不多要20W,他们家总共为我们结婚的事情花了30W,现在他觉得不公平要求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
我们是相亲认识的,他们的条件很一般,结婚时,我爸妈为了减轻我们小两口的负担,也没要求他们家买车买房。我们谈了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当时觉得已经差不多了,我们家那个时候正好赶上拆迁,得到了拆迁房,只不过需要等个2年的,是期房。准备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见面了一下,我爸妈说我们出房,也没有提其他什么要求,后来男方拿了10万,这10万里面包括礼金,蜜月旅行,请客吃饭(她娘家的亲戚全是娘家自己掏的钱)。
他们承诺会出20W用来装修房子,也明确表示过不要求不在的房子上写上他的名字。现在他后悔了,觉得他家出了30万,房子上没他名字,他心里不好受,认为这样不公平。结婚的时候我为了让他买个对戒死活都不肯,闹了好几天他才肯花3000买了,这种叫不公平嘛?
个人观点:这不是公不公平的事,是男方愿不愿意为你花钱,一个对戒3000块都舍不得为你花的人,也没必要留恋。就算加名字也不可能加上去,这是拆迁房,当初是自己说不要求加名字,和这种出尔反尔,斤斤计较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绝不是现在这点事,女人在婚姻面前基本上算弱势的一方,在准备踏入婚姻的大门的时一定要考虑清楚,看对方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