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kindle推出的包月服务还挺好,在有效期内免费读书,有效期一过便无效,正适合我这种看书一旦拖沓起来就没完的人,知道不是永久属于自己的东西便会立马珍惜,三天两头赶着把书看完。在这个包月服务的套餐里,看的第一本书就是《一个人的朝圣》。
其实觊觎这本书已经很久了,身边不少人都读过,但却从未听他们谈起。之前曾经在室友床上见过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黄色的封皮,貌似是黄昏的景象,封面上还有一个人。对于这本书的印象也就到这里了。这几天终于有机会把这本书看完了。
坦白讲,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文笔功底,对景物的描写如此的出神入化,安静而细腻 ,都快把我催眠了,但是文章最精彩的部分我并没有错过。
猛然看到一个人的朝圣几个字,脑中出现的便是一个三步一小叩,五步一大叩非常虔诚的向自己心中信仰的方向走去的人,然而,本书和这种朝圣没有半毛钱关系。本书讲的是一个老头,在87天的时间里,徒步跨越627英里去医院看望得了癌症的朋友,因为他坚信,只要自己一路走过去就能够救自己的朋友。中间历经坎坷艰难,最后,他走到了。可是到那时候,看望朋友已经不是此次行程的重点了,重点已经转移。
看书过程中,我一直想的一个问题是,这个年迈的老人能不能走到医院?去了医院朋友还有没有活着等他的到来?越往后看,这些问题已经渐渐不再出现,因为看到最后,读者已经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期待了,这个问题已经别的问题所取代,那便是年迈的老人是否会完成自己内心的这一次朝圣。
至于笔锋是如何从坚定的看望朋友转向看淡人生和妻子和好如初的,这就全靠作者生花的妙笔了。在转移的过程中,还向读者展现了我们普罗大众缺失的生活,展现了人性的丑陋与善良,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吧。
生活中缺失的美好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直到接到得了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书信,信中说奎妮得了癌症。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过了65年,在此次的路途中,哈罗德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一花一草的美好,忙忙碌碌了大半生,他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看看周围的世界了。这可不就是熙熙攘攘的的世界里的普罗大众吗?忙忙碌碌一辈子,为名,为利,为子,没时间休息,没时间思考,没时间静心,看来我们也需要放空自己来一场徒步了,好好看看周边的一草一木,感受大自然赋予的美好。
哈罗德与妻子二人疏离已久谈不上幸福,整个旅途过程中,见到了无数的人,遇到了无数的事,碰到了无数的坎坷,看到很多事情总会让哈罗德想到自己的妻子,想到和妻子经历过的所有事情,想到二人之间的磕磕绊绊,往事历历在目,哈罗德开始用心分析婚姻生活的始末,走了一路,想了一路,最终豁达,也算是一桩美事。很多时候,遇到问题身在其中而不知其解,只有真正跳出来,才会发现原来也不过如此。生活,何尝不是这样。
一个人的孤单,一群人的狂欢
看到书本的中间,我莫名的激动了,因为我看到了阿甘的即视感,《阿甘正传》里貌似有一段讲的是阿甘的奔跑带动了一大群人的奔跑,当画面定格在一个奔跑的人后面跟着一大群奔跑的人时总是会被莫名的感动,这就是榜样的力量啊。
同样的画面出现在了书中:哈罗德的“朝圣”感动了很多人,于是乎,很多人都加入到了哈罗德“朝圣”的队伍,大家都想看看最后能不能挽救奎妮的生命,在这么多人共同上路时,“朝圣”的意义早已不在,已经变成了一群人的狂欢,人性的种种斑斑劣迹便开始显露,为了获得媒体曝光度加入到队伍中的人们嫌弃哈罗德的慢速度,乘车赶往医院看望奎妮,其实目的也不是去看望病人,而是去看望等在医院门口的媒体的镜头。最后,“朝圣”的路上又剩下了哈罗德一个人。
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作者写这一段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向大家展示任性的黑暗面?是为了让这么多人与哈罗德形成鲜明对比来凸显哈罗德的虔诚?或许都有吧。
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道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走的路。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哈罗德的朝圣不仅仅是表面的看望友人的朝圣,而是内心精神层面的一次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