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成功维权而出名的警察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份,我在淘宝某商家处购买了一个小沙发,含运费353元。

    买回来之后放在家里不常坐,两周后家人告诉我,没坐几下座垫内部破了个大洞,导致塌陷了。我觉得一个正常的沙发不可能才用两周就破了,怀疑是沙发质量有问题。于是想先跟卖家反映一下,可没想到……

1、主动寻找卖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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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看看这卖家的售后,连问询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装死!这可把我气坏了,冲着售后态度,我还就跟他杠上了。

2、向淘宝申请售后维权。

我最先想到的自然是申请售后维权,但因为我没有及时发起维权申请,已过了15天的维权期,维权入口已经关闭了。

此路不通?!怪不得卖家如此有恃无恐啊。

3、向淘宝客服投诉卖家。

看到卖家始终不回复我,我真担心卖家出了意外,于是用小号拍货+投诉卖家,终于把卖家救活了。本以为卖家会感谢我救他一命,可没想到卖家却是在和我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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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眼里只有淘宝规则,没有法律,导致他们只认淘规,不认法规。

  反正卖家就是一口咬定是我坐坏的,跟别提怎么解决这个事情了。我见这样扯皮下去是没有结果的,结束后再次向淘宝投诉,淘宝又是把皮球踢给卖家。

原来,淘宝的维权就是这样子的啊,对我这个情况根本行不通嘛。

4、向消费者协会、工商投诉、质量监督局投诉。

无奈之下,我开始寻求平台之外的帮助,我拨打了12315热线、工商局、质量监督局的电话对该淘宝商家进行投诉,但他们都答复我:只能受理宜春地区的商家的问题,涉及外地商家的,得到其所在地投诉。那不还是没戏嘛。

  这时,我都有点泄气了,恐怕大多数人最多维权到这一步,就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吧。

可是想到卖家那态度,看着客厅无人问津的沙发,我真是越想越生气,难道就任由这样的无良商家随意糊弄吗?好歹我也是一个法律工作者,难道就不能用法律给这样无良的商家一点教训吗!

5、逆袭之路:吃我一张船票!(重点篇幅)

① 获取商家个人信息。

决定起诉之后,我首先要拿到卖家的有效个人信息。

就随便点开一个淘宝客服,问客服拿链接。淘宝术语叫“信息披露”,即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去换取卖家的身份信息。如果淘宝拒不提供或不能提供,那根据法律规定,我也可以将淘宝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然后,我拿到了卖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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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本地起诉。

本来,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们在网购时提交的订单就是买卖合同,收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我可以在万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购物发生纠纷,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但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难题:本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原来我发现,淘宝给我们每个人都设置了一个坑。在《淘宝服务协议》第九部分第三条规定:“一旦产生争议,您与淘宝平台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若按此协议,万载县人民法院居然是没有管辖权的,我还必须到外省去起诉对方。

不过,该淘宝协议隐藏在大量繁琐咨询中。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应当认定为格式条款,可请求法院裁定其无效。所以,如果被告对本地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话,我也会用该理由申请法院将其异议驳回。

所以,我这才来到了万载法院,拿起了诉状。可是,这诉状该怎么写呢?

(本段查阅、使用的法条有《民事诉讼法》第23条、《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③ 诉讼策略。

  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我要告对方产品有问题,那就应当由我来举证其产品的质量缺陷。为了增加胜算,我可能要提供该沙发的质量鉴定报告,但鉴定的过程和花费对任何一个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大麻烦。以此理由起诉对方可能使自己陷入被动,若不能举证可能导致败诉。

所以我最好不要以该诉求来起诉对方。可不以这个理由起诉,又该起诉卖家什么呢?

  我仔细的检查过该沙发,发现该沙发居然没有品牌、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等,而我当初还以为是某品牌才购买,哦,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三无产品”吗?

    思量一下,我设计了一条策略。我在诉状中写道:“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给我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我正确使用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其属于欺诈销售,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货款353元,并依法进行三倍赔偿共计1412元。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三无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36条。

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如此一来,便将举证责任倒置了。我要求被告自证其产品的合格属性,从而把举证责任抛给被告。若其不能举证,将很可能败诉哦。

  我按此提交了起诉意见书以及相关的证据,请求法院立案开庭。万载法院审查之后,最终受理了我的诉讼请求,我便回去等消息了。

(这里要赞一下我县法院的那位不知名的值班庭长。我跟他介绍了情况后,他马上就决定受理,而且判断被告很可能会找我和解,后来果然如此,足见其业务水平之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④ 诉讼时效。

  虽说淘宝的售后维权期是15天,可只是淘宝公司自己定的规则,幸好国家还有一种叫做法律的东西。否则卖出的商品过了15天就不管事了,所有人的汽车房子、家电装修等东西,都要半个月换一个了。

尤其是像沙发这种耐用商品,和那些食品衣服之类的商品更是不同的,有专门的法条进行解释。

《民法通则 》 第135条、第136条第2款

涉及商品质量问题未声明的,诉讼期时效是一年。

⑤ 诉讼思路。

有了上面的种种策略,我觉得卖家想赢就难了,若卖家败诉,那他就有大麻烦了:

首先,卖家需赔偿我1412元货款,本金+3倍惩罚赔偿。

其次,我也不用担心异地执行难,我可以用判决书要求淘宝冻结、划扣其店铺保证金。

第三,判决书必然会认定被告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产品,那我可以督促淘宝查封该卖家的店铺以及全部商品。(这里才是绝杀!话说一个好店铺该值多少钱呢?)

退一步讲,即使法院没能支持/全部支持我的诉求,那对方从江苏来到万载县应诉的成本的这些交通食宿、误工损失等费用,必定远远大于353元货款了。而我的诉讼成本,却只有50元。对,涉案金额不足1万元的案件诉讼费用只需要50元。如此对比,我仿佛看到了卖家要吐血的表情了。

不就是耗吗,想想他当初那爱理不理的态度,就坚定了我要跟他耗下去的决心。

何况,即使败诉,事已至此,难道我不会等他回去了之后用其他合法理由再起诉他一次?

我猜,这里有童鞋要问了,假如被告不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问的好,只是被告不来应诉,法院还是会如期开庭,缺席审判的。被告不来举证,等于放弃了自己举证的权利,我倒想看看他能怎么赢我?

重要提醒:

原告起诉的理由必须要合理合法,再逼对方必须来应诉举证,这才能打赢官司。

否则原告无理恶意诉讼,就算被告不来,法院缺席审判依然会判定原告败诉,那不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搞不好还可能被卖家反诉,要求你赔偿对方应诉的交通食宿及误工损失。

所以,劝大家不要恶意诉讼。

⑥ 庭外和解。

又等了几天,终于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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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收到短信,下午卖家就主动打电话来了。卖家开口就要赔偿我一套新的沙发,希望我撤诉。我说:得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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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作为消费者的我终于在维权之路上大获全胜,卖家就之前他的服务态度对我赔礼道歉、就商品问题赔偿一套新沙发、就本次诉讼承担费用。

我呢,也就没有多要其他的钱,何况平时我工作太忙,也就见好就收啦~

一个网购纠纷,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交涉时还受到了委屈,而通过交易平台(淘宝)无法解决的事情,最终通过诉讼途径得到了解决,我不由得觉得,这真是社会法制的进步,也是时代的进步呀。

所以说,各位童鞋们,干啥都要多学点法律啊~

提醒各位剁手党:

面对繁杂的网络购物,建议下单时一定要看好商品的介绍信息,并与商家沟通好退换货事由;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并保留好商家的发货单据;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相关的行政部门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也可直接向卖家住所地或收货地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最后我要求100个赞,过分吗?

      希望能帮到广大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飘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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