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时空| 茉莉香片

图片发自简书App

01

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山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白菊花,人倚在窗口,那长长卷卷的花瓣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白成一片。

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眼角却又皱巴了些。同时他那棱角分明的锁骨线条和细嫩的皮肤又恰是十八九岁应当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软挨在玻璃窗上,头在上面时不时摇动。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趁着橘黄色的阳光,很有几分女性美。唯有他的嘴唇却是过分地白了一些,与那朝气的面容翻了冲。他眉头微皱,人似梦非梦地盹着了。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到学校的站了。他颤颤悠悠地下了车,慢慢地走着,像个腿脚不灵活的农民。这一天跟往常一样,却又真实地不一样。身边的同学一溜烟地跑进华南大学的校门,在成片苔色的棕榈树下打闹,自己却踟蹰着,恨不得回头,逃离白骨森然的法庭。

“是不是?是不是?......你就看准了我!”
“告诉你,我要你死!”
“有了我,就没有你。懂不懂?”
眼一黑,回想前两天晚上,像是给针扎了一下。热烈的说话声,黑暗的味,簌簌的风,鼓起来的翡翠色斗篷......仿佛这是他人生仅有的记忆,一闭上眼就是,一闭上眼就是,睁开眼,画面的透明度是低了些,但声音更热烈了。

是,当初不该那么冲的。但走了一段路,胡思乱想,又增加了些许理直气壮的味道,言丹朱不过是承受了一顿,自己被父亲和后母踩在脚底的这些年,每一寸皮肤里都是的血肉模糊的淤青,——好不了的淤青。好不了了,好不了了......

脑子一片白,没有声音,就像那晚上,他第一脚踢上去,丹珠低低地嗳唷了一声,后来就没有声音一样。

02

班上没有异样的眼光。传庆一坐下,言子夜就进来了,依旧穿着那件宽大的灰色绸袍,这天或许冷了些,他一面搓热着手心,一面走上了讲台,两手撑在桌上,翻开了点名簿。传庆悄悄溜到后面找了个边角位,埋头盯着言教授。每一个动作都在牵动他。

作为言丹朱的父亲,他绝对会因女儿的遭遇暴打而大发雷霆。或许下一秒,他就会叫传庆出去。那么该说什么呢?传庆想。说我母亲是你从前的女友冯碧落吗?如果没分开的话,我或许就能成为你孩子了。不行,不行,他摇了摇头。胡想什么!还是说喝了酒不清醒简单点——这是最情有可原的理由了。这一切都是意外,是无心之失。但...要赔钱吗?赔很多吗?传庆家里是不缺钱的,只是万一告诉父亲,在外面欺负同学,父亲脸上肯定挂不住,铁定又是一顿打。他额头微微出汗,亮晶晶的,手攥着膝上的苍黑厚呢长裤,拇指黏食指来回地摩擦。

当他再次抬起头时,言丹朱正抱着本厚沉沉的漆皮笔记本夹子迎面走来,传庆下意识用右手挡住额头,缩着身板,假装翻开书看。但她看也没看他一眼,只在他斜前方找个位置,像羽毛落地轻飘飘坐了下来,仿佛不曾认识传庆。言丹朱大约是修了头发,从前发尾电烫的痕迹没有了,乌黑齐耳短发,松散的前刘海梳成垂丝形,显得脖子更修长。脸瘦削了些,晒成棕金色,眉眼浓秀,面无表情,虽是正经学生的打扮,但却像个冷艳的大人了。传庆有点愕然,从后面探出头观察着,脖子是白的,手臂是白的,就连脸也毫发无伤。传庆的脸也白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言子夜开始讲课,传庆心一颤,像双手捧着一盆水颤悠悠地走高空绳索,一切动静,都与他的生命紧紧锁在一起。传庆没有心思听课,只是来回地看他们父女,又来回做几十种假设与几十种解释,但唯有一种他没有想到,而事实又恰恰是那一种。下课铃响了,周围的人零零散散地收拾走人,言教授右手夹着点名簿徐徐地走出课室,而丹朱——这个霸占了他幸福的女人,也若无其事地离开。传庆眼看她墨绿色飘逸的裙摆翻涌着。像是那晚的奔腾澎湃的松涛,它越飘越远。他跟了上去。

丹朱从女厕所出来,从兜里拿出细麻手帕擦着手。传庆在阴影里露出脸,道:“言丹朱,借一步说话。”丹珠用眼尾瞅着她,没说什么,跟了传庆,走到了个堆满废木柴的角落。

虽是严冬,但正午是暖洋洋的,太阳光晒在磨砺的水泥地上,像是把一脏兮兮的黑白报纸染成橘黄了。角落里长着阴暗的青苔,旁边的教学楼的墙壁上都是浓绿的爬山虎,懒洋洋的,草的腥味和木香混在一起,丹朱一走近就把手盖在鼻子上。

“那个...你没事吧?”传庆抽了一口气道。
丹珠平视着他,水盈盈的眼珠子微微睁大了,又缩回去,看着传庆,左右转动。
她穿着硫磺色的厚呢织锦袍子,墨绿色的百褶长裙,黑皮鞋,细长白嫩的手叠在胸前,经脉凸显的脖子,齐眉短发下一张冷冷的脸。
那晚的拳打脚踢,只是一场梦?传庆想。但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在那一刻倾泻出去,像那晚倾泻的月色和掀腾的树叶那样,看得见听得着,都是实实在在的。

“为什么?”丹珠浅浅地张开嘴巴问道。
传庆垂下了眼,倒抽一口冷气,道“是不是我告诉你,你就不说出去?”
丹珠冷笑一声道:“你爱说不说,反正我是迟早会知道的。”声音依然是轻轻的,没有重量,仿佛无论说什么,都不会在她心里起波澜。
传庆在脑子里翻箱倒柜,寻着“嫉妒”的同义词,用尽才气来美化自己,话砌到嘴边,一不经意就泻了出去。“我就是羡慕你,你有朋友,你有家,你有一切我无法拥有的东西。”一说完,他的喉咙就紧紧的,哽咽着。

丹珠似乎共不了情,半合着眼,微微皱眉,难以置信似的,像看小孩,道:“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说完,转身走了。

传庆本怀揣着迎接灭顶之灾的心,却迎接了这般云淡风轻。一切都与以前一样,他那无能的灵魂不知有了从哪来的勇气,目中无人地傲视丹朱,好几次丹珠明显想找他说点什么,都被他不耐烦地无视。她是喜欢他的,一定是,所以才袒护他。他要用尽力亏待她,让她追着他,却得不到他。大考的日子即将来临,因为之前试过不及格,也惧怕父亲,传庆只得一股脑地拾起课本复习,过去的事情慢慢被淡忘。

03

有一天,传庆在放学路上被德荃和他几个马子给堵了,德荃人高马大的,身材是壮实的,只是脸颊两边密布紫黑色的圆圆的痘印,明显是挤过又不细心料理,留下了斑驳的痕迹。他一上来就是一拳。“你是什么东西?竟然敢缠着丹珠?”傲气的传庆瞬间被打回原形,像柔弱的白骨精,乞乞缩缩道,“我没有。是她爱找我,说把我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德荃一愣,跟着和同伴对视,忍不住轻蔑地笑了几声,又吼道:“我管你男孩女孩,总之我讨厌那些风言风语,以后离她远点。不然我踢掉你的狗牙。”

传庆摸着烧痛的左脸,慌慌地站了起来,正准备回应,“我爱谁跟谁,你管我?”一回望,丹珠正从后面走了出来,穿着象牙色织金夹袍,浅蓝绸缎罗裙,把手揣在胸前,眼神布满冰凌。“那谁,即使没有他,我也不喜欢你,我就是单纯不喜欢你,别给自己找什么理由了。”德荃羞了脸,感觉面子挂不住,摆了摆手,啥也不说,灰溜溜地领着兄弟走了。

“我说你啊,平时在我面前趾高气昂,一到这小混混面前就像过街老鼠,有点男子气好吗?”传庆呆瞪瞪地瞅着她,疑惑着,“喂,真有事找你,要不是受人所托,我才懒得理你,跟我走吧。”

到医院很有一截子路,此时正是下班时分,路上的人走得匆忙,一旁的黑色德国汽车和黄包车混乱擦过,在忙碌的氛围里,丹朱悠悠地走动,像一株立在园林鱼塘里的白莲花,悄然发出着暗香。传庆看着她的背影想,自从那件事后,她的神色似乎降了温,从前丹朱的眼色总是暖暖的,热烈的,在一旁聒噪着,像只摇头晃脑的百灵鸟。但无论如何,她是喜欢他的,传庆这般坚信,这是他唯一确定的事情,也是唯一报复的希望。

传庆跟着丹珠来到了医院,他拉了拉丹珠,难为情道,“我没事,不过就肿了点,不用去医院。”丹珠翻了个白眼,道:“是有人找你,我带路而已。”

传庆走到病房门口,里面有两张床,绿白色的地砖在白光下显得鲜亮。清风袅袅,动了帘幕,扶疏绿竹在外面摇晃。一个护士正帮着位老奶奶擦拭着手,传庆仔细看了以后确认道:“我不认识她。”丹珠伸出修长的手指,指了指护士挡住的方向,道:“在那。但好像睡了。”传庆一脸疑惑,顺着弧度看过去,护士正好离开,一张苍白的熟悉的脸映入眸子,她脸上闪着幽光,像一座上了清漆的雕像。她的前额有一层薄薄的刘海,电烫的发梢被肩膀压着。传庆腿一软,扶着门框,惊恐地看着,再转头看着身边的人,差点晕阙过去。丹珠平静道:“那是我姐,言丹朱,我是她妹妹,言紫君。”

紫君看丹珠还没醒,不忍吵醒她,便带着传庆上了天台坐坐。此时的天是琉璃色的,有那么几块游丝般的云朵挂在上面,橙黄色的淡淡的阳光涂在丹珠脸上,晒成赤金色。

传庆站得离紫君远远地,畏畏缩缩地盯着她,心里似乎也已经有了模糊的答案。紫君的头发被风吹乱了,用手整理了下,接着转过身来解释道:“是我姐的意思,那天晚上我回香港了,去找她,打算给她个惊喜,人是找到了,但是躺在地上的,背她的时候还念叨着不要告诉父亲,我猜她是有想隐瞒的东西,所以就演了这么段真假美猴王。”
传庆的左耳是被父亲打聋了的,听不太清,只得靠近她,但也大致听懂了,想了想,抬头问道:“但...但你父亲察觉不到家里少了一个人吗?”
紫君摆了摆手,道:“我是在外地上的大学,我讨厌离家太近,我没事先跟他打招呼说我要回来。”
“你姐可是很喜欢说你家的,谁不知道她有个模范家庭。”传庆酸酸地道。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紫君半开玩笑道,但她无意转头看到传庆灼灼的目光,不免又沉下脸来。
“可能我姐是很喜欢的,但我跟她性格不一样,我讨厌热闹,小时候她带同学到家里玩,我总会躲起来,因为如果她说她还有个双胞胎妹妹,我就肯定会被拿出去像猴子那样被人指指点点。我很讨厌这种感觉,没看过脸长一样的人吗?”
传庆淡淡笑道,心想,还真没有。

紫君站累了,随便找了个一米高的石阶,跳上去坐了下来,双腿在浅蓝色绸缎罗裙的底下摇摇晃晃,像是在泳池玩水的样子。
“我不让她把我们的事说出去,长大了我就离家远远的。”
“你挺孤僻的。”话一说出,传庆脸就红了,一愣,觉得仿佛在说自己。
“天性如此,我爸为了让我多跟别人接触可谓花样百出,有一次我就把自己锁在房间不吃东西,怎么也不肯跟他出去应酬。三天后,他就投降了,不再逼我了。”紫君笑道,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你性子挺硬的,要我就扛不住饿了。”
“这有什么,要我出去跟一帮不认识的人嘘寒问暖的,更恶心,你说是不是?”子君并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只是看着远方,仿佛在自言自语。
传庆只是沉默。

“不说我了,你也说说自己吧。虽然我也不怎么感兴趣。”紫君重新看着他问道。
传庆笑了,笑出了声,他很久也没笑过了。“我家人对我不好,但我走不了,不敢走。”
“你迟早会走的,难道赖你爸妈一辈子?”
传庆又是沉默,他是沉默惯了的。
“我从小就爱逃离,爱在日落时分爬上树,看着云霞,看着鸟,风就这么轻轻刮在我脸上,比妈妈的手更温柔。诺,就像现在的这样。”
传庆看着熠熠的黄昏,觉着自己似乎脱离了残缺的躯壳,化作一只无名的飞鸟,盘旋在苍穹。
眼前的这位女子,棕黄色的皮肤,坐在高高的石阶上,仰脸望着夕阳,衣服上织金的线闪烁着。她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棱角有点大人样,但此时她的眼神显得稚气,大眼睛望着远方,眼睁睁的,眼白发黄,发金,仿佛望到极深的云霞里去。

04

传庆回到病房时,丹珠已经醒了,她裹在被子里,坐起来喝着水,粗布病号服跟脸色一样白,在窗外绿叶的衬托下,右眼角的一抹紫红格外显眼,像螺旋绽放的芍药。注意到传庆时,先是兴奋,后又矜持地沉下来。欲开口却不知道第一句说什么好,平时总是她先和传庆说话。
“你怎么样了?”传庆走过来道。
丹珠点了点头,手指来回刮着冰冷的杯口。
“对...对不起,我...我是冲动了些。”传庆虽是这样说,但心里自然依旧怨丹珠,平时他是够能忍的——这有十几年的童子功,要是丹珠没这么爱在他面前显摆自己的家,他也不用到动手的地步。
丹朱眼眶微微湿了,嗫嚅道:“其实传庆,我一直没把你当外人看待,之前我说的女孩子就是这个意思,你难过可以跟我说,我也能守住秘密。”
传庆心中的怨气更浓稠了,刮起了黑色的旋风。呵,跟她说,好让她更得意吗?他从小失去母亲,在父亲和后母的拳打脚踢下窝囊长大,自己的小房间里都是灰尘与头发的油腻的气味,同龄人追逐打闹的年纪,他在他家的网球场给他俩烧烟泡——鸦片烟的味道已经渗到他皮肤的肌理。传庆的思绪越飘越远了,那疼痛羞耻的经历!

他摸着被父亲打聋了的左耳,顿了顿说:“那只是你的想法,我不爱跟别人说自己的事情,也没心思听你的。。”
“聂传庆!”丹朱狠狠盯着传庆准备离开的背影夺泪喊道。
“我得罪你什么了?你说过不嫌我烦的。我猜那天是撞上你心情不好,才会发泄在我身上。你把我打成这样我也没说出去,还让我妹妹瞒着外面,我这样替你想,为什么你还这么冷漠?”丹朱觉得自己太受委屈了,简直是热脸贴着冷屁股,她非要传庆给她个答复不可。
传庆自知和丹朱的逻辑不在一层面上,这张和紫君一模一样的脸,为什么会让他厌烦?如果是紫君,他是不会生气的——因为紫君不对自己感兴趣,那些浓浓的好不了的淤青,丹朱为什么非要全部看见才满足?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传庆甩下这么句话就走,他就连解释都懒得编造。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家里还没开饭,传庆蹑手蹑脚地上楼,不料正碰上刚打完麻将的后母。后母一面扶住脖子,一面示意传庆过去帮她捻捻。
后母蓬着头,裹着纯白色的长棉袄,里头穿着件高领子旗袍,橘红色的底子,上面一朵朵绣金的大花,也许是紧了些,把腹中的赘肉勒了出来,远看像个孕妇。传庆站到他身后,一面按一面盯着她耳朵上吊着忽闪忽闪的金镶玉,臆想着硬把它扯下来的快感。
“大力一点,一点丈夫气也没有。”

传庆面无表情地停下,然后使出蛮力往死里按。后母猛然“哎唷”了一声,站了起来,劈手一拳打在传庆的脑袋上,再右脚踹了踹,传庆缩了缩,没倒下——他是习惯了的。父亲正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妻子狰狞的模样和传庆瞪大这朝人看的眼睛——他顶恨他这样,快步走了过去,不问来由地对传庆拳打脚踢。“我让你瞪,再瞪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死鱼眼,真晦气。”传庆并没有哭泣,他是能忍的人。但这一瞬间,他眼前浮现着那熠熠的云彩和棕金色的脸,他只想和她坐在树梢上,看着太阳一点点沉下去。她能带他逃离。

05

隔两天又开学了,传庆在教学楼的走廊里看到紫君正走在前面,小跑过去拍她的肩膀,
惴惴地道“紫君,我...我有些话想对你说。”,转过来了一张右眼角有淡淡的紫红印脸。
“丹朱?丹朱是你对吧?”
丹朱看他的眼神变得冷冷的,这让传庆更惶惑了。
“紫君回去上大学了,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等等”,传庆着急喊道,“那她什么时候会回来?”
丹朱背着身侧过脸,冷笑道:“我怎么知道。”

丹朱的冷漠,传庆似曾相识,他渐渐分不清,眼前的越走越远的,是丹朱还是紫君。

但不管谁是谁,他的生活还是要回到正轨的。

ps.致敬偶像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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