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写奇人
冯骥才喜欢写奇人。
他笔下的人物个顶个的一身绝活儿。
名医大家伙儿见得多了,可《神医王十二》是独一份儿。
王十二到底怎么个“神”法儿,冯骥才犹如茶馆里的说书人,不疾不徐,娓娓道来,把王十二急中生智、随机应变悬壶济世的两件趣闻,讲得是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
这就是冯骥才讲故事的魅力。
寻常的人物,普通的市井传闻,到了他的笔下,就像相声一样好听。
就算是对写作一窍不通的人,读完他的故事,一咂摸也会明白,能把故事讲得这么妙、这么巧,绝非一般的功夫。大巧若拙,大象无形。
曾有人评价汪曾祺是“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因其文字含蕴老庄,飘逸闲适。我却认为冯骥才是“中国最后一位说书人”,因为他作为土生土长的天津人,发自内心地热爱津门的老传统。
民国时期,曾是中国北方门户、商贾政要云集的天津,正是百般精彩轮番上演的大舞台。天津,最不缺乏的就是故事,而能把这些故事记录并完美重现的,至今为止只有冯骥才一人。
因为这种热爱,成就了冯骥才文章独一无二的魅力;也因为这种热爱,在审美价值单一的时代里,他这块美玉,始终不被认可,还遭受过无情的打压。
可贵的是,他始终未曾改变。
在他的故事里,始终没有岁月碾压的戾气,也没有刻意迎合风潮的媚俗。
他始终老老实实地讲述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普通小人物的市井故事。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工匠精神呢?
二、说书人
冯骥才自己也是个奇人。
学美术出身,办画展,本应一意朝着艺术家的路途前进,却成为了小说家、保护古村落的学者。
或许艺术门类有些相通之处,他将画人的本事,悉数用在了写人上。
无论是学国画还是油画,在下笔之前,先要做好的一件事是——观察。
福楼拜指导莫泊桑如何观察人物的典故,学写作的人大多知晓。且看冯骥才是如何观察人的: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苏七块》)
冯骥才善用短句,这句外貌描写,四字一顿,节奏分明,仅37个字就把一个人从头到脚的样貌都写得通透,还写出了人物的精气神。就如作画之前的打草稿,没个静心观察几个小时、做到烂熟于心的程度,断不会写成这样的。
除了能用寥寥几笔塑造人物外形,冯骥才还特别擅长抓住人物的特点。再品一品这段:
“大回姓回,人高马大,手大脚大嘴大耳朵大,人叫他大回。叫惯了大回,反倒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回》)
短篇小说,篇幅有限,人物的名字、来历、人际关系若一一交代,开头都不会有读者愿意读完。必须要在有限的文字中,塑造出性格鲜明的人物,该怎么办?冯骥才的方法是只给读者提供人物最大的特点,他把线头放在你手里,你就可以一提溜,扯出一个鲜活的故事。
这也正是绘画的写意手法。不需要浓墨重彩,疏竹几笔,禅意自现。
如果仅止于此,冯骥才不过是写人的快手,算不得好手。
真正让我佩服的是,他对笔下人物的命运始终保持冷静的旁观态度,不吹捧,不嘲讽,只是将人物得意之时铺陈,失意之处交代。
就像是一部纪录片,从空中俯视的角度切入到人物的日常生活,待到应该结束时,只是一个运镜,转向天空白鸽、浮云苍狗,从人物的生活彻底抽离,绝不留恋,绝不回头。
太难了。
哪个作家笔下的人物,不是他殚精竭虑、锐意营造的心血结晶呢?大多数作家,都要让人物说出他心里想说的话,完成他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梦想。
作家这个职业,就像一个疯魔的造物主,既要打造一个完全听命于自己的人物,又借由这个人物来救赎自己。
想要让人物完全脱离自己的控制,就像是让父母完全不管自己的孩子,会被视为不负责任、心智昏乱。
所以,初看冯骥才的故事,会有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为什么《黑头》中狗死了,故事就结束了?为什么《老夫老妻》就讲了朋友重聚,之后发生的事情却语焉不详?
不为什么。对于冯骥才来说,他刻画人物的任务完成了,作品就应该结束了。
画已勾形上色,意已借由载体传达,为什么还要把所有留白都填满呢?
有的时候,不讲的,比能讲的,更值得琢磨、更有趣味,不是吗?
这才是说书人的最高境界:点到即止。
惊堂木已拍,预知后事如何,留待诸君自行分解。
而这本薄薄的小书,冯骥才这本传奇的大书,到底有何趣味,也是留待每位读者自行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