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没有什么事情比提笔写作更简单的了,但还是得要在写作之前看看这个社会,看看这个世界所需求的东西是什么。然后,反其道而行之,写一些完全进不了当下社会中读者的视野的文章,自己也美其名曰:不随波逐流,不像一个小丑那样迎合世俗的眼光,感觉这样,躲在社会的背后,躲在自己的背后才好。专挑声色而又有些用处的东西大肆操作,大肆渲染,写到崩溃,写到心碎,写到没有任何的地位没有任何的归宿。每天就那样的面对文字,面对白纸,自己,不再面对自己,眼前只有自己固执的认为是正确的东西。
越写越阴暗,越写自我感觉又超级的好,满足还是陶醉早已无法分清,就当是满足吧,毫无尽头的满足,每天面对的就只是文字,似乎只有这样才吻合作家的尊严:在搞笑、休闲、轻浮的社会中,让自己自闭在陈腐、衰败、破旧的思想里,捣鼓着不知积了几层厚的灰的古书,抠着那些看似不平凡高高在上的字眼,自己和自己玩着文字游戏,以为那就是作为一个作家的所有:保护着自己认为该保护的一切,任凭窗外狂风暴雨,也不为之所悸动。
有时又非常的骄傲,快要哭出来的那种骄傲,没人觊觎的古书,却能够在自己脑子里成型,能够在自己的笔下成为自己能够看得懂的文章。写完之后,看完之后,倒一杯可乐,让二氧化碳进入肠胃,好好的洗涤一下,免得打出来的嗝都有那陈年往事的味道。也许,自己也知道这些被封存上时代的风尘的古书,有很大一部分只属于它诞生的那个年代,与当今已经没有任何的交集了。但是,感觉自己只能在那里找到归宿,否则就真的会在这时代的暖阳中暴晒而死,熟透了的那种死亡,灰飞烟灭的那种。
然而,极端的选择,让我进入了极端的轮回,与当今社会的极端背离,让我甚至快丢掉了属于我的日常,丢掉了我的生命。我热爱写作,愿意写的有尊严,但我更热爱过生命,更希望活的有尊严,可惜,现在的我只能依靠这份极端,守护住最后那一丝不与社会苟同的尊严,在卑微的尊严之下苟延残喘。
这份尊严,已然扭曲,这我已经意识到了,不是说不与社会苟同是错误的,而是写作内容有相当的偏颇。对我而言,写的东西理应更有心跳、更有灵魂、更有生命,但是,我却一直行尸走肉般的写,写的是那种快被封印的腐朽,连我自己的生命都要被封印的那种。
改变尊严,是当下刻不容缓的事实。改变尊严,不是放下尊严,丢弃尊严,背离尊严,而是更改尊严的内容:用心跳去感受自己想要感受的东西,用笔尖去碰触自己愿意用灵魂抚摸的东西,用生命去经历我还源于穿梭的人朝世俗。不管能感受到多少,碰触出多少量能的火花,还能抚摸到多少温柔的邂逅,就算还是要为回忆而憧憬,为故去而奔放,都得要让死灰般的心灵重新生发,重新注入新生的力量。
如此,哪怕真的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忠实观众,也无需再害怕以为是自己迎合了观众的胃口,而更应该正面的去对待自己的观众,他们是跟着你来的,不是跟着社会来一起评判你的优劣的。你可以放心的去接受自己,去接受读者,去接受作为作家的这条属于自己的路。
尊严,并不是血淋淋的,也更不是麻木不仁的。尊严,是能够正确面对自己鲜活跳动着的心灵的,不虚伪,也不迎合,更不腐朽。
绘写出共鸣,呼唤出灵魂,重铸出生命,这才是作为一个作家真正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