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法官想找出哪怕一个见过纳萨尔的人,他像我一样固执地找了许久,但最终也没能找到。在预审报告第三百八十二页上,他又用红墨水写了一句旁注:“宿命让我们隐遁无踪。”
我现在越发庆幸,自己按照时间顺序阅读了马尔克斯的作品。因为在这一过程中,你能明显感觉到一位作者从青涩到成熟的点滴变化,对作品间的联系,也会有更全面的认识。记得,寒假初读《枯枝败叶》时,我还曾在文章中赞叹这部小说“结构精巧”。但今天回头看,那篇小说的手法还是比较粗糙的。它的“复调”主要通过对“对话”和“情节”的重复来实现,这和马尔克斯之后的作品相比,确实稚嫩太多了。
这本《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我前些天在图书馆闲逛时偶然碰到的。薄薄一本小书,大概花了两小时读完。和马尔克斯1967年的小说《百年孤独》相比,我们能明显感觉到马尔克斯此时(1981年)的风格已经趋于稳定,可以说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当然,本书的故事远没有《百年孤独》宏大。它的历史感不浓重,内容相对简单,甚至带有一丝荒诞剧的味道。不过,不同的题材势必会给读者带来不同感受,我们对文笔的判断,是不可以被内容左右的。所以,我认为,单就这部作品而言,马尔克斯的进步体现在两点:
1、虽然写作手法和《百年孤独》相似,但本书在结构上更加严密。关于相似点,我们以两部小说的第一句话为例: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下午。—《百年孤独》
圣地亚哥·纳萨尔被杀的那一天,清晨五点半就起了床,去迎候主教乘的船。—《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我们可以看到,两部小说都在故事开头,直接甩出了主要人物的结局。(当然,布恩迪亚上校的结局后来有变)它们的手法是相似的,即通过一句话直接打破了小说寻常的线性结构,这是马尔克斯的特点。本书的成熟体现在:①篇幅短小,用一百多页去架构一部非线性小说,需要更强的把控力。②采用转述的口吻叙事,以亲历者有限的视野去描绘故事,比《百年孤独》的全知视角更困难。而上述两点,正是通过严密的结构设计实现的。
2、本书的故事性更纯粹,完全没有解释意味。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我们完全感受不到作者的存在,故事全权交给人物去演绎。这一点和《百年孤独》相比,是个进步。因为在那本小说里,马尔克斯曾刻意向读者们说明一些东西。比如:“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两个名字的性格特点,马尔克斯就在故事里解释过。但我认为没必要,读者是完全可以自己体会出来的。当然,《百年孤独》的故事性已经相当棒了,我只是鸡蛋里挑骨头。先前曾向大家许诺过《百年孤独》的书评。文章我确实写了,不太满意,可能需要重写一遍才能分享出来。
分析完结构和写作的进步,下面我们针对故事本身,来谈一谈本书。《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单看标题,读者可能会误认为这是本推理小说。但和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死亡与指南针》一样,本书只是有个推理小说的架子,推理并不是故事的核心。因为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受害者、凶手、作案动机基本上完全讲明白了,没有任何悬念。
那么这场凶杀案是怎样形成的呢?其实三言两语,就能讲明白:新婚之夜,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安赫拉·维卡里奥不是处子之身,盛怒之下,把她送回娘家终止了婚约。新娘的两个孪生哥哥感觉家族的声誉遭到侮辱,逼迫妹妹说出偷情者的名字。为了保护情夫,安赫拉·维卡里奥情急之下,随口喊出了圣地亚哥·纳萨尔的名字。最终,导致了无辜的纳萨尔被两兄弟用乱刀砍死。如果非要给小说定个副标题,我觉得“一场处女膜引发的血案”,确实是个挺合适的名字。
由此,我们可以感觉到。如果马尔克斯按照寻常推理小说的思路,来撰写故事,那这篇小说其实挺俗套的。但马尔克斯在本书中讨论的重点,并不是案件本身。这个故事直到最后都留有疑点,我们根本不知道那个被保护的情夫是谁,因为马尔克斯显然认为这一点不重要。本书想表达的,其实是“命运的无常性”和“人生的荒诞性”。我们分开来谈。
1、命运的无常性。
本书定名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自然是有原因的。小说中,孪生兄弟带着钢刀,逢人就讲“我们要杀了圣地亚哥·纳萨尔。”一个清晨的时间,纳萨尔被人追杀的传闻,就传遍了整个小镇。我们用正常思维想一想,两个密谋雪耻的“杀手”,怎么可能事先声张自己的复仇计划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两兄弟,一开始并不是真的打算取纳萨尔的性命。他们只是想在镇子上造出为家族挽回声誉的声势,把舆论攻击的焦点转移到纳萨尔身上。但有趣的地方来了,因为两兄弟平时老实本分、性格温和,全镇的人都不相信他们俩会杀人,甚至有人抱着看笑话的心态。两兄弟陷入了道德困境,面子上更下不来台。于是,黑色幽默的结局由此产生了。两个不想杀人的老实人,在舆论压力下,把纳萨尔乱刀砍死。事情的走向超出两兄弟的预料,导致了最坏结果,这本身就是命运无常性的体现。
命运的无常又体现在,“纳萨尔将被追杀”的谣言在镇子上传了一个上午,却偏偏没传进当事人的耳朵里。如果牛奶店老板娘成功的用烧酒把两兄弟灌醉;如果神父成功的把消息带到纳萨尔家;如果警察第一时间把两兄弟逮捕;如果纳萨尔出门时看到了别人留的警告信;如果纳萨尔家的厨娘把谣言告知家人;如果纳萨尔的母亲没有把门拴死......只要以上的如果有一个实现,那么凶杀案就不会发生。可故事偏偏走上了一个最具巧合性的结局。
2、人生的荒诞性。
谈荒诞,我想在这本小说中,没有哪个人物比圣地亚哥·纳萨尔面临的状况更荒诞。他完全是无辜的,清晨走出家门,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人追杀。我想说,纳萨尔是一个典型的“卡夫卡”式人物。就像《判决》里的格奥尔格被父亲判处死刑;就像《变形记》里的萨姆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无论马尔克斯的故事在我们眼中多么合理,可对受害人纳萨尔来说一切实在是太莫名其妙了。自己走出家门,就一头雾水的被人追杀,天底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事情吗?如同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对“卡夫卡”式人物的描述:“他们身处的世界都只是一个巨大的迷宫般的机构,他们无法逃出,他们也无法理解。”这同样也是《凶杀案》里纳萨尔面临的困境,他是整个故事最关键的一环,却对前因后果完全不知情。
另外,比较明显的一个点,就是马尔克斯在小说中,有意无意的会提到一些人物的结局。这些结局本身和故事不相干,口吻也轻描淡写,但并非不重要。看见孪生兄弟亮出杀猪刀,一个无辜女人因此得了失心疯;身体健康的牛奶店老板,因为凶案的发生,受惊吓身亡;镇上的警察在案发第二年,被一头公牛挑断了颈动脉;镇长旁观验尸受了刺激,从此成了素食主义者;圣地亚哥的未婚妻,后来和另一个男人私奔,最终落得了在牛棚卖淫的下场......这些角色,都是小说里的次要人物,而马尔克斯却刻意写出了他们的结局。谈人生荒诞,还有谁能比这些人物更荒诞呢?一个小小诱因,或者飞来横祸,导致他们的人生轨迹从此更改。小说由此增添了一种“宿命”的味道。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小说中预审法官写在报告里的那句话“宿命让我们隐遁无踪。”也许,所谓的宿命,就是一系列巧合引发的蝴蝶效应。一个无心的振翅,就足以掀起翻覆我们人生的波浪。
读多了马尔克斯,我越来越不愿意挖掘他故事的现实意义。因为他的小说是那么纯粹,似乎强行给它找个意义,是对文本的一种亵渎。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也渐渐发现文学并非一定要有意义。她不是科学,没有义务教给人们什么东西。她是一盏灯,用美与诗性点亮世界,使我们看到自己常常会忽视掉的部分。
文学从作者的头脑里自然生发,我们没有必要用条条框框限定她,说出自己的见解,其实就足够了。世界就在那里,生活就在那里,文学就在那里,独一无二的,是你看待她们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