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式微式微,胡不归
碧荷浓荫,夏日时长。
长安西市,新开了一家酒馆,名曰当归。一开张,便声名远扬,原因有三。
其一则是酒馆老板娘花容月貌,不过碧玉年华就梳着妇人髻抛头露面于这闹市讨生活;
其二则是酒馆酒奇,一味当归绝情酒,入口极为甘甜,细品则带酸,下咽之时觉涩,回味则似甜又似苦,当真是五味杂陈,如同情爱。
其三则是酒幡独特,左右各立两高杆,挂大红绸,浓墨饱蘸,左书当归,右写胡不归。
如此奇特的酒馆,不出三天,名号就传遍了长安,排队来品当归绝情酒的人已经预约到了来年春天。
而关于当归酒馆老板娘的传说也随着酒香飘满了长安。
流传较广,大家普遍认同的说法是,老板娘遇见了负心郎,却痴心不改,来长安开酒馆,等待那负心人浪子回头。
有那好事者上门向老板娘求证,老板娘淡然一笑,却微微红了脸颊,“我的夫君可是大英雄,不是故事里的负心郎。”
于是,故事又改成,老板娘的夫君是个从军者,为了家国理想,抛下新婚的小娇妻,去戍守边关。如今生死未卜,老板娘开酒馆寄托思念,在这长安城里盼君归。
再去求证,老板娘就淡笑不语,摆摆手,红着脸,躲进后堂。
入秋之后,当归酒馆的生意越发好了。老板娘用上等松木在大厅里建了高台,每日晌午,就有楚腰莲步,婀娜多姿的歌姬在台上婉转低吟。
唱来唱去就那一首《式微》,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众人揣测,莫非老板娘的丈夫在边关成了新家,要抛弃结发妻子了?却又不好再去相问,只好多去照顾几次酒馆生意,把这当成默默的劝慰。
酒馆名当归,故人何时归?
二 少年生华发,与君生别离
知了聒噪,夏日苦长。
乔青时躲在扬州的一处破庙里,形容枯槁,衣衫狼藉,眼里却有着不认命的倔强。
高台上的菩萨金身残损,露出本身的泥胚石胎,却还有着眉目低垂,不见众生的神性。
蛊毒如期发作,乔青时遭受万蚁噬心之痛,撞倒了缺角的供桌,香灰扑簌簌撒落。他靠着佛脚,耗尽所有功力将蛊虫逼出。沾染了香灰的头发,眨眼间和香灰一色。
七日之后,破庙里的老鼠在白发男子身边跑来跑去。忽然,他动了动手指,睁开眼,怔怔的看着漏进来的天光,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
当确定自己还活着之后,他却觉得还是死了干净,一个功力尽失的江湖大侠,活着就是个笑话。
可是不甘心啊,好不容易才摆脱那些人的控制,还没有和妙华白头偕老,怎么能就这样死去?
他鼓足了勇气,去找那叫妙华的女子。十里繁华的扬州城里,众人看他犹如怪物,纷纷躲避。饶是有了心理准备,在看见自己的相貌之时,还是想叹苍天不公。满头华发,眼睛赤红,脸上布满青青紫紫的血斑。他连做普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他终归还是没有死成,在水没过头顶之时,窒息的感觉激起了他的求生欲。
自此,江湖再无大侠乔青时。同年,长安城里多了一名满脸流脓,满头白发的乞丐。
三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这当归酒馆开了十年了,老板娘也从十六岁熬到了二十六,从当年提起夫君就脸红的小姑娘变成了打得泼皮满地滚的彪悍妇人。
而这些年,那些想给她说媒的,劝她改嫁的都被一柄大扫帚扫出大门。除了长年赖在她门外的白发老乞丐,再也没有人敢提改嫁这一茬。
“胡妙华,你等这么多年了,那人说不定早死了。”
“臭乞丐,你要再咒我夫君,我撕烂你的嘴!”胡妙华刚赶走两个仗着酒醉闹事的无赖,就听得那老乞丐又劝她改嫁。
“就算他还活着,可是他十年都没有回来找你,说明他早就忘了你,现在指不定在哪处温柔乡。”
这话算是戳到了胡妙华的伤心处,她红了眼眶,咬着牙不让泪落下。梗着脖子说,“你管什么温柔乡不温柔乡,你先想想你今晚吃什么住什么吧!”一掀帘子就进了酒馆,乞丐看着她抬手抹泪的动作,低下头,一滴水落在地面,转瞬就无影无踪。
当天夜里,说不给他饭吃的人,还是照常端出了烧得焦黑的鱼,不同以往的是还带了两坛酒。“你只管吃东西,别说话,听我说!”
乞丐掩住眸子里的担忧神色,当真一言不发,开始吃焦糊的鱼。胡妙华在边上灌了一大口酒之后开口。
“十年前的今天是我们成亲的日子”她又灌了一大口酒,两颊酡红,却带着迷醉的微笑,“我家在扬州,当年我看多了话本子,以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很容易。就瞒着父母,偷偷溜出家门去闯荡江湖。”
“结果,刚出城没两天,就被人偷了钱袋,还差点被山贼抢走做压寨夫人。”她忽然侧头看向乞丐,“我是不是很傻?”
“实话实说的话,就是很傻。”
胡妙华倒不在意他的回答,“可要是不傻,就遇不见他了。当他把那些山贼打跑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他跑了。”
“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英雄救美一次就以身相许了吗?”
“对啊,可是他不要我。我死皮赖脸缠着他,他走哪我跟哪。我知道他身份不简单,不是普普通通的江湖侠客。我曾经见过他杀人,经常有黑衣人半夜来找他。”
“那你是不是很怕?”
“不怕,我觉得他很厉害,我想和他一直在一起。”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知道了他们的组织,也知道了他的身份。但他一直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的。”胡妙华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乞丐浑浊的眼球。
“那你知道之后呢?”
“我就一直对他好啊,帮他绑扎伤口,学着自保,不拖累他。后来他就被感动了,答应与我成亲。然后你就知道了,新婚之夜,大概他反悔了,就逃婚不见了。然后我家丢不起这个人,爹娘想悔婚,我不愿意,就自己跑出来了,来长安城等他。”
“也许他当年不是被感动,而是真的爱上你了,毕竟大侠可不是你,一感动就以身相许。”
“那他既然爱我,为什么新婚之夜要丢下我一个人呢?”
“大概是有很重要的事情吧,比如他想脱离组织,跟你白头偕老。”乞丐开了另一坛酒,猛灌了一大口,呛得眼泪直流。
“不过,不管什么原因都不重要了。就像你说的,我等了他十年,当归酒馆开的全国都知道,他却还不来找我。因此啊,要么就是他遭遇了不测,要么就是已经忘了我。”
“我想回家了,长安城风沙太大,我想念扬州的烟雨琼花了。”胡妙华喝干了坛子里的最后一口酒,这绝情酒真苦啊,她看着泪流满面的乞丐,忽然就有些想笑。想了想从怀里掏出地契,“我要回家了,这酒馆送给你了,算是感谢你这十年如一日的在我门前的陪伴。”
酒馆的门开了又关上,二楼房间里的油灯却始终没有亮起。乞丐抚摸着手里还带着余温的地契,低声呢喃,“回家也好,回去找个好人家,一声顺遂。”
四 生死两茫茫,有情自是难忘
长安城里的当归酒馆换了老板,从貌美如花的老板娘换成了白发丑陋的老乞丐,生意倒是没有一落千丈,毕竟这味当归绝情酒还是原来的味道。
几天之后,当归酒馆再次易主,被一大腹便便的商人买去,歇业改造,成了长安第一大酒楼。
扬州城外的观音山上,新修的一座坟旁边,盖起了一座小窝棚。
无论刮风下雨,窝棚里那白发苍苍的人都要出来,靠在坟前低声轻语。
这一日,叶青时喝了最后两坛当归绝情酒,又蹒跚来到胡妙华的坟前。
“妙华,若我早知道你都知道,就不会瞒着你,我们之间就不用蹉跎这几十年。可是,凡事都没有后悔药。你曾经等了我十年,如今,我也守了你十年。”
“我也不想再等你了,你想必早就过了奈何桥了吧,下辈子别遇见我了,一定要一生美满。”
明明靠着的是冰冷的墓碑,乔青时却觉得温暖踏实,恍惚间,又看见那一身红衣的娇俏女子,可怜巴巴的拽着自己的衣袖,“大侠,救命之恩,不如让我以身相许吧?”
他说不清那日为何行善,只记得当时阳光正好,少女鲜艳的衣裙从此灼烧了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