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1-12
约翰福音一至十二章
引言
这卷书的作者自认他所记载的都是自己所目击的情景(1:14;19:35;比较约壹1:1-3),并且在21:24里插入他的身份,表明自己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认为这个门徒就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的诸多理由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就是:这位福音书作者惯于在提及施洗约翰时,只以「约翰」称之,而且绝不提西庇太的儿子的名字。
其他三卷福音书主要是论及我们的主在加利利的工作;其中只略略提到祂在受洗和最后一次的逾越节那一段期间曾到过耶路撒冷而已(路23:37;路13:34;和路4:44)。另一方面,约翰很少说到我们的主在加利利的工作(2:1-12;4:43-54;6章);因为他叙述的事情发生的地点多数是在犹太,而且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主在那里几乎从开始起就被人弃绝了(11章;4:34;5章等)。
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耶稣直到受难前的传道事工中,有七件神迹都被记载在这一卷福音书里。这些神迹是:(1) 变水为酒(2:1-11);(2) 医治大臣之子(4:46-54);(3) 医好病了38年的患者(5:2-9);(4) 给五千人吃饱(6:4-13);(5) 在海面上行走(6:16-31);(6) 医好生来瞎眼的人(9:1-7);(7) 叫拿撒路从死裡复活(11:1-44)。约翰称这些奇事为「神迹」,表示它们会有超乎奇事本身的意义,并指出耶稣的身份乃是基督,并且指出与祂身份相当之工作也是在属灵的领域之内,就如叫灵里死了的人复活过来,叫灵里瞎眼的人重见光明等等。
这卷福音派的目的,特别是其中所记那些奇事的目的,已经清楚表明是「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20:31)。它指明神的道临到了祂自己的百姓,藉著教导并且藉著「神迹」,将父启示给他们,然而却被他们弃绝,并且被他们迫害至死。这卷福音书向世人揭示了主耶稣关于自己身份的重大声明,以及弃绝祂的可怕后果。它对于门徒则揭示了接纳祂所包含的意义,指出了爱与顺服、生命与主的喂养,结果子与住在祂里面互相依赖的关系。
8:1-11这一段(译者按:8:1在英文圣经为7:53),在现存所有最古老的希腊文抄本中都省略了,只有一卷例外,而且其文体和字彙都更像是路加的(有四卷抄本都把它插在路加福音里面,而不像是约翰的手笔。不过这一段虽然或许不是约翰写的,它仍具有真理的每一种证据,而我们也可心存感谢地接受它作为神所默示的话语的一部分。
纲要
1:1-18 前言或开场白,神永恒的道成了肉身,并且住在我们中间。
1:19~12:50 耶稣向世人将自己显明出来。
1:19-51 藉著施洗约翰和最初之门徒的见证。
2~4 藉著在犹太人,撒玛利亚人,和加利利人中间所行的神迹和教导。
5 医好耶路撒冷那个患麻痹者而开启了耶稣与犹太人之间的争端。
6 耶稣显明自己为生命的维持者。
7:1-52 耶稣过住棚节:众人因耶稣而纷争;企图捉拿祂而无结果。
8:1-11 行淫时被拿的妇人。
8:12-59 耶稣是世上的光和“我是”
9 生来瞎眼的人蒙医治,反而使法利赛人瞎眼的程度加深了。
10 耶稣是好牧人,而且祂与父原为一。
11 耶稣是复活与生命。
12 耶稣将要经过死而得荣耀。祂的工作果效的概略。
13~17章 耶稣在临别赠言和以大祭司身份的祷告中,将自己向门徒显现出来。
18~21章 耶稣在祂被捕、受审、被钉、及复活中得了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