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案件,我做了以下几点分析:
1.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完善,没有做到不相关职务相分离,而且公司的支票和印鉴都由一人管理
2在进行会计人员离职工作交接的时候,新会计人员没有认真的核查,就在相关会计资料上签字,从而导致后来男主不在职时,查出了账对不上的问题。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在离职后三年里对本公司的会计资料仍承担责任
3.男主通过对外汇收入不记账的方式,从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对账应该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应每天都进行。然而该公司却在好几个月后才发现问题,这说明该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
谁该为这次事件负责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人:1.公司管理层。主要是因为如果一开始内控完善,职务间想分离就不会有这次事件2同部门的女财务人员,在男主在保险箱拿出现金出门时,被女财务人员撞见,而且神情慌张。但是这女财务人员却没有感到奇怪,坦然待之。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于这案件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