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会让你想起故乡?在这个大多数人都不得不背井离乡的时代?
什么会让你变得小心翼翼?在这个大多数人都崇尚率性而为的时代?
你是孤儿吗?我有一碗烈酒,入冬了给你暖身可好?酒温了,喝下以后说说你的故事吧,给自己的眼泪找个借口,为自己的感性找个由头,酒醒了,大家都还是理性得体的成年人。
故事的刚开始写了一种烈酒,叫乌苏。味苦,入喉可令人忘愁,浅尝则让人思乡。乡愁是苦的,苦到令人难以发出声音,苦到不可与他人语。流浪人都渴望遇见同乡,哪怕彼此之间没什么共同语言,但只需“同乡”二字便多了一份亲切,一句话都无需多说便觉得眼前的人可爱了起来,这便是故乡的魔力。离开了故乡,离开了家我们孤身一人便都成了孤儿。
孤儿,是我为这本书提取的我心中的关键词。
我是因为觉得封面可爱才买的这本书,也是因为恰好某个周末拥有了一下午的空闲而有机会翻开这本书。说来有趣,我一直以为读书可以给人以浪漫的升华,而我想象中的作家,即便有着生活气息却总是没有达到接地气的境地的,一部作品它一定是源于生活切高于生活的,粉碎或是摧毁,作家一定要用精巧的构思让它与众不同。可能是因为大冰并不能完完全全的以作家进行定义(事实上许多作家都不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作家),他的故事,少了点写作方面的炫技,采用平铺直叙的写作方式,接着点儿地气儿,这里没有任何的贬义成分,只是书中的人物太鲜活,而书中对于人物的褒贬全都带着大冰的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不够脱俗,却足够真挚。
我喜欢所有真挚的人。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想要静下心来写写关于这本书的我的一些感悟,我想这样我是不是也能算作一个真挚的人?扯远了,等下次再找机会夸夸自己。
该怎么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画面感呢?就好比你途径陌生城市的某个深夜街口,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喝酒吃肉,他人的热闹正衬得你的孤独越发明显的时候,突然从人群中来一人将你拽入人群中,给你满上一杯酒,然后指着喝酒的人们说:“大兄弟,你别看现在热闹,这群人都是孤儿,今晚一过,大家都是风中的灰尘,你不信?我给你讲讲他们的故事。”然后,原本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大家的嘴角的弧度慢慢的变得平整下来,从别人的故事中感受自己,然后天一亮,大家仿佛不认识一般,带着更丰富的自己,走向不同的方向。人这一生,身边围绕的都是过路人,到最后,我们都是孤儿,所以,在还能尽情欢乐的时候,用最大的力气去感受眼前的快乐便足够了。
朋友,父亲,恋人,萍水相逢的过客,这本书中阐释了多种不同的关系,大冰以故事主人公的朋友进行叙述,从旁人的角度来解读,多了些主观色彩,也算是与读者来了场彼此价值观的相互博弈。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吸收不断批判。可能是由于大冰比我年长许多,所以与我而言更多的是以晚辈的姿态去吸收。我喜欢不同的价值观的碰撞和吸收,有意义的对峙会让人心情愉悦,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便是温暖愉悦的感受。孤儿并不意味着孤独孤僻,在我眼中,孤儿又何尝不能以随处可为家的孩子来定义呢?这样,又多了份温暖,大家萍水相逢便可为天涯海角处的家人,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如禅语一般:“我有明珠一颗,就被尘劳关锁,今日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我们是被世界遗忘的孩子,聚在一起是可燎原的一团火,若别离散去带着彼此的力量前进,亦可成为照亮黑暗的万点星辰。
嘿!孤儿,你一个人在徘徊什么?思乡?离愁?我也一样,大家都是孤儿,你忙着赶路吗?若是不急,听我讲个故事?
好吗?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