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2012年3月进入本市一家家具公司,担任人事薪酬主管。2013年4月,李女士怀孕了,因为反应强烈申请了病假,7月身体略有好转后返岗工作。8月孕检胎盘过低,医生叮嘱好好休息,李女士就继续请了病假。2013年9月底,李女士突然发现公司从8月份起就停发工资并停缴了社会保险。李女士说10月中下旬的时候打电话给同事才知道自己因严重违纪被解雇。李女士不服处理,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为何好好地休病假却被单位解雇了?被告在法庭上道出了缘由。原来公司发现李女士提交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有伪造和涂改的情况,认为这份病假是李女士从网上购买的。被告以虚假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骗取病假工资的行为,构成甲类违纪,根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庭经过调查发现,原告提交的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两份疾病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生证明、挂号单据、照片,经过与浦东新区医院章对比,均为虚假。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病假期间去国外休假露馅
陈先生是上海一家外企销售总监,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12月,陈先生以邮件形式向总裁请假,申请12月24日起2周至3周的病假,具体时长以上班后提交的病假证明为准。陈先生病假结束后提交了2012年12月24日、2013年1月4日的病假证明。半个月后,陈先生收到了终止聘用的通知。
公司表示,领导并未批准陈先生的请假,虽然事后陈先生提交了医院的病假证明单,但公司经过核实发现病假期间,陈先生身在国外,他本人不可能去医院就诊,所以病假证明是虚假的。公司认为陈先生欺骗公司、旷工等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所以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去年,该起劳动争议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病情证明的出具违背了诊疗流程规定。原告先申请假期再以该两份代开的病情证明单佐证的行为显有不妥,被告据此认定原告存在违背诚信原则、欺骗公司的行为并无不当。
法官提醒妥善保存证明
浦东法院民一庭法官童蕾在采访中提醒劳动者,因为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时间,劳动者应该本着诚信原则,遵守单位的相关制度,保证病假证明的真实合规。“如果公司对病假证明提出异议,我们会核实劳动者的就诊记录,还会结合挂号单、医疗费发票、就诊病名等确认病假证明的真实性。”“在劳动纠纷中,如果劳动者只有一张病假证明,就诊记录等内容无法对应,那么证据就存在瑕疵,在诉讼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劳动者要妥善保存就诊证明。”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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