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武志红的心理学专栏一篇文章提到:美国心理学家发现,任何两个人,如果深入了解彼此的体验和现象场,再四目相对四分钟,都可以爱上彼此。爱情发生的过程就是,相互敞开心扉了解对方,并同时拥有彼此共同的现象场。虽然,我也挺认可这个结论,但是我想对于爱情,不应该研究得像科学那样的理性、逻辑清楚。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真相,因为真相没有太多意义,反而破坏了美感。当我们的目的性太强的时候,总是无法看到路上的风景,我想谈恋爱也是,若是爱情是这样清晰地理性地被认识,那种爱情的体验也很难美好起来吧。
少时觉得爱情是浪漫而梦幻,甚至有些神圣;那时候觉得姻缘是天注定的,独一无二,它的产生是那样的美妙与神奇。长大后明白了原来人能喜欢上很多人:据说,我们每个人一生中能遇到一万个和自己适合的人,这个数量对于我所认识的爱情来说真太多了。说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其实我是把爱情和婚姻等同在一起。然而很多时候爱情,并不一定能走入婚姻,常听到相爱容易,相伴难这句话。有些爱情就是经不起柴米油盐,也经不起世俗的考验。有些爱情,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到一起。
婚姻需要我们会选择,要在自己遇见的人中适时地选择一个理想合适的伴侣;就像在一片不能走回头路的麦田里选择一支最大的麦穗一样,不能过急,也不能太挑剔。这个过程看起来理性,但我们总还是憧憬走入婚姻的爱情,收获一份爱情与婚姻同在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