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对归纳论证的运用
归纳逻辑的基础是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所以总有出现错误的可能。由于人类的思维很容易出现天生的认知错误,谁也不能保证人们的思维或行动能够始终保持前后一致或逻辑连贯。而掌握归纳逻辑的原则能够帮助你少犯思维错误。
概括
概括(generalization)是以总体的一个样本为基础,将从样本中抽取出来的属性推广到该总体的过程。科学家经常使用概括的论证方法。
将概括运用到具体个案中:
将关于总体的概括正确运用到具体个案中是一种能力,它有助于人们在生活和个人关系中做出更好的决定。常常利用统计学知识考察总体中某一特征的普遍程度。
运用概括来评价归纳论证:
· 前提是正确的。在做出最终结论之前,务必确保得到的信息是准确的,资料的来源是可靠的。
· 样本量足够大。样本的容量越大,结论的可靠性越高,当样本容量非常小时,就容易出现以偏概全谬误(fallacy of hasty generalization)。
· 样本具有代表性。样本容量大并不意味着一定具有代表性。
· 样本及时更新。当以往的样本有助于分析事物的变化趋势时,可以使用这些数据帮助人们对现在的总体进行概括,但务必保持小心和谨慎。
· 前提支持结论。结论应该与前提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不应当超出前提所涉及的范围。
类比
类比(analogy)是以两种或更多事物之间的比较为基础的论证方法。
基于类比的论证:如果两个事物在某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具有相似性,那么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很可能相同。
对基于类比的归纳论证进行评价: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取决于对比的两个事物之间相似点与相异点的类型与程度。
识别比较的对象;列出相似点;列出相异点;比较相似点与相异点列表;检查是否存在极具说服力的反面类比;判断类比是否支持结论。在比较相关的相似点与相异点并寻找可能的反面论证之后,就该决定论证的好坏了。
切记,基于类比的论证并不提供确凿的证据,而仅仅提供具有不同说服力的论证。
因果论证
因果论证(causal arguments)是指提出一些事物是(或不是)其他一些事物的原因的论证。
构建因果关系:相关常常可以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起点。科学家们一般采用控制实验(controlled experiments)以检验其是否存在。
评价因果论证:
· 因果关系的证据应当具有说服力。证明因果关系存在的证据越多,论证的说服力越强,对轶事证据持怀疑态度,不要匆忙下结论。控制实验是确定事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是相关关系的最佳方法之一。
· 论证不应当包含谬误。观察到某一事件在另一事件之前发生,就将该事件确定为另一事件的原因。(错误归因谬误)另一个常见谬误是无知谬误,因无法证明某一事物不是原因就认定是原因,或者无法证明某一事物是原因就认定不是原因。当论证者过高估计了某一原因的影响,认为其产生了特定的结果时,就出现滑坡谬误。
· 数据是当前最新的。因为某个因果关系可能曾经正确,但现在不再有效。
· 结论不应超出前提支持的范围。除非在前提中陈述的是足够充分的原因,否则都应当在结论中使用“可能”或相似的修饰词。
与其他归纳论证一样,因果论证的结论也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的。不过,确定某一事件可以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评价因果论证并在生活中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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