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人物更名浅析

作者:落笔升蝶


《红楼梦》其书人物命名绝非一般小说可比,作者通过对人物别出心裁的命名来展示活灵活现地人物形象,这些人物的命名,或有谐音谶示的作用,或可突出人物的性格,或能寓含悲欢离合的人生际遇。书中还有部分人物的名字被作者更名一次或多次,分别是香菱、袭人、紫鹃、芳官、四儿、葵官、荳官、小红、莺儿、茗烟、多姑娘,这些人物的更名易名原因何在?他们的更名易名对其本人乃至整部书又有着怎样的作用?笔者以为,造成文中诸多人物更名易名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作者有目的有意指的为人物更名;二是由于《红楼梦》终未定稿而形成的错漏。至目前,学界对于这些人物更名的研究不乏深入独到地见解和评论,我们将在其基础上更深一步分析解读。

第一类:作者有目的有意指的为人物更名

由于脂批明示可用谐音之法解读其中人物,所以很多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对此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此法既引起了读者迫不及待的好奇心,又勾起了读者探求寓含的积极性,这也是《红楼梦》这部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既然作者在人物姓名的命名上赋予其深刻寓意,那么,在对其中部分人物的更名易名也一定具有其独特的意义,而这些被一改再改的名字,究其有何深意,我们不妨以其更名之不同分类以析之。

1、为了避讳主人的名号而更名的人物

一个人的姓名,只是社会活动中的代表符号,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在古代,因为所谓的“避讳”,而被赋予了等级观念和尊卑色彩,这些“避讳”有“国讳”(亦称“公讳”)、“家讳”等多种,也因这类“避讳”,我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因“避讳”而改姓换名的现象,如《南齐书·薛渊传》中记载的“本名道渊,避太祖(指萧道成)偏讳改”、《魏书·高祐传》记载的“高祐本名禧,以与成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等。历经时间沉积、时代变迁,后人不仅因犯了皇帝、亲王的讳要改名,就是贵族豪门的奴仆如果冲犯了主人的讳,也是要被更名的。

怡红院的丫鬟林红玉被更名,就属于这一类型,据第二十四回中“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都叫他‘小红’”这段文本可知,小红改名的原因比较简单,就是为了避讳两位主子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名字,按此理解其更名应是遵从古人“避讳字法”中的私讳类。小红这一人物形象,书中对她的描写主要有两大情节:一是不甘被埋没,见机力争以求改变自我的生存环境;二是敢于冲破世俗的牢笼,追求自主的爱情。这两点中,对小红和贾芸的因缘描写,更是小红这一形象塑造的重中之重,从她的“遗帕惹相思”可以看出,这帕子是实打实的私相授受的定情之物,而宝玉遭受笞挞之后,怕黛玉忧虑伤身,也悄悄地送了两方旧帕子给她,不屑鹡鸰珠串的黛玉,对待这两方帕子却视若珍宝,捧着哭了半夜,还于帕上题了三首绝句,这也是黛玉第一次不顾嫌疑的吐露心事,或许在黛玉看来,宝玉所赠这帕子犹乎定情之物一样,比起那金锁金麒麟要重要的多。而且,书中对林红玉所更之名“小红”却并未使用,“红玉”之名反倒是从二十四回至六十回文中一直沿用,按此理解,宝玉所赠之帕和小红所遗之帕,乃异曲同工,这一边缘人物的存在绝非可有可无,本名“林红玉”也应是作者借用其名其人其事对宝黛情缘做出的重要谶示。

2、为了凸显主人性格及其结局而更名的人物

莺儿和紫鹃属于此类更名人物,她们的更名不仅从侧面烘托各自主人的性格特质,还对各自主人的结局有一定的谶示作用。

据《红楼梦》第三十五回可知,莺儿本名黄金莺,因宝钗嫌拗口,就单叫莺儿。“黄”和“金莺”配在一起也算相得益彰,为何薛宝钗嫌“金莺”拗口而改叫“莺儿”呢?王开桃先生在《曹雪芹对女性问题的关注——<红楼梦>女奴被改名之我见》[1]一文中指出:“金莺”二字读来并不拗口,宝钗之所以要给莺儿改名,可能和她的名字、金锁及所谓的“金玉姻缘”有关。“宝钗”这一饰物是由金属制作的,因此,宝钗的名字里暗含着一个“金”字。而且,宝钗她还有一个和尚送给她的单等有玉的才配的金锁,于是“金”,“玉”二字便成为贾府里让人比较敏感的字眼。“金莺”的“金”恰恰暗犯了她的“金”。但宝钗她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自然不会以此为由而是假以“拗口”为由将“金莺”改作“莺儿”,使这一姓和名连在一起给人乖巧可爱的感觉而掩盖了她给莺儿改名的真实动机。

其实,王开桃先生对宝钗为莺儿改名的具体分析,只是延续了清人解盫居士和洪秋藩的观点,清人解盦居士在《石头臆说》中说“莺儿姓黄,谓其巧言如簧也。倩莺儿打络子以络通灵宝玉,明是遣巧言如簧者以笼络宝玉之心也。”[2]洪秋蕃在《红楼梦抉隐》也说:“莺儿,善为枝上啼以惊人梦醒之鸟,宝钗教令笼络宝玉,即游扬其主之美以唤醒梦梦之人,故曰莺儿,而氏以黄。或曰:黄金莺,黄金缨也,宝钗用以络玉,故名,亦通。”[3]笔者以为,他们这类观点未免太过局限,在作者心中本是“山中高士晶莹雪”的宝姐姐,怎会如此不堪?唐朝金昌旭有诗《春怨》曰“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莺儿之名当是用的此典,宝钗把“黄金莺”改为“黄莺儿”,应是作者刻意为之,目的在于以莺儿之名引出这首含义颇深的诗。这首诗运用层层倒叙的手法,描写一位女子对远征辽西的丈夫的思念之情,而此诗所寓与宝钗的结局有着极其相似的情境,我们可以通过这首诗推测遗失后文中宝钗的结局,这或许更能贴近作者的本意。虽然《红楼梦》未完,但根据书中宝钗所做诗词、酒令、灯谜等一再的暗示以及脂批的诸多指引可知,在宝玉悬崖撒手之后,宝钗的最终结局势必是独守空闺。

另外,莺儿的名字还有“莺歌燕语”的含义,与书中莺儿这个人物灵动活泼地性格也是非常贴合的。再者,原名“黄金莺”听起来,给人以炫富显贵的感觉,这和宝钗的性格是不相符的。众所周知,宝钗平素罕言寡语,人谓装愚;处世随分从时,自云守拙。对于她这种性格的烘托,作者不惜笔力多处着墨,如第四十回对宝钗住所的描写,一色玩器全无,只有土定瓶索供的数支菊花,茶奁茶杯并两部书,吊着的青纱帐幔和衾褥也十分朴素,整个屋子犹如雪洞一般;再如第五十七回中宝钗对岫烟所说的“……但还有一句话你也要知道,这些妆饰原出于大官富贵之家的小姐,你看我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这样来的,如今一时比不得一时了,所以我都自己该省的就省了。将来你这一到了我们家,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只怕还有一箱子。咱们如今比不得他们了,总要一色从实守分为主,不比他们才是。”等,从这些描写我们不难看出,宝钗这个人物稳重和平,不喜奢华,注重质朴,所以她将略微招摇的“黄金莺”改为浅显通俗的“黄莺儿”,也就更容易被读者理解了。

紫鹃,原是贾母房里的二等小丫头。贾母见林黛玉来时只带了两个人,恐不中使,便把鹦哥给了黛玉,自此鹦哥陪侍在黛玉左右,至第八回“探宝钗黛玉半含酸”,“紫鹃”这一名字第一次出现,甲戌侧批曰“鹦哥改名也”,夹批曰“又顺笔带出一个妙名来,洗尽春花腊梅等套”[4],由此可见,“紫鹃”即“鹦哥”应无异议,只是作者未在文本中明确交代,所以在我们看到的文本中算是一个小小的纰漏。总的来说,紫鹃的更名和莺儿、袭人的更名有相通之处,都是随事更名,随主而变,但具体到细节,她的更名与其主人又有着更深的联系。

  “紫鹃”是“子鹃”的谐音,是杜鹃的别名,于初夏之际昼夜不停地鸣叫,其声甚哀,近似于“不如归去”。紫鹃之名犹如黛玉之命中谶语,解盫居士亦云“婢名紫鹃、雪雁者,以喻黛玉一生苦境也。盖鹃本啼红,而乃至于紫,苦已极矣,而又似飞鸿踏雪,偶留爪印,不能自主夫西东也。”[5]林黛玉的诗中多次出现“子规啼血”的哀愁意象,如《葬花吟》中“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桃花行》中“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拢空月痕”。这些诗词均可以使我们从杜鹃鸟的悲鸣啼血,联想到潇湘妃子的泣染斑竹,因此可以说,黛玉写杜鹃就是写自己。清人何镛的《残春泣帚》中写道:“叹芳菲留不得,问天何事,断送春归急?频携花帚,抹地里都收拾。不是为春悲,是为红颜泣。花落侬能葬,人老谁相惜?心百转,肠九折,那堪花外,杜宇犹啼血。”[6]这样的理解是极为贴切的,也是对林黛玉悲苦形象的最佳阐释,《红楼梦》中一再以“望帝杜宇”的典故来抒发黛玉哀伤凄恻的内心情感,更是极大的丰富了林黛玉形象中更深一层的悲剧含义。

《红楼梦》的作者尤擅以花及人的烘托手法,而杜鹃,既是鸟名也是花名。大诗人李白曾因见杜鹃花而想起家乡的杜鹃鸟,触景生情,怀念家乡,写出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而黛玉也是一个远离故土寄人篱下的孤女,这种思乡情怀也是她的一大性格特征。杜鹃又是善解人意的“亲人鸟”,杜鹃的典故被作者化用,是为确定紫鹃与黛玉的亲密关系,她聪明灵慧,和黛玉情同姐妹,对黛玉是一时一刻不离开,一心一意为黛玉着想。所以,清人洪秋藩评论“紫鹃,啼冷月之鸟也,托于林而遇雪,尤有寒鸦之色,然有血性,故忠于事主而有赤心。”[7]紫鹃本名“鹦哥”,应该又和林黛玉的宠物鹦哥有着某种联系,鹦哥是富有智慧的鸟儿,其在我国古代文化意蕴中,有着灵性、聪慧、善为人言的象征。林黛玉的鹦哥可以把她素日念的《葬花吟》原文念出,可见其有代黛玉之言的寓意,所以“鹦哥”即“紫鹃”,后文的“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既是紫鹃之问,也是黛玉之问,而全书可代黛玉发声的,除了潇湘馆可以吟诵《葬花吟》的廊间鹦哥,也就只有亦亲亦友的紫鹃姑娘了。

莺儿和紫鹃,作为书中两大女主的贴身丫鬟,不可忽视她们对各自主人烘云托月般地重要作用,她们的名字以及更改过的名字也都充分衬托了其主人的性格,对各自主人的最终命运也有一定的谶示作用,作者构思之精心、用意之良苦,使我们不得不感叹作者在刻画人物方面具备何其高超的写作手法。


3、经过多次更名来谶示命运祸福的人物

姓名不单单是一个人的称呼,还能够体现出一个人运势的好坏。所谓姓名与生命谐音,就是借用名字来映照命运的意思,名字好,命运就好,名字吉利,一生平安,反之,命运则难定论。因此,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都非常重视个人的取名,而《红楼梦》的作者尤擅这一方面的灵活运用,书中很多人物的名字,其谐音都有特殊的含义,或讽刺,或感慨,或叹息,是为《红楼梦》的独特艺术之一。根据批者的一再申明,香菱就是这类谐音隐意的人物代表之一。她是金陵十二钗副册的唯一人物,这一形象在书中共有三个名字,由甄英莲至香菱,再至秋菱,显然都是作者精心设计过的,这一连串的更名,无疑是想籍此透露信息给读者,让大家随着香菱名字的不断更改来关注这个人物的性格特征及其对全书情节发展的影响。

英莲,本是一位“生得粉妆玉琢,乖觉可喜”,仕宦之族的千金小姐,但童年被拐,少年被卖,命运多舛,何其堪怜?莲,在我国古代是善良洁身自好的象征,周敦颐的《爱莲说》谓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然“莲”字和“应”字凑在一起却有了“应怜”之意,《红楼梦》第一回“英莲”二字一出,甲戌侧批即有“设云‘应怜’”[8]之语,这一名字不仅暗寓英莲的悲剧命运实在是“真应怜”,与甄家丫鬟娇杏“命运两济”的描写也起到了“遥相对照”之意,故甲戌眉批云:“好极!与英莲‘有命无运’四字,遥遥相映射。莲主也;杏仆也。今莲反无运,而杏则两全,可知世人原在运数,不在眼下之高低也。此则大有深意存焉。”[9]以“有命无运”和“命运两济”来对照描写,呈现了当时社会中命运轨迹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物。

另外,笔者认为,“英莲”二字也有莲之凋零如落英的意思,所以英莲的命运必然是会急转直下的。紧随英莲出现的大观园中诸多女儿,她们的命运都和英莲的命运极其相似,类属同种,故深谙作者用意的批者曰:“看他所写开卷第一个女子便用此二语已订终身,则知托言寓意之旨,谁谓独寄兴于一情字耶?”[10]作者在开篇第一个女子就用了“有命无运,累及爹娘”定下其这辈子的命运,即可知道是书有托言寓意的宗旨,不单单是写“情”这个主题。由此可见,英莲是一个谶示诸钗群像命运的引子人物,作者借其所引的“葫芦案”,为红楼诸女儿“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命运大悲剧拉开序幕,所以张新之评其曰“直指应怜,为全书大哭,包一切,归一切”[11],这也充分说明甄英莲这个人物在全书中的重要性。

香菱,这个名字最早在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时出现,批者透露“香菱”二字仍从“莲”上取来,从“应怜”之意,谓之“相怜”。莲本是有根植物,而由莲及菱,已成为漂浮在水上的无根植物,如同香菱的命运,经过“葫芦案”之后,香菱与甄士隐夫妇再无缘分,她的命运和薛蟠的命运连为一体。古语有“生相怜,死相捐”,这是作者在提醒世人,香菱是个堪怜之人,然而自然的规律和法则是不可抗拒的,虽然我们对其有“相怜”之意,但命运之神却不会因此而有所悲悯,等待香菱的终是不幸而又无助的命运。她虽然以侍妾之身融入大观园的诗意世界,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但是作者对其悲剧命运的描写却令人无法忽视,童年的苦难并没有使这个女孩的品性有所改变,她莲花般“出污泥而不染”的品格,“精华欲掩料应难”的精神追求,无不是作者对其的一种悲悯,但这一切都不能使她摆脱悲惨的命运,香菱之呆之憨之真之纯也一次次的让人为之嗟叹,这“菱角”之香虽是清雅的,但也是短暂的。

一夜秋风寒,荷枯菱亦败。随着大观园的抄捡,夏金桂的入门,香菱的命运再一次发生了大转折。憨直如故的香菱,面对悍妒成性的夏金桂,丝毫意识不到自我悲剧即将上演。由“莲”及“菱”,再至秋后之枯菱,被夏金桂改名之后的“秋菱”即将香消殆尽,试想高洁的“莲”本是只可“远观”的花之君子,惨被沦落到“亵玩”的境地,这无可挽回的局面,是命运的悲哀,也是人物的宿命。虽然曹雪芹未能为我们留下八十回后的文字,但香菱的命运轨迹在前八十回中已经一目了然,“自从两地生孤木”,“菱花空对雪澌澌”,在经历了萧索秋风的摧残后,面对澌澌冬雪的香菱,烟消火灭之时也将是她香魂返乡之时。

    综上而论,香菱在书中的三个名字分别体现了其人生的三个阶段,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充满了种种悲苦和无常,从娇英之莲,到清香之菱,再到秋后之菱,香菱经历了从幸福的幼年,到苦难的童年,再到尴尬的少年,最终惨遭荼毒而死,面对曹雪芹笔下这样一个青春女儿的陨落,我们除了哀叹流泪,又能怎样?

    4、以主人好恶及其意志所更名的人物。

    袭人、芳官、葵官、荳官以及四儿应当归在此类。王开桃先生在《曹雪芹对女性问题的关注——<红楼梦>女奴被改名之我见》一文中对袭人更名的原因分析的还是比较客观的。他说:“袭人本名珍珠,但“珍珠”这个名字太珠光宝气,只适合贾母而不适合宝玉。宝玉因知她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宝玉将‘珍珠’改为‘袭人’巧妙的将姓和名连在一起化俗为雅造成一种美的意境。可见,宝玉给袭人改名仅是出于他对古典诗词名句的喜好。”[12]袭人本名“珍珠”,是在贾母处侍奉时的名字,当与“琥珀”是一对儿。以笔者愚见,其跟随宝玉之后被更名,不仅有上述原因,作者还通过从宝玉对她的更名,来表现宝玉追求诗酒风月生活的性格特点,也从侧面反映了宝玉对时文八股的排斥,对仕途“禄蠹”的鄙视。

湘云的“葵官”和宝琴的“荳官”,都是随了主人的意愿志趣而被更名,书中都有原文为证,我们不必妄猜臆测,可参见第六十三回:

湘云素习憨戏异常,他也最喜武扮的,每每自己束銮带,穿折袖,近见宝玉将芳官扮成男子,他便将葵官也扮了个小子。那葵官本是常刮剔短发,好便于面上粉墨油彩,手脚又伶便,打扮了又省一层手。李纨探春见了也爱,便将宝琴的荳官也就命他打扮了一个小童,头上两个丫髻,短袄红鞋,只差了涂脸,便俨是戏上的一个琴童。湘云将“葵官”改了换作“大英”,因他姓韦,便叫他作韦大英,方合自己的意思,暗有“惟大英雄能本色”之语,何必涂朱抹粉,才是男子。荳官身量年纪皆极小,又极鬼灵,故曰荳官。园中人也有唤他作“阿荳”的,也有唤作“炒豆子”的。宝琴反说琴童书童等名太熟了,竟是荳字别致,便换作“荳童”[13]。

芳官和四儿,都是怡红院的丫头,她们二人的更名也属此类。因大家说芳官扮相和宝玉神似,所以宝玉为其更名为“耶律雄奴”,后因“耶律”“雄奴”二音难以称呼,众人不是叫错了音韵,就是忘了字眼,甚至于叫出“野驴子”来,宝玉见人人取笑,恐作践了他,忙又据海西福朗思牙国所有金星玻璃宝石的本国番语更名为“温都里纳”,众人尤嫌拗口,仍翻汉名,就唤“玻璃”。芳官的三次更名固然都是宝玉一时兴起所致,但细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作者还是有用名字暗示其性格和结局的意味。“耶律雄奴”,“耶律”是契丹的姓氏,“雄奴”可谐音“匈奴”,这两个民族都是桀骜不驯的,以此为名体现了芳官脾气倔强、刁蛮顽皮、不愿屈服的个性;“温都里纳”体现了其活泼可爱的一面,而“金星玻璃”又表明了宝玉对她的宠溺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然而“玻璃”虽美却是极易破碎的,或许芳官以为,有宝玉的庇护,她可以在怡红院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但随着大观园的抄检,她的梦想反而成了瞬间崩塌的幻象。

四儿,本是怡红院的一个小丫头,原名“芸香”,应是取“芸香”香草之名,而袭人后来改的“蕙香”,便取意在这香字,为蕙兰之香的意思。兰者,一茎一花为兰,一茎数花为蕙,蕙香较之兰香更甚,所以古代民间有焚蕙草以用奇香薰除灾邪的习俗。书中由袭人为其更名,大有“蕙香”“兰气”花香袭人而来之意,也体现了袭人在怡红院中较之别个丫鬟身份的不同。后文宝玉和袭人发生龃龉,宝玉怒道“正经该叫‘晦气’罢了,什么蕙香呢!……明儿就叫‘四儿’,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的玷辱了好名好姓”[14]。笔者以为,宝玉这个虽然聪明灵秀、秉性天真,在姐妹们跟前惯常做小伏低、爱博而心劳的“绛洞花主”,其身上豪门公子哥儿的纨绔习气也会随时爆发,这次争执引起的不快他无处排遣,便迁怒于人,使“生得挺水秀”的四儿尴尬的代替袭人承受责难,庚辰有批云“‘花袭人’三子〔字〕在内,说的有趣”[15],宝玉对四儿的更名,是因这位主子小爷全凭心中一时的喜好任性而为,自此禀赋“兰香蕙气”的四儿便以家中排行为名。而蕙香的出现使宝玉和袭人的隔阂有所改变,她在故事情节发展中起到了缓冲矛盾的作用,或许这也是作者惯用的又一间色法也。

第二类:由于《红楼梦》终未定稿而形成的错漏

根据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眉批“……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16]”可知,《红楼梦》乃断臂之残,虽然经过“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17]”,但终未成稿,仅余的八十回文本中也有诸多未及修改或补充之处,茗烟和多姑娘的名字前后不一,就应是这样的原因所致。

1、茗烟,又一说法即“焙茗”,究竟是一人俩名,还是各有其人,书中没有明确的说明,历来学界的共识是:“茗烟”曾经更名为“焙茗”。那么如果“茗烟”就是“焙茗”,二者之间有何差异,存在差异的原因又是什么?就这一问题,笔者查阅了《红楼梦大辞典》,其解释为:茗烟,宝玉的书童。为宝玉身边第一个得力常随之小厮。始见于第九回。自24回至34回,改称“焙茗”,第三十九回以后,又用“茗烟”。程本及原人文通行本在24回中,有一句改名的交代,脂本及新校本则径改[18]。

    按照《红楼梦大辞典》的注释,茗烟即焙茗,第二十四回“焙茗出现”是这个人物第四次出场,文本为“只见焙茗,锄药两个小厮下象棋,为夺‘车’正拌嘴,还有引泉、扫花、挑云、伴鹤四五个,又在房檐上掏小雀儿玩。”为了理清各本差异,笔者认真核对了各本原文,特总结如下:①程甲本和程乙本都有“茗烟改名焙茗”的字样;②其他各本或为“茗烟”、或为“焙茗”;③人文本此处注为“‘焙茗’,即宝玉的小厮‘茗烟’。底本自本回至三十四回,均改成‘焙茗’,第三十九回以后,又用茗烟。对于改名的原因,书中并无交待。今保存底本原貌备考。[19]”至此,《红楼梦大辞典》所说是没有问题的。

    但笔者在查阅郑藏本时发现,“焙茗”这一名字在第二十三回就已出现,而且俞平伯先生为郑藏本所作序——《旧抄红楼梦残本两回(代序)》的第(二)点中也指出:“名虽无异,而用法非常特别:如茗烟、焙茗。原来红楼梦里,一个人名叫茗烟又叫焙茗,虽极小事,却引起许多的麻烦,大体来讲,二十三回以前叫茗烟,二十四回起变叫焙茗,从脂评抄本这一系列来说,二十三回尚是茗烟,到了二十四回便没头没脑的变成焙茗。我认为这是曹雪芹稿本的情形。程高觉得不好,要替他圆全。所以就刻本这系列来说,程甲本二十四回上明写着‘只见茗烟改名焙茗的’(九页),以后各本均沿用此文,无论从抄本、刻本都可以看得出,作者的原本确是二十三回叫茗烟,二十四回叫焙茗。这抄本虽只剩了两回,恰好正是这两回,可谓巧遇。查这本两回书一体叫焙茗,压根不见茗烟。我想这是程高以外,或程高以前对原稿的另一种修正统一之法。就新发现的甲辰本看,又俱作茗烟,不见焙茗,虽似极端的相反,其修改方法实是统一的,均出程高‘改名法’以外,可能都比程高时代稍前。因假如改名之说通行以后,便可说的圆,并无须硬取消一名,独用一名了。[20]”以此看来,最早出现“焙茗”这一名字应该在二十三回,那么《红楼梦大辞典》的说法就有待商榷。对贾宝玉这一得力小厮的取名是“茗烟”还是“焙茗”,可见曹雪芹是犹豫的,但究其原因,却无从得知。

    我们再扩大范围来分析,贾宝玉一共有十个小厮,除了茗烟,还有墨雨、锄药、扫红、引泉、扫花、挑云、伴鹤、双瑞、双寿,他们的命名存在着一定的规律,即两两成对,或是动宾结构,如:锄药和扫红、引泉和扫花、挑云和伴鹤;或以吉祥寓意,即双瑞和双寿;余下的“墨雨”是偏正结构的词语,与其对应的也应当是偏正结构才合理,而焙茗是动宾结构,明显不对仗,所以能和墨雨形成对比的应该是“茗烟”。梁归智先生在《论贾宝玉的小厮和男仆》一文中也提到:“十个小厮也是两两对仗,茗烟和墨雨,是两个名词性的字组成一词,前一个字为人事,后一个字是自然,当然茗烟是主要描写对象,墨雨只是‘虚陪’。”笔者认为,这个说法比较客观,可以说是目前对“茗烟”这个人物命名的最佳解释。

综上所述,“焙茗”和“茗烟”两个名字所引起的困惑,应该是作者对其命名的不确定性所致,“焙茗”这个名字应该是作者某一阶段对这个人物命名的倾向性表现,恐思虑再三之后,仍就用了最初的“茗烟”,只是在后期的增删中未及完全处理,所以遗留至今,成为前后不一的模样。

2、多姑娘,也是文中一位名字前后不一的人物,《红楼梦大辞典》中解释:荣府破烂厨子多浑虫(即多官)的媳妇,美貌异常,轻浮无比,与贾琏偷情,遂成相契。见21回。至77回,补出多浑虫夫妇即晴雯的姑舅兄嫂,只不过“多姑娘”此处改称“灯姑娘”。晴雯被逐后即在这门唯一的亲戚家里。宝玉来探,与晴雯对话悉被多姑娘听见。多姑娘因叹天下委屈事不少,后悔错怪了他们。在程本和原人文通行本中,情节有所不同。64回,多浑虫便酒痨病死,多姑娘改嫁鲍二,贾琏偷取尤二姐时,把鲍二、多姑娘两口叫到新房子来伏侍。到了77回,晴雯姑舅兄嫂改作“吴贵”夫妇,多姑娘不再出现[21]。这个人物在书中的情节如上述为准,但这个人物的两个名字从何而来,笔者认为:多姑娘的“多”应该是从其夫名“多官”而来。至于“灯”字从何取来,有人认为是取自高则诚的《灯草和尚传》,暗喻灯姑娘轻浮淫荡的性格,但文中并无特别指出,所以只能存疑,对于其名前后不一的现象,应该也是《红楼梦》未能最终定稿而引起的纰漏。

总之,“茗烟和焙茗”、“多姑娘和灯姑娘”,还有前文的“鹦哥和紫鹃”,这些人物名字的前后矛盾,都属于作者生前未及修改所致。虽然我们再无可能从曹雪芹笔下得知这几个名字的寓意,但它们的存在可以为人物及其性格增彩添色却是毋庸置疑的,洪秋藩在《红楼梦抉隐》中所说“《红楼梦》妙处,又莫如命名之切。他书姓名皆随笔杂凑,间有一二;有意义者,非失之浅率,即不能周详,岂若《红楼》一姓一名皆具精义,惟囫囵读之,则不觉耳[22]”,即是此意。

《说文解字》对名的解释是:“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我们可以理解为:“名”是由看不见的“命”和看得见、喊得出并具有一定意义的文字符号所组成。有形、有音、有义的文字符号即为“名”,代表着人生经历和事物发展的是为“命”,“名”和“命”的联系微妙且不易解,就如古代圣贤尹文子说过:“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验名。”由此可知,古人非常重视人的名字,认为姓名是人一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代表了每个人一生的符号,又将人与人进行区别,其内在所具有的诱导力,足可以支配人一生的运势。虽然我国古代对于取名更名非常重视的这种习惯,一直以来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制约,但其中所蕴含的诸多情、意、志、气、神等,也确实是我国古代文化历史长河中所特有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

小  结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名可谓独具匠心,在曹雪芹笔下,人物姓名之于人物形象,就如同树根之于枝叶,源泉之于河流,根基之于大厦,血脉之于躯体,灵魂之于生命,他们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蕴含着不同的寓意,有的可以挈领全书主旨;有的可以暗示祸福命运,有的可以明示谴责惩戒;有的则是纯粹活跃气氛的。据笔者整理汇总并加以分析,可知书中分别被更名一次或多次的人物不在少数,这些人物的更名以及每次的更名或是为了避讳主人的名号,或是为了谶示命运祸福,或是为了体现主人的好恶及其意志,或是因为版本差异以及未及删改所致,但总体而言,这些人物的更名对其人物之形象、性格、结局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对故事情节的起伏转换以及对事件的发展经过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这些人物命名以及更名的正确理解,可以让我们更直观理性的分析《红楼梦》中的人物、情节、事件,以及各个人物之间互为镜像、交相辉映地互补作用,还可以让我们更深刻清晰地了解我国古代文化中,世人对姓名这一特殊符号的重视程度。

参考文献:

[1][12]王开桃,《曹雪芹对女性问题的关注——<红楼梦>女奴被改名之我见》[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第23卷第2期,200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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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太平闲人张新之批语,《红楼梦》三家评注本[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5出版。

[13][14][17]吴铭恩汇校,《红楼梦脂评汇校本》,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2013.10出版。

[18]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2013.4第2次印刷。

[19]《红楼梦》(红楼梦研究所校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俞平伯,《旧抄红楼梦残本两回(代序),《郑振铎藏残本红楼梦》,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12月。

[21]冯其庸、李希凡主编,《红楼梦大辞典》增订本,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2013.4第2次印刷。

[22]一粟,《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G],洪秋藩《红楼梦抉隐》,中华书局出版,2008.6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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