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
真想不到当初我们讨厌吃苦瓜,今天竟吃得出那睿智愈来愈记挂。
记得听过人说这叫半生瓜,那意味着它的美年轻时不会洞察吗?
——陈奕迅
1
母亲去世之后,我卖掉了家里那大院,在镇郊买下一套两房一厅的小居。五六年悠悠而过,上下邻里竟也只是见面相视,未曾相识。在这小房子里,我最为热爱的物件已经不是那台泛了斑渍的影碟机了,移年若干,我竟然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那架茶几:这在多年以前年轻的我是无论如何也始料未及的。现在,三十九岁孑然一身,放过时间刻下皱纹的罪行,它却用影影绰绰的白发给以挑衅。
昨晚到万震公园旁的小馆子,和十几年前一起玩乐队的好友们喝酒。满舟这个当年第一个吵着要下海的人,今晚老有情调地选择在这家当年玩乐队时候喝酒的馆子。我笑说你小子还有脸到这来啊?他缩了下脖子,放下筷子笑说,这不老想念这儿了嘛,当年哪知道出去闯不容易啊,这不回来给老板娘捧捧生意嘛。然而在大家轻松的谈笑声和碰杯声里,却只有我知道老板娘过世了。
满舟开了瓶五粮春要和大家一醉方休,我却在想酒杯里碰撞的这十几年来,我经历了多少。酒桌上的这些人,除了我,都已经成家立业。二十七岁的时候,大家为了生计,乐队彻底散了。我只身来到广东打拼,在酒楼里端盘,生活舟车劳顿还一心想着可以大有发展。但是令我崩溃的是九十年代的广东人不会和你说普通话。
当时我打工的酒楼叫“仙居”,在广州城的三环。仙居的附近也有一座简约的小公园,里头最起眼的是一口水池,池子里没有鱼,只有密密麻麻的烟头;公园里有一条鹅卵石镶成的环形走道,白天的时候固有几个老人到这里来散步,一到晚上员工们男女结伴到这里做一些离家在外寂寞的人寂寞的时候想做的事。
当时候我也喜欢到这个公园来,可能对于一个身无分文漂泊在外的男人来说,有一座公园供他消遣便是一种最具雅致的事情。但我没有别人一样的芜杂念想,我随身带来一把吉他,这是乐队解散后我获得的分产。我在公园里弹弹吉他,是不是会引人观望。我记得当时我最喜欢的曲子是《夭香》,这是我和孙家茵在一起时候,一起创作的一首小曲。
2
在家茵刚爱上我的时候,她曾对我说:“你不能有太好的前女友。你要是有的话,就一定不会再有多喜欢我。”后来她又说:“前女友跟以前的女友的概念是不一样的。人只会有一个前女友。”而后来,我的那个前女友就是她。
夜晚,星河茫茫下我在公园弹唱吉他的时候,我容易不慎忆起身在彼国的她。
闭上眼,可以在两秒钟之内勾勒出她的轮廓:她的瘦嫩的脸,浅红的唇,深棕色并透着明朗的眼睛。她顺着阳光对我笑,长发乌黑流散飘过我的鼻尖,我甚至能够闻到了她发丝间清柔的银杏香。她像一面擦拭干净的镜子,清清亮亮,映着一切我想看见的东西。我曾认为她幸运地长成了所有男人喜欢的模样。
再多给我几秒。我当然也能记起她最爱穿碎花的长裙,爱喝芒果味的酸奶,总说稀奇古怪的成语,逻辑混乱时要靠掐人来帮助思考。我最爱她安静时温软得像只猫咪,还喜欢在她家楼道的黑暗中拥抱我。我对她的记忆实在过于清晰,以至我不能肯定那些都是真的。
公园里听众环视的时候,我唱着家茵在《夭香》写到的歌词:
我总担心来日方长长不过白发苍苍
要真的在一起平平凡凡也可以
要你爱我像夭香种植在我心上
时值入秋冰寒的时候它们处处芬芳
3
家茵比我小三岁,和家茵在一起的时候,她刚刚毕业,在一家服装公司当会计。我曾问她:为什么你一个学文科的居然会选择一个一辈子和数字接触的工作。她说她也搞不懂,干嘛我一米八的健硕男人会整天窝家里搞什么创作?我说:我不搞创作我就得去工地里扛钢筋,你愿意吗?
白天的时候,我去几个孩子家里教他们乐器,或者在家里和乐队的他们录好伴奏,晚上拿到文化公司交差,时不时挨那些老上司一顿骂。他们总说现在的年青人如何如何。我想中国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爱为人师吧,还总是喜欢贬低下一代。不过无论如何,我尽力做了我想做和在做的事情,也就够了。回来的路上,我去接家茵上班,因为她家离公司很近,我们常常就直接步行回家,这也是一对情人热衷的事情。
夏天的时候,月光特别亮,洒在她的脸上,特别美。回她家的路上,会经过西城湖,鳞波泛泛,那是一个适合年轻人发展爱情的地方。人多的时候,总有几个老人在这里下棋唠家常,几个小孩子追打嬉闹直到被各自的爸妈拎回家,时不时有影影绰绰的情侣比肩并行小路弯弯。
借着洁亮的月光,我们常常找个没人的长椅而坐。她呢喃,我扯淡。
在一旁玩耍的孩子远远地把我们一探,赶紧跑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