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合伙人诈骗是以招募高科技项目合伙人的名义实施金融诈骗,同时套取政府补贴,三至五年一个诈骗周期。随着新媒体的兴起,诱骗受害人的方式从发帖、发文案、发消息转为网络直播等方式。此诈骗已在全国蔓延,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需高度警觉。
合伙人诈骗是融合伪造身份、微商、传销、原始股、现货交易、合同诈骗、杀猪盘等诈骗手段于一体的一种新型诈骗方式。利用注册的公司团伙作案。诈骗方式设计周密,真伪难辨,预防难度大。
一、“合伙人诈骗”的手法和特点
首先,其成员伪装成来自知名大学的毕业生、成功的企业家和拥有阿里巴巴等大企业背景的职员;甚至假冒蚂蚁金服、腾讯、58同城、百度等知名企业的总监、经理和科技项目的创始成员,有组织、有预谋地注册多家公司,并开发一款看似合法的APP作为敛财工具。
他们利用现行的国家政策为诈骗行为找到借口,撰写貌似合理的赚钱方案,精心设计的话术,预设各种套路。通过伪造荣誉证书和资质证明、编造获奖和融资信息,来吸引受害者上钩。
雇佣网络水军冒充项目经理、顾问、主任等身份,在微博、贴吧、论坛、公众平台和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发布文章、帖子和状态;同时,在多种活动平台发布消息,并在多个媒体平台上进行直播。宣称项目得到国家支持,有名人背书,名企赞助。同时,还发布招募事业合伙人、城市合伙人、梦想合伙人、区域合伙人、天使合伙人,以及代理人、代理商、合作者、运营经理等,以此来引诱受害者。
一旦受害者被骗至犯罪地点,诈骗团伙通常会安排“托儿”(他们称这些人为工作人员)进行贴身跟进,将众多受害者聚集起来,举行所谓的“项目品鉴会”“合伙人招募会”“高科技项目说明会”等。
在这些会议上,他们采用传销式的手段营造氛围,进行洗脑宣传;承诺零起点、零风险或零投资,即可获得高额年收入;承诺低成本或零成本创业或转型,公司将提供保姆式扶持;承诺公司即将上市,合伙人现在支付的费用可以转化为原始股权并获得分红,而且子女有权继承,从而为后代创造永久的收入来源;鼓吹实现“睡”后收入,轻松赚钱。
会议结束时,工作人员会诱逼受害者先支付高额费用,然后签订一份精心设计的协议,这些协议并非真正的“合伙”协议,且不包括之前所宣传、宣讲、承诺的关键条款;特别是合同中对合同标的的描述、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对受害者极为不利。
诈骗团伙在骗取巨额资金后,会使用各种手段转移资金,或者直接将资金汇入个人账户。他们只提供收据,而不是发票,除非你坚持要求。
大多数情况下,给合伙人交付一款空壳APP。以运营项目的由头举办各种活动,传授诈骗方案、技巧、话术等。发布各种虚假新闻、虚假消息,制造虚假事件,虚构运营状态、捏造营利数据等。这样既稳定了受害者的情绪,又以项目运营、升级、扩展、拓客、引流等借口,反复诈骗受害者的资金;同时,通过对运营数据、项目规模进行虚假包装,吸引更多无辜人士加入;此外,还骗取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和扶持资金,并教唆受害者欺诈、诱骗他人。因此,一些受害者和雇佣的工作人员被误导,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种状况通常会持续三到五年,最终诈骗团伙与你逐步“失联”。同时,他们还对内部成员实施严格的信息封锁和控制,确保诈骗活动的隐蔽性和持续性。
二、“合伙人诈骗”躲避法律制裁的方法
最初,犯罪团伙骨干任董、监、高注册公司,推出所谓的高科技项目,实施金融诈骗。当骗局爆雷,大量受害人开始维权,其敛财活动进行不下去的时候,犯罪团伙核心人物立刻退居幕后,把职业顶包者推上前台,出面顶包、抵赖,而犯罪团伙骨干进行所谓的“换赛道”——利用注册的其他公司开启新一轮诈骗。完成使命的其它相关公司或注销,或停业歇业。
后期,指使他人任董、监、高注册公司,自己幕后操作。在实施诈骗期间,频频更换涉事公司的董、监、高;跨区域迁移涉事公司注册地址,处心积虑地逃避监管,逃避惩罚,设置维权障碍。更有甚者,有些犯罪团伙开启多公司、多角度,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需求的人群同时推出多种诱人的项目,开启拉人头抢钱模式。
现在,有些犯罪团伙开始兴办“商学院”,进行“传道授业”,并提供策划、包装、信息流、招商、输出、增值等一条龙服务,让其他骗子在前台舞蹈,自己在幕后牵线、敛财。有些犯罪团伙使用恐吓、胁迫、围殴等方式为非作歹,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影响非常恶劣,具有较为明显的黑社会组织性质。有些犯罪团伙“换赛道”后的新骗局,方法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奸诈,被祸害的民众更为广泛。
总之,“合伙人诈骗”在每个诈骗环节采用各种已“成熟”诈骗方式之“精华”,手段狡诈,辨别困难;且诈骗周期长,受害人数众多,受害人所处区域分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对经济稳定、社会稳定的危害极大;严重破坏社会诚信,危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