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已记不得是谁、曾经字斟句酌地说过:
爱,就要不惜一切,那怕最终结果是换来一次粉身碎骨
恨,那就让自己默默承受住独自一个人的痛彻心扉
倘若是相爱只是场错误的凄美, 为何又要这般执着沉迷,这般放不开
要是时光真的可以倒流,一切从头再来
我会不会真的去回避那一次,刻骨铭心的邂逅?
——这么些年,我东奔西走的辗转和颠沛流离的逃窜已经令自己憔悴至极、身心俱疲,我开始在迷惘中绝望清欢,在失落中心灰意冷......
我叫万钟,是一个一蹶不振、毫无斗志的漂泊者。
在繁荣小康的今天来说“漂泊”这个词,仿佛是件愚蠢可笑的事;而把自己装扮作“漂泊者”的样子四处游荡,更是种愚不可及的做法。
可是,我明知道这样做的危害性却依然身不由己。
我常会产生无处可归的感觉,会莫名其妙地觉得置身在一团蒙混冰冷之中——由此,我认为我的灵魂无所依托,我的精神极度虚空。
我时常觉得我正沉陷在一片无比的空洞中,无休无止地下坠、堕落、下坠......
于是,我变得越来越恐慌!
我匆匆忙忙奔波躲避,慌慌张张四处逃逸......
我企图用这种方式彻底摆脱这层悲哀的精神锁铐的追踪,可是我的计划毕竟屡次不能得逞。
这样流窜了一段时间,我已狼狈不堪,疲于奔命。
我发现了累次逃避只能证明无处可逃的结果和我采取这些行动的无效性。
我那么竭尽全力地去做的每一件事情,竟然只是凌乱如麻的无用功,竟然只是枉费心力的徒劳!
这是这个世界的现实,也是对我的制裁和审判。而我也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无奈决定:
将自己反复不停地流放。
就这样,我就成为了精神的流亡者和实际行动上的漂泊者。
这是一场风平浪静的暴动和一次兵不血刃的犯罪。然而由它牵引而来的痛苦和郁闷却比任何大变法和大革命都毫不逊色——因为这涉及到一个人的内心。
很显然,在长年累月的自我角逐中,我已沦为自我一个心灵的苦役与死囚。
——在这盛大而凄凉的漂泊旅程中,我从来就不曾逆料到,竟会有怦然心动如青葱年月之际的,那一刻深深驿动却不为人知的秘密光景......
自打我为心所囚之后,我一门心思只在随波逐流四字上周游轮回——
那时候的我,应该已是心如死灰。我对人生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与幻想,生命之光照耀的意义只不过使一付行尸走肉的空洞皮囊一息尚存苟延残喘。
——古井波竭,青春幻灭。生何可恋,心无所牵。
对于这些,我从不怨恨或者做出不甘的挣扎。毕竟,人是可以落寞着认命的吧。
或许,这就是一种被人们定义作自暴自弃或自甘堕落的消极且懦弱的颓废行为。采取这种行为生活的人是可怜可悲而又可耻的。
可我却是万钟。我就是一个一直这样生活着的人。即使心有不甘,亦不死水微澜。
我自以为我已经被命运折磨得千疮百孔不成人形。
伴随着长大成人的节奏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回来了那个过去的我:那样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那样一个天真活泼的小白痴,永远也不会感觉到灵魂的无处皈依,永远也不会察认知精神深处隐匿的空虚......
可是一天一天地,这个奇傻无比的万钟他竟然长大了;
可是一天一天地,这个小小的笨蛋家伙竟然浑浑噩噩地就到了成熟的边缘地带逡巡徘徊,浪游萍踪;
于此,我也一次更甚一次地沦陷在自寻烦恼的痛苦与郁闷之中,并因为它是为我自找的就沉迷不舍,屡屡放手不开。
我不知道我该把这吞噬我的快乐的源头称呼作什么。
我屡屡为此发愁。
而终有一天,于无意当中,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准确的命名——心魔!
一个既陈旧而患有陈辞滥调之恶疾的词语。可用其来形容我杂乱蒙昧的情形却又恰到好处。
万钟,这个幼稚而愚鲁的万钟。他直到这时候才得知:
自己原来一直为心魔所苦,一直被它折磨得焦虑不安,哀毁神伤,形销骨立。
因此我厌倦生活。
我拒绝承认七彩斑斓的阳光下,那只晒太阳的狗很舒服,但却会为痛快淋漓地顶冒寒冷彻骨的苦雨天浴一场大声喊爽,喊快活。
仿佛,那样的偏执让我真的很满足;
仿佛,这么做即已证明那并不是惩罚,而是激赏;
仿佛那样的万钟,才是一个真真正正另类、叛逆、倔强不屈着的,有个性的万钟。
万钟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变态又畸形了,变得自己都不敢再辨识自己了。
——他可能不知道,在他萎靡不振、极度消极的外表下,包藏着深入骨髓、透彻腑脏的愤世嫉俗的抵抗情绪。
因为,那些由自虐性惩罚所体验到的酣畅淋漓舒爽痛快的尽情宣泄几乎淋漓尽致地泄露了这一天机。
可是他并不知道,他从来就是个缺乏自知的蠢货。
事态继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后果将会越发严重。
我为此颤栗,并开始要求自己亟速作出转变——为了自己,我必须拯救万钟!
——这话当然是废话,说了等于白说。因为我就是万钟,救他其实就是自救。
我们虽然拥有两个不一样的身份,却是同一个人。
然而,我仍旧改移不了心魔强加于顶的痛苦与郁闷,我仍旧逆反不了作为漂泊者必须去到处流浪的天命。
所经历过的这一切,于我而言,其实早就已经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我只需麻木而茫然地继续漂流就是了。
我所意料不到的是,还竟会有怦然心动如青葱年月之际深深驿动的时刻高光降临——
那时,我恰好漂到了宴都。
背着一个鼓鼓的行囊挟一路仆仆风尘我就来到了宴都抛头露我两鬓风霜斯人憔悴的脸。
其实,认真点说起来,这篇小说要到了宴都才能算真正开始,因为我是在宴都认识了清绝。
但是,又或者小说刚写到宴都就得宣告结束,因为标题选择的书写范畴只是在邂逅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