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定位》 第八章 重新定义竞争对手
本章金句
1.要想把一个新概念或新产品移入心智,就必须首先把心智中原有的有关概念或产品清除。
2.一旦旧概念被推翻,新概念的推广往往变得简单至极。
3.重新定位的关键在于动摇既有观念,产品或者人的定位。
4.人们喜欢看到高大上者被戳穿,喜欢看到泡沫破裂。
5.无论是官场还是包装产品市场,规则都是:一旦失败,永难翻身。
阅读笔记
首先我们来看两个场景:
场景一:你和自己的小伙伴分别跟着A和B两个老师学习,突然有一天伙伴跟你说我觉得B老师比A老师讲的好,你会不会觉得其实朋友很主观。
场景二:你和自己的小伙伴分别跟着A和B两个老师学习,朋友跟你讲A老师讲的内容哪里不好,哪里不符合常识。你突然越来越觉得A老师讲的内容的确不是很好,然后朋友向你介绍B老师,说B老师讲的还不错,你是不是突然就愿意去试试呢?
在我看来,场景二就是一个微型的重新定义竞争对手的过程,而你的伙伴就是那则推翻A在你心智中形象的广告。
泰诺是这样重新定义阿司匹林的,如果你有胃溃疡、哮喘、过敏或者缺铁性贫血,请在服用阿司匹林前咨询你的医生。那么如果你恰好有这些症状,你会不会不自觉的对号入座,即使咨询了医生,还是觉得心理不踏实,不过“幸好,有泰诺……” 。出于恐惧,害怕自己出现副作用,你很有可能选择泰诺。
这就是一个在没有办法寻找空位的情况下成功重新定义竞争对手的案例。
那么我们来看看百事可乐——“喝可乐的人里面,半数以上更喜欢百事。” 这是真的吗?并没有,人们其实更多还是喜欢喝可口可乐的,这则广告其实是将百事与可口可乐进行了比较,并没有实现重新定义竞争对手的效果。
对于重新定位竞争对手,这样违法吗?在《定位》这本书中,我们可以发现,作者认为这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只是一个时代下广告的产物。但是我们也都知道,在我国的广告法中,其实对于不良竞争还是存在一定的约束的,有些情况一不小心则会产生越界,甚至让消费者以为你是为了抹黑,所以重新定义竞争对手的办法慎用,做好自己的服务才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