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的增长,喜欢的季节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小时候,特别喜欢冬天,喜欢茫茫的大雪,喜欢一望无际的洁白的苍天大地,喜欢在雪地里行走,喜欢在下雪的冬季,和三五好友去堆雪人,打雪仗,然后举着冻的通红通红的小手,跑回家烤火,或是直接将小手塞进爷爷的脖子里。
那时候的冬天很美很美,生活在乡下,漫山遍野都是我们的足迹,去大河的中央溜冰,去田野里挖萝卜,结成冰的绿叶在大雪中伸出一点点绿意,一手下去,萝卜就出来了;去抓鸟雀,小时候真的是能抓到麻雀的,用弹弓捕,用网罗,小孩子总是有很多方法去捕捉这些鸟雀;能看到堆得老高老高的雪人,但却奇丑无比,最后还要被痛骂一顿,因为化不掉。
现在的自己却越来越喜欢秋天,大家都说合肥是一个没有秋天的季节,确实,这里的秋天短暂的要命,前些天还穿着短袖,不知道从那天开始突然就穿上了毛衣,前些天似乎还看到了万亩荷塘,姹紫嫣红,瞬间就秋风瑟瑟,落英缤纷。
这里的秋天短暂到你还没有感受到他的美,他就走了;等了一年,他却只来了匆匆几天的样子,衣服都还没来得及买,倒是省钱了。
早晨,在练车的途中,看到了一地落叶,金黄金黄的,随风而下,肆意飘零,别说,细细品味,还真的是别有一番风情,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和自然亲近了,总是徘徊在分分合合的纠扰中,再伤感也不及这一地落叶来的漂亮,该撒手的时候就撒手,潇潇洒洒,没有一点拖泥带水,毅然决然的飘零,为这深秋送上深情的一吻,然后结伴和世界告别,而后给你留下无尽的遐想和神往。
春的娇艳,夏的热情,秋的妩媚,冬的清冷,四季变幻,倒也是别有一番风情;恰如人生的年少无知,却知足常乐;青春懵懂,却活动无限;如今长大,却经常茫然失措,也是别有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