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过经营者的概念,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其实与前述法律中规定的经营者是一致的。从分类上看,都是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内容上来看,均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者提供服务,所以从分类和内容上来看的话,都是一致的。但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要规范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是该部法律的核心。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终结果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前述提到的网络交易法,其实之间是有看不到的关系的。最终还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