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淘宝上在卖一种名为“昨天”的酒。其实也不过是普通的梅子酒,只是包装好看,名字特色而已。
“昨天”,还真是任性又特别的名字哟。
昨天的一切还历历在目,然而一切还是都成了昨天。没有昨天哪来的今天,没有今天哪来的明天,没有明天哪来的未来。如果可以,我相信许多人愿意回到昨天,回到那个能够改变今天,明天和未来的昨天。
然而现在的我只是想来回忆一下我的昨天而已。
记忆里最近的“昨天”是什么时候呢。我想起来了,是刚进大学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扎着马尾,穿着土土的碎花布鞋和后来再也没有穿过的七分牛仔裤。来学校报名的那天阳光很灿烂,灿烂得有点过分,感觉整个大地都要被烤焦了。报名那会儿我们穿过半个操场,整个塑胶跑道都在冒烟的感觉。来到社会事务管理系的大本营,看着一众学长学姐,我的内心既胆怯又激动。我怕学长学姐们看不起我,也很憧憬大学生活,期待自己成为学姐的那一天。
报完名之后,一位学长领我到我所在的宿舍。一推开宿舍门我便见到了我的对床——D床的阿左。阿左染着一头棕发,梨花烫,长得挺漂亮的。她正坐在椅子上玩手机,而她爸爸就在旁边整理东西。所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并不好,总觉得是比较不太好相处的对象。不过我们还是相视笑了一下以示礼貌。在我开始整理物件的时候C床的小新就来了。小新给我的第一印象和阿左的很像,不过小新更甚,有种“坏学生”那样拽拽的感觉。她带着她的爸爸妈妈叔叔婶婶,一大票家人亲戚走进了我们宿舍,整个宿舍空间一下子就变窄了。我观察了她一下,皮肤挺白的,长得也挺漂亮的,就是有点不苟言笑,给人感觉有点凶。她那时候还穿着超短裤,要知道我到那个时候还没有穿过超短裤,所以所有穿超短裤的学生都会给我一种“好像比较拽”的感觉。所以我一想,完了,怎么新舍友看起来都是一副来者不善的样子,看来以后日子不好过了。最后见到的是A床的小诗,我是当天晚上才见到她的。她穿着白色上衣和宝蓝色雪纺长裙,人很高,大概有170,可能是因为皮肤比较黑,头发有点自然卷的缘故,我对小诗的第一感觉是——有点土。事实证明,我看人眼光真的不太准,第一印象比较“拽”的阿左和小新是超级无敌大逗逼,而有种“土土的气质”的小诗,反而是胆子比较大比较“拽”的那个人。当然了,小诗也是个大逗逼。
一不小心就回忆了这么一大段刚进大学那会儿的一些片段。现在我们几个还是很平和地相处着,不过有些东西总归是不一样了。阿左从宿舍里搬去外头租房子住了,虽然偶尔也会回宿舍看看我们;小新大一下学期转系又交了男朋友之后,我们就鲜少能约到她出去玩了;我们曾经说要一起去做的很多事情,到现在也没做到几件。还有一些比较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难免有时候会对谁的行为感到有点不好接受,心里会藏着一些小情绪。我只希望在我们毕业之前能够继续一起平和地生活下去。当然,若是可以,希望毕业以后我们还能够有机会聚在一起。若是不能,也希望不要相忘于江湖,多年以后想起时,嘴角还能扬起一丝笑,那就足够了。
再往前一点的“昨天”就是高中了。高中时期是我迄今为止最难忘的一个时期,它可能并不辉煌,但它足够灿烂。这其中最为灿烂,令我最为难忘的是高二高三。
高二高三两年可以算是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如果这两年能够认真读书就能够考个好大学,未来的前途、钱途都会显得光明许多,然而我却在这两年时间里选择了得过且过。得过且过是个什么概念,就是过一天算一天。在这每一天里不能说一点也不努力,但也不能说努力过。但是我挺忙的,忙着白天上课睡觉,晚上床上玩手机熬夜;忙着装病让老师批假条或者是能逃的课就逃;忙着上课玩手机,看小说,能不听的课就不听……反正是挺忙的,就是不忙着读书。不过我还是很爱数学的,数学课我会认真听,也会认真做数学题,不懂的问题我也会去问老师。数学是很多人最讨厌的科目,却是我最喜欢的,我很享受解出数学题那一刻的乐趣和兴奋感。
对了,我人生中迄今为止谈过的两次恋爱都在那个时候,一次高二,一次高三,时间都很短。我现在想想,那是个并不适合谈恋爱的时期。若要说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那是个必须“好好读书,天天向上”的时期。而我内心真实的理由是,那是个还不懂爱的年纪,我们还不成熟,言情小说、言情电视剧并不能给予我们“如何爱”的建议。在还不懂爱的年纪里相爱,如果不是两个人互相喜欢到根本分不开,那结局终究会是个悲剧。但那也是个最美好的年纪,和你对视一眼都显得羞涩。突然想起《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对赵默笙说:“赵默笙,你知不知羞啊!”真美好。
那两年里最让我难忘的是我遇到了一群可以让我珍惜一辈子的好友,虽然如今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各自生活着,甚至有人已经结婚生子,有人很快就要结婚了,但是我们见面的时候还是像那个时候一样,没有拘谨,大大咧咧,随意开着玩笑,说着现在的生活。很有幸,在那个时候和那么一群人成为舍友。经常一起逃课,去超市捏泡面的社长翁;身为我下床兼同桌的阿超;一不小心让我当了红娘,成为我师父未婚妻的燕子;现在已经身为人妻和人母的婷婷;还有傻傻的老好人,现在终于瘦下来的珊仔。16年的新年聚会我们已经定在了燕子的婚礼上了,哈哈!
真好啊,年轻真好。我现在常常会觉得我自己老了,因为我越来越健忘了,忘了很多事情,很多人。经常别人提起某个人的时候,我才想起,喔,原来有那么一个人。不过有时候我也享受这种健忘的感觉,因为它也让我忘了许多我原本就想忘记的事。
送你一瓶名为“昨天”的酒,喝过之后,一切就都成了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