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共华容县纪委华容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郭红等2人,依照惯例持公函来到人才中心档案室,按档案查阅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后,档案室积极协助复印了相关人事档案。
他们持公函调阅档案看似是一件简单的事,却承载着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的严谨,对制度的尊重,对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他们在以自身的行为推动着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有专门的法律、条例约束。中共中央组织部2018年11月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了人事档案的接收,整理、调阅、转递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不管是部门单位还是个人调阅档案都必须严格操守,走审批程序后才能调阅。
在实际工作中,总有人认为小题大做,过于严谨。甚至有人说自己的档案为什么自己不能查阅,这是人为设置障碍,有悖于方便群众办事。然而却不知道《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三条已经明确: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由此可见档案不属于个人,加之档案涉及他人隐私与安全,有别于其他工作,走审批程序是有法可依。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因办案来档案室次数较多,他们发现前来查阅档案的人也多。于是,他们默默地用自己的言行支持着档案工作,为档案工作保驾护航,保证档案工作按条例执行不走样。
档案室与纪检组的距离只是楼上楼下的事,可他们不怕麻烦,出具公函,按操作程序审批。他们对工作的负责,严格执纪的行为也是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警示,工作上要对事不对人,一视同仁。
接过郭组长手持的公函,我带着敬重对她说道:“感谢理解、支持。”
“制度是用来规范的,你做得很好。”郭组长回答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必须支持按制度办事。”她贴心的话再次温暖了我。
无独有偶,4月7日,岳阳市档案培训会议上,市委组织部领导再次重申档案纪律,凡涉及档案调阅,任何单位,任何人必须严格遵守。
有组织部门的重视与指导,有纪检监察机关的垂范与督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氛围必定会越来越好,理解支持的人必定越来越多,档案开发利用价值必定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