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全党陆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同频”“同向”“同行”,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学”与“做”同频共振,提高党纪学习教育领悟力。学纪才能知纪,知纪才能畏纪。纪律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环节,更是党员干部永葆初心的“营养剂”、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常学常新,坚持联系实际学、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流于形式,抄抄笔记、走走过场。“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员干部,不止要读书还要付诸实践,提高学思践悟的能力,用学到的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学”“做”结合,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领悟力,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底线。
坚持“知”与“行”同向发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执行力。“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在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中,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知”即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知识内化为心,“行”即用理论去指导实践,把知识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将理论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成果融入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中,以深厚的“学习内功”转化为强大的“服务外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检”与“畏”同步协调,提高党纪学习教育影响力。“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对“病毒”没有永远的“免疫力”,经常性开展“自我体检”才能使自身“坚如磐石”“不受侵害”。党员干部要对照警示教育片中的以及身边的典型案例,“见不贤而内自省”,在自警自省中不断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采用“刮骨疗法”,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要对法律心存敬畏,紧绷遵纪守法这根弦,知可为与不可为,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动有所虑”,使铁的记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