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章中,作者先是以时间为顺序叙述了俄克拉何马原野上玉米的生长,然后用较大篇幅叙述了一场狂野的沙城暴如何摧残快要成熟的玉米,然后用较少的篇幅、用重复的话语引出了沙城暴走后出门看天的人们,有男人、女人、和小孩!
这是我第一次读美国作家约翰·斯坦贝克的作品,他是美国现代小说大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的写作风格,比之毛姆不做铺垫的叙述,比之雨果不带感情色彩的叙述,斯坦贝克似乎更着重于强调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意识到这一点,我觉得我的眼前一亮,是的,好的作家写出来的作品并非和大家一个调调,他应该有自己的写作特点,作品也该有自己的灵魂!
现在再回头让我们说说这一章的内容吧!红色的原野和灰色的原野在雨水的冲刷后结成白色的硬壳,玉米就从这样的土壤中生长开来,烈焰开始每天陪伴着它们的成长。好不容易熬六月,风伴着雨又来到了这片土地上。雨住了,风却越来越大,叫来了尘土,铺天盖地,玉米杆一个个被吹断……
看着这些文字,我感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生活是多么艰难!沙尘暴我是见过的,那可是我们大西北的特色呢,在那样的日子里,风沙总是不停地往人的脸上、脖子里灌,磨地皮肤生疼,人们是绝不愿意出门的!前些年城市绿化不太好的时候,每年春天总有几天天地昏黄,大人小孩都躲在家里骂骂咧咧!
况且,玉米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粮食之一,没有了食物,这里的人们要怎样面对生活呢?所以等这恶劣的天气一消退,男人们立刻从家里出来,看着天空发呆。女人们和孩子们也出来了,她们和他们并不是出来看天的,而且出来看自家的男人脸色的。作者在这里一遍遍着:男人们不绝望,生活就会有希望。看来男人们就是这里每个家庭的顶梁柱啊!
看着这些文字,我总觉得这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又是一个倔强的故事,因为葡萄愤怒了呀!如果对如此恶劣的天气麻木不仁,那才是人们的悲哀吧!但我好奇的是,葡萄是真葡萄,还是有个人叫葡萄呢?